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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栀梓:个税制度性改革应知难而进

发稿时间:2012-04-09 00:00:00

  当前在推动个税制度性改革、实行以家庭为单位征税上,与其坐而论道,不如知难而进,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奋发有为,在一些条件较成熟的地方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在更大范围乃至全国全面推行,使这种在全球被反复验证、广泛推行的最合理、最人性化的个税制度在我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今年全国两会后,个人所得税按照家庭为单位进行征收广受关注。日前,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准备在今年启动全国地税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

  改革现行个税分类征收模式,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计征个税,是已经连续写入三个“五年计划”的一项税制改革目标,也是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个税制度设计不合理、税负不公导致“上有老下有小”需要养活多名家庭成员者,必须与“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者一样缴纳个税的问题,实现按家庭征收个税的有效途径,更是为低收入家庭减负,促进社会公平的一项有力举措和有效途径。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对此都已基本形成共识,尤其是有很多纳税人对此期待已久。

  然而,每每提及推进个税制度性改革,实行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就会有专家学者或者部门官员出来“叫苦叫难”,不是说我国个人收入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尚未出台,按家庭征收个税的大环境、大前提尚未得到改善,就是说税收征管技术准备工作做得不够,个人收入信息尚未实现系统联网共享,时机和条件都还不成熟。因而推行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的个税制度性改革也就一直“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楼”。被多次“搁浅”,一拖再拖,在三个“五年计划”中提及却至今尚无明确时间表。

  在笔者看来,个税制度性改革虽然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在推进过程中,既存在相关制度建设滞后,不能与之形成配套、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问题,也存在个人收入信息难以全面掌控,网络信息平台尚未搭建起来的问题,但是,只要下定了决心,推进个税制度性改革也可以先行一步,倒逼个人收入财产申报公开等相关制度建设随之跟进,与之形成配套;只要有关部门迎难而上、克难奋进、合力攻坚,一丝不苟、坚持不懈地做好个人收入信息调查、审核、录入和联网共享工作,是一定能够克难制胜。

  因此,当前在推动个税制度性改革、实行以家庭为单位征税上,与其坐而论道,不如知难而进,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奋发有为,在一些条件较成熟的地方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在更大范围乃至全国全面推行,使这种在全球被反复验证、广泛推行的最合理、最人性化的个税制度在我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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