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重点
杭州市瞄准领导干部特别是市管干部和市管后备干部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细小、轻微、苗头问题,细化领导干部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等方面的自律规范,分别制订负有领导责任相关领导和直接当事人两类人员提醒清单。
重点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巡视、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纳入清单条目,明确28项需要提醒的具体情形,为领导干部日常行为表现划出“红线”。如,把干部任职考察中发现但不影响提拔使用的问题和不足、一段时间内信访反映较多但一时难以查实的问题等作为需要提醒的情形,防止涉事领导干部的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三个环节
围绕提醒“前、中、后”3个环节,杭州市优化程序设置,严格履行提醒审批手续,规范操作过程,加强“留痕”管理。
提醒之前由相关处室根据掌握的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提出提醒工作建议方案,报部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提醒操作采用谈话或书面方式进行,谈话提醒根据市管正职干部、市管副职干部、市管后备干部等层级,分别由部长、副部长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作为谈话人,并统一填写《领导干部谈话提醒记录表》;书面提醒根据问题基本属实或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等不同情形,拟制《领导干部提醒函》,发送提醒对象。
提醒之后对谈话记录和提醒回复进行认真核实,存档备查,每半年对相关数据和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作为领导班子分析研判和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
注重后续管理
杭州市注重后续管理,增强提醒实效。实施提醒后,通过干部工作“季报五访”“月报季访”等常态化了解机制,跟踪掌握提醒效果。
重点加强与函询、诫勉等组织处理措施的有机衔接,对经提醒后没有改进或者改进不明显、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甚至隐瞒、编造、歪曲事实或回避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根据实际情况和情节轻重,跟进采取函询、诫勉等组织措施,打破干部的“过关”心态,防止提醒工作“隔靴搔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