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具体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我们在学习十九大报告关于社会治理的思想时,需要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历史主体的理论高度,来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根本目的和出发点。重视民生,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是我党在社会历史观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及在具体实践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方法的体现。概括地说,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根本目的和意义,就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其次,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根本方法和辩证过程,就要辩证地解决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就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具体的实践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以客观的态度和方法,正视我国目前民生领域中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和不足,如民生领域存在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社会文明水平仍然不高;等等。因此,必须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也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因此,从总体上说,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也是平安中国建设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前提。
最后,报告还对如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和行动体系提出了创造性的构想。目前,在我国社会治理的实践过程中,已经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本体制,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这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上的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也展现出我国社会治理领域的创新性活力和和谐的社会景象。但是,如何不断完善社会治理的体制和机制,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整体过程中,提升社会治理的水准和能力,也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的过程。具体说来,在体制和机制上,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在社会治理的具体方法和环节中,要把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与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结合起来,把解决突出的社会现实问题与不断改善和提高人民美好生活的条件结合起来,把切实有效地保护人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与提高社会整体文明水平结合起来。由此形成安全、自信和和谐的社会心态和风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将从整体上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常务副院长,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