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领域改革情况
综合经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淘汰煤炭落后产能27万吨,全州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基本完成。房地产去库存138.45万平方米。长白山卷烟州内市场占有率提升至25%。处置化解政府存量债务28亿元,州本级置换存量债务6850万元的计划获省批准。为企业减免税费、降低用地成本、发放稳岗补贴1.8亿元。基础设施领域投资额占全部投资比重提高2.1个百分点。对全州需要剥离“三供一业”的3户企业8个项目全部签订分离移交协议。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营经济等补短板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出台《州本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累计盘活存量资金2.6亿元,非税收入占比由2016年的49.9%降为44.9%。扩大人民币结算领域,2017年全州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额10.66亿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减权放权。推动价格机制改革,出台《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完成机关公务员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深化旅游业管理体制改革,成立延边州旅游发展委员会,“1+3”旅游综合监管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编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有效构筑生态系统“安全屏障”。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对9条省级,以及全州江河全部确定了河长。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启动实施清洁空气行动、清洁水体行动计划和“三区”(自然保护区、矿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投入900万元,用于土壤环境治理工作。全面开展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累计投资9220万元。落实吉林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对全州工矿废弃的资源现状、权属等情况开展调查,科学分析并抓紧开展复垦项目前期工作。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全州立案160起,问责163人。积极做好碳排放交易前期工作。用价格杠杆实现资源有偿使用,全州已有七个县(市)全部实现阶梯水价。
农业农村改革。出台《延边州贫困对象退出实施细则(试行)》,圆满完成吉林省扶贫开发成效考评迎检工作。制定《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2017年全州促进农民增收工作要点》《延边州2017-2020年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为农村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测量农村耕地面积39.7万公顷,基本完成确权登记及自查工作。颁布《农村“册外地”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促进农村“册外地”合理、规范管理使用。采取财政补助、税收减免、金融扶持等政策措施,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发展达10977家,家庭农场达到4110家,规模经营耕地面积占全州的60.2%。开展“地趴粮整治”活动,把“死库容”变成“活库容”。积极鼓励引导各种所有制主体参与粮食收购。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规模,改扩建率达到50%。
民主法制改革。编制完成《延边州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2017-2021)五年立法规划》,完成制定和修订民族自治地方法规的相关立法材料。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延边州立法规定》《延边州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关于修改延边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决定》及《关于废止延边州政府采购条例的决定》,州大常委会完成法规的公布施行、废止和报备工作。出台《延边州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州人大常委会规范化管理和建设的意见》。出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规范并强化宗教活动管理。出台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意见,为解决多头执法问题提供遵循。群团改革有序推进,出台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改革方案,并取得阶段性改革成果。
司法体制改革。通过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补充法官检察官员额、员额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推行独任制、成立专业审判庭等举措,进一步推进法官检察官职业化、专业化,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得到确立。确定延吉市、敦化市法院为“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法院”,延吉市法院、敦化市法院的公益诉讼案件交叉指定管辖。积极向省委组织部申报,解决法院公务员历史遗留问题。深入推进公安部门受案立案制度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改革,用制度监督执法权力、用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文化体制改革。出台《延边州“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延边广播电视台新闻媒体采编岗位规范管理办法》《延边州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文化领域行业组织综合管理体系,依法处理文化领域行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调整文联所属协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完善作协组织机构,起草文联、作协改革方案。打造朝鲜文精品图书,强化汉文图书经营,加快数字出版转型升级。推动民族文化事业持续、繁荣、健康发展。
社会体制改革。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巩固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制度衔接。深入推进城管体制改革,出台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延吉市和珲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成运行。在州直单位开发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378.4万元。发展壮大社会组织,出台《关于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完善落实吉林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强化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制止5次境外媒体记者在我边境进行拍照、采访活动,并成功劝返。做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工作,50余家单位完成注册。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出台《州管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大力实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升工程,制定《城市党员社区建设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全州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分别达到48.5%和56.3%,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组建州县(市)两级监察委,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出台《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制定州委《2017年至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2017年巡察工作安排意见》《2017年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和《巡察工作机构设立工作方案》,完成2017年州委巡察工作,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全面展开。推进州纪委派驻机构改革,设置派驻(派出)机构26个。制定《州纪委机关问题线索处置和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全州问题线索管理模式。
