银行机构机制方面的创新,如所有权形式、法人治理机构以及风险处置机制,应该优先于简单的数量扩张
2011年以来,银行业一直都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在实体经济明显减速,企业利润下滑、处境艰难的背景下,作为服务业的银行一枝独秀,并不符合情理。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实体经济与金融部门之间的这种利润扭曲格局,恐怕意味着某些问题的存在。
对此,人们有着不同的观点。有一种看法认为,垄断是产生银行高利润的主要原因。因此,需要通过大量增设新机构来推动市场竞争,打破银行业垄断,才可以改善金融市场的供求失衡,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而且,其衍生出的政策含义对于中国银行业未来的改革具有方向性的影响,兹事体大,应该多作一些探讨。
市场规模与银行业竞争度
怎样的银行业市场结构才算是最优状态?理论和实践都没有标准的答案。按经济学教科书的说法,市场结构大致可以分为完全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和完全垄断市场等几种。在现实中,完全竞争市场和完全垄断市场几乎不存在,多数时候,一个行业的市场结构都处于两个极端之间,是程度不一的垄断竞争或寡头垄断格局。
贝恩(1968年)运用市场集中度指标,对产业的垄断与竞争程度做了更为细致的划分。一般说来,由于行业特质各异,以及相关政策、监管环境不同,最优市场结构往往存在很大的差异,而且,即使是同一个行业,在不同国家,其市场结构也可能有所差异。
具体到银行业,由于其风险具有很大的外部性,世界各国建有比较严格的监管制度,涵盖了从银行市场准入到业务经营的各个方面。这使得在任何一个国家,进入银行业都比较困难,市场垄断程度也因此比大多数行业要高。
当然,在不同的国家,由于具体环境上的差异,实际的银行市场结构会有很大不同。比如,美国由于受早期单一银行制以及《社区再投资法》和《反垄断法》等因素的影响,大银行的发展受到一定限制,其银行数量相对较多,竞争性也要强于其他国家;而其他一些国家,如加拿大、荷兰以及澳大利亚,则出于稳定银行体系的考虑,有意识地推动银行业的集中。
考虑到市场规模对银行竞争程度有比较明显的影响(通常来说,市场规模越小,银行集中度会越高),我们选取了大型经济体(除了印度、巴西和韩国,全球前15大经济体均在其中)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在2011年底,不同国家之间的银行数量以及市场集中度存在很大差异。
从数量上看,除了美国、中国、德国以及俄罗斯,其他国家的银行数量均低于1000家,最少的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都低于100家。在集中度方面,加拿大、荷兰以及澳大利亚最大五家银行的市场份额均在80%以上,属极高寡占市场,法国、中国、美国、英国、日本和俄罗斯均在35%-50%之间,属中(下)寡占市场;德国这一数据低于30%,竞争程度在所有国家中最高。
此外,从动态发展看,在不同的时期,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动,银行业的市场结构也会随之变化。在过去几十年中,集中度提高(垄断性提高)是全球银行业的发展的主要趋势。其原因不难理解。一般说来,银行业具有较强的规模效应,也就是说,在一定范围内,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银行的单位成本会大幅降低,生产效率也由此提高。此外,规模较大的银行还会拥有更强的风险定价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明显高于小银行。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特别是在上世纪70年代以来,各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处于加速,主要国家的银行业市场集中度都有明显的上升。
以美国为例,从上世纪80年代初至今,其银行数量从最多时14000多家逐步下降到2011年底的6000多家,数量减少了一半还多。而且,在持续了30年后,至今仍没有看到这种趋势有停止的迹象。仅在2006年后五年间,美国银行业减少数量就超过了1000家,平均每年在200家以上。在机构数量锐减的同时,美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明显上升,最大10家银行的市场份额,从最低时的15%上升到了目前的50%左右。同样的趋势也发生在欧洲,在最近的几年中,主要欧洲国家的银行数量都有所下降,而且,多数国家的市场集中度有逐步提高的趋势。
需要指出的是,银行数量的减少和市场集中度的提高并不意味着银行业服务能力的减弱。在上述所有国家中(包括银行数量减少最多的美国),尽管法人银行数量有所减少,但是,银行的分支机构总数和银行从业人员数量仍在不断增长。
中国银行业格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经历了巨大的变化。从最初的人民银行一统天下到四大专业银行的成立,再到全国性股份银行的发展。截至2011年底,各类银行业法人机构数量已达到3800家,分支机构19.1万个,从业人员超过了300万人。如果以绝对数量来比较,中国银行业的法人机构仅次于美国,而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则在世界范围内遥遥领先。
