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实现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等措施,形成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级各类技工院校教师的职称制度。
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意见》,要完善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层级,增设正高级职称,取消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员级职称,技工院校教师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衔接;要注重实践教学和技能人才培养实绩,注重职业素养的养成、工匠精神的塑造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不将论文作为技工院校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不对职称外语计算机作统一要求;要对技工院校教师的品德、能力、业绩进行科学评价,建立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公开制度;要实现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公办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时要坚持评聘结合,非公办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时可参照公办院校评审办法,也可采取评聘分开方式。
这位负责人强调,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改革工作方案,确保公平,严格规范评审程序,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
据了解,截至2016年底,全国技工院校教师共计19.7万人,其中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13.7万人,生产实习指导教师6.0万人,能够同时承担理论和实习一体化教学的教师有7.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