二、主要特色改革成效
(一)“放管服”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入强劲动力。调整、规范和减少行政职权276项,监管和服务事项分别增加175、225项,降低、暂停和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85项,免征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43项。启动“多证合一”改革,新设立市场主体增长4.2%,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达到80.6户,居全省首位。增值税税率由四档简并至三档,减税比例达到26.3%。落实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受惠面达到100%。推动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建立“一人、一窗、双系统”国地税联合服务模式。积极争取,将延龙图三市率先纳入全省扩权强县改革试点行列。出台《州委、州政府支持延龙图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形成省级新区建设的政策框架。制定《延边州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绿色转型的实施意见》《州委、州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经济领域的改革文件。打破了二十多年的财政分配机制,按照“下放收入,增量分成”的原则出台文件,构建州与县(市)财力同步增长机制。
(二)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构建提升水平。制定《推进生态文明提升环境质量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公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等系列文件,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遵循。成立延边国有林场管理总站,全面启动全州国有林场改革。配合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做好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实施方案修订和总体规划编制等工作,持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初步完成虎豹公园边界划定工作。
(三)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成效显著。巩固2016年农民日报头版刊载的“农村改革的延边经验”,2017年制定实施《延边州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等举措,推进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银行网点乡镇覆盖率达100%,行政村自助机具覆盖率达64.6%。全面推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土地他项权证抵押贷款、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政银保”贷款等金融产品,全年发放5亿元贷款,累计发放“农地贷”14.1亿元,基本解决了农业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
(四)司法体制改革出台创新举措。完善小额诉讼、速审速裁机制,实行轻刑快办、简易程序集中审和认罪认罚制度。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积极稳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审判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一线办案力量得到加强,办案质量效率稳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五)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2017年,延边州承担国家级改革试点4项,省级改革试点9项,安排州级改革试点6项。汪清县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完成。三个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成清产核资、股权设置、人员界定等工作。积极争取安图县、和龙市、龙井市、珲春市、延吉市列入国家耕地轮作补贴试点县市,新增补贴面积44万亩,全州耕地轮作补贴面积达到133万亩,累计争取补贴资金1.99亿元。建立业余校园足球俱乐部,开展以足球为特色的“一校一品”体育教育改革工作。制定实施《朝鲜族学校开展朝鲜族教育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成立延龙图职教集团。在全省率先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达到34800人。探索公诉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的实施方法,开展派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试点工作,构建了新型检审、检警、检律关系。
(六)医药卫生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全州省属、州属、县(市)属及企事业单位属公立医院全面启动综合改革,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覆盖面达到100%。组建医疗联合体,县(市)综合医院已全部建立医学远程会诊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331个,重点人群签约率63.25%。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制定《关于促进州直公益二类文化事业单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若干意见》,支持公益二类文化事业单位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七)“一张网”兜底扶贫保障机制显现政策红利。突破传统政策瓶颈,以“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为突破口,实施政策集成创新,建立以“四点双享两救助一优先”为主要内容的“一张网”兜底扶贫保障机制,确保特殊困难群体实现永久、稳定脱贫。全州女满60周岁及以上、男满65周岁及以上的3081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了根本性保障。截至目前,全州已完成23783人信息采集工作,已为2111人发放养老保险工资卡。
(八)基层组织建设开创新局面。制定《关于实施“边陲党旗红”工程加强边境农村党的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全州“互联网+社区服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探索成立驻村干部党委,下发《关于成立县(市)驻村干部党委的通知》,统筹管理各级选派的驻村干部,相关经验在中组部进行经验交流,并在全省推广。严格贯彻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和《领导干部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形成了“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劣者汰”的良好导向。