从相对指标来看,在大型经济体中,中国的银行机构相对于人口较少,单位法人机构和单位银行网点的服务人数均高于其他主要国家。从这个角度看,银行数量或许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以拓展银行业普遍金融服务的能力。不过,由于中国的人均GDP远低于其他主要经济体,更多的服务人数并不意味着银行有更好的收益空间。
相对于GDP而言,中国的银行数量已然不少,单位法人机构和网点对应的GDP在主要经济体中排位比较靠后。如果GDP增长空间缩减,银行数量(包括分支机构数量在内)继续大幅扩张的前景未必乐观。
随着数量的快速增长,中国银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市场集中度迅速下降。特别是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之后,随着国有银行的重组和改革启动,大型银行的业务扩张急剧减速,为其他银行提供了较大的发展空间,市场集中度由此迅速下降。如果仍以最大五家银行的市场份额作为衡量,这一指标在1998年为90%以上,到2011年底已下降到47.3%,在大国之间的比较居于中等,大致属于中(下)集中寡头市场,已远非高度垄断。
稳健开放银行业
应当承认,对银行业市场结构的研究是个很大的课题,不仅会涉及诸多类型不一的指标,在大国环境下,还需考虑不同区域市场之间的差异。就这点来讲,本文所做的考察仍然相对粗浅,有进一步深入的必要。不过,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可以得出几个大致可靠的观点:
其一,由于行业特殊性,在国际范围内,银行业的竞争程度要明显低于许多行业,垄断性相对要强。这种情况最重要的好处,在于通过对参与者的限制,可以有效降低银行业的整体风险。考虑到银行危机可能带来的高昂成本,较高垄断所带来的效率损失应属可接受的范围。从本轮金融危机的经历看,市场高度垄断的国家,如本文提及的加拿大、荷兰、澳大利亚等国,其银行以及经济体系到目前为止的表现依然相当稳定。当然,我们并不是说,为了防范风险就应鼓励银行业走向高度垄断,而是强调,在探讨银行业的垄断问题时,有必要充分考虑效率与风险之间的权衡。
其二,与其他国家银行数量减少,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的趋势不同,在过去的20多年中,中国银行业的垄断程度是不断降低的,大型国有银行的市场份额下降非常明显,基本已居于大型经济体的中游水平,垄断程度不明显高于多数国家。尽管从效率以及服务能力提升方面的考虑,中国银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仍然有进一步下降的可能,但空间已经不大。因此,认为银行仅仅依靠市场垄断就获取了高额利润的观点可能并不全面,这至少无法解释在2005年之后,银行业为何可以在垄断程度持续下降的同时,利润却反而可以大幅上升。在我们看来,导致银行业高利润的原因有很多,垄断可能并不是其中核心的因素。
第三,银行市场准入的开放应保持稳健。如果银行业的高利润并非主要由市场垄断而来,那么,通过开放银行市场准入,加快成立新的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等)的药方,未必可以有效解决我们眼下的问题。而且,从前文的国际比较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银行业数量,无论是在绝对还是相对意义上都不算少,经济发达地区的情况尤其如此。继续大幅推动机构设立的空间已然不大,还可能引发许多潜在的问题。
在我们看来,对于目前正在进行的一些金融改革试点来说,在银行机构机制、方面的创新(如所有权形式、法人治理机构以及风险处置机制,等等),应该优先于简单的数量扩张。
回过头来分析2011年的情况,资金供给的紧张在很大程度上与宏观调控相关。高悬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严格的存贷比限制以及信贷额度管理等诸多手段叠加,对资金供给形成了很强的限制,变相增强了银行的议价能力,利差由此被拉高。这样的供求失衡,显然与银行机构数量以及市场垄断程度没有直接关系。在不放开上述管制的情况下,只是放开准入限制,增加机构数量并不能有效增加资金的供给数量。而反过来说,只要放松对资金供给面的限制(如下调准备金率),即使不增加机构数量,银行的资金供给能力也可以有大幅的增长。
解决资金供求失衡,乃至实体经济与金融部门利润失衡关键,应在于放松金融管制的力度(特别是减少对融资行为的直接干预),而设立更多的银行业机构,并不是其中最紧要的内容。而且,考虑到银行业特有的规模经济特征以及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的现实,对小银行应对风险的能力仍需保持一定的警惕。
从长期看,进一步提高银行市场的竞争程度,促进银行所有权的多元化(如,鼓励民营银行发展)以及促进银行类型的多样化(如,鼓励中小型银行发展)等等,均是中国银行体系改革与发展需要坚持的方向,但是,在具体实施的层面,还是要采取稳健发展的策略,做好风险与效率的平衡。■
曾刚为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