(九)健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配套制度。围绕监督执纪的风险点、关键点,积极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两规”审查措施工作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谈话安全管理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严控自由裁量权。制定《州纪委机关问题线索处置和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全州问题线索管理模式。制定《州纪委监察局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做到了纪律审查每个环节有审批、有着落、有反馈、有监督。
(十)人才政策和返乡创业“回引工程”推动稳边固边。优化引才、育才、用才环境。深入实施《延边州特殊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千人计划”实施意见》。突出抓好“高精尖”人才的培育和引进,2017年进一步制定《延边州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办法》《关于落实高素质储备人才相关政策待遇的实施意见》《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以及关于建立“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人才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试验区”、“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区”、“返乡创业基地”等意见和“支持返乡创业的若干政策”等文件,构建返乡创业“1+9”工程政策服务体系,完善“三库三平台”,设立全州返乡创业专项资金。近年来,全州已累计返乡19226人,已创业13661人。突出抓好边境村、贫困村返乡创业工作,出台《关于加强边境村返乡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边境村返乡已创业656人、贫困村返乡已创业1381人,边境村、贫困村“三化”问题有效缓解,切实增强了稳边固防合力。
三、主要做法
根据中央、省、州改革部署,坚定改革方向,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改革规律,夯实起点、突出重点、打通痛点、聚焦弱点,试点先行,有力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
(一)科学谋划设计,绘制改革路线图。根据上级工作要点,结合延边实际,制定《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和改革任务台账,确定100项改革任务,实现中央、省、州改革任务无缝衔接。每项改革设计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明确、责任明确和时限明确。
(二)强化组织协调,完善六大机制。一是推行改革目标考核制。制定出台《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全面深化改革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总盘子,健全指标体系,完善激励机制。二是推行改革“会议联动制”。完善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专项小组工作规则以及改革文件审议程序等制度,今年共召开6次深改会议、2次专题会议和6次专项小组会议。三是推行改革督察督办制。进一步健全改革督察办法,出台《延边州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督察工作方案》,今年已对8个县(市)和涉改部门开展了2次全面督察、38项专项督察,并分别形成督察报告。四是推行改革台账销号管理制。按期对账、挂账销号、定期晒账,完成一项销号备案一项。五是推行改革方案严格审核制。重点抓好改革方案落实,做好前期论证、审核工作。六是推行改革情况动态报送制。制定《改革成果备案制度》《改革信息报送制度》《改革信息计分办法》,准确掌握改革进度,加强改革工作经验交流。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邀请省委改革办领导对各县市和州涉改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了改革工作和信息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宣传工作水平。编发延边《改革信息》57期,累计编发信息184期,信息工作在全省各市(州)名列前茅。以“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为主题,突出延边改革特色,对各领域改革长期跟踪宣传,吉林日报刊登改革信息12期,延边日报刊登改革信息17期。
四、存在问题和困难
1.机构和编制成为制约瓶颈。根据上级“顶层设计”和实际工作需要,有些改革需要设置专门机构,增加相关编制。但目前的编制政策只能“减一增一”,不能突破“大盘子”。同时,州县两级“深改办”的机构设置缺乏上级编制部门的文件规定,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完成繁重的改革任务压力较大。
2.改革成本压力大。目前改革进入“深水区”,历史沉积的问题多,改革推进工作任务艰巨。改革往往涉及部门权力分割、利益调整,推动起来有一定阻力。很多改革事项需要资金支持,压力较大。比如:停止商业性采伐后,国有林区改革资金缺口很大;金融机构出于成本和内部风险控制等因素考虑,对低收益低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建设热情不高、心存顾虑。
3.改革合力作用发挥不够。科学决策、有效执行、有力的监督是改革能够落地的基础、关键和保障。在改革决策、执行和监督环节存在着程序不够规范、牵头部门和涉改单位不愿意领任务、担责任和任务不平衡、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五、2018年改革工作打算
2018年,该州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战略导向,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
(一)对标顶层设计,谋划改革“路线图”
1.科学确定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台账。根据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安排,结合州委全面深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制定2018年改革要点和任务台账。对上级要求落实的,逐项分解,逐条对接,全部纳入改革任务台账。
2.因地制宜谋划延边特色改革。根据延边州情实际,谋划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改革事项。上级部署的改革事项,加强自主创新;上级没有安排的改革事项,大胆探索、自创特色。
3.抓实各级改革试点工作。一方面,抓好现行改革试点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向国家和省对口部门争取在延边设立改革试点。根据不同试点内容,及时总结和推广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二)健全改革工作机制
健全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协调机制、督察机制和评价考核机制。修订完善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规则、专项小组工作规则和州委改革办工作细则。完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信息报送管理工作办法,制定改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完善督察工作制度。完善改革成果备案审查制度。加强改革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改革理论、政策与实践培训,提高干部改革素养
聘请有关专家对全州各级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形式与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合并进行。组织各专项小组和各县(市)一线同志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
( 编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通联部 卢志文 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