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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发稿时间:2017-11-01 15:57:49
来源:人民日报作者:张 洋 李昌禹

  编者按: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被列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而且提出,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新时代,如何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如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如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本期“民主政治周刊”采访了多位专家学者、干部群众,结合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为读者解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

  “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党内民主更加广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全面展开,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发展,民族宗教工作创新推进。”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对过去五年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进行了权威总结,“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

  十九大报告特别指出,“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如何科学认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如何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三三制”到“五一口号”,从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到实行村民自治……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表示,“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必须与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相适应。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

  历史赓续,民主是人民关于美好生活的一种基本追求。

  人类自产生之日起,就有着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比如自由、平等、民主。如今,这种追求和向往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强烈和迫切。

  “人人都有麦克风、放大镜,很多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舆论事件都能在瞬间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总是在通过各种形式探明原委、发表意见,这些都是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积极行使,都是公众权利意识、民主意识的普遍提升。”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吕德文说。

  凝心聚力,民主是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

  民主,越来越扎根在广大群众的心中,也越来越活跃于公共事务治理之中。开门立法、阳光政务、网络问政、村民自治……民主已经成为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社会需求的一种重要方式。

  “小区垃圾怎么处理,公共设施如何维护,村集体资产如何经营和管理,对于这些身边的事情,广大群众越来越关心,并且在实践中形成了诸多较为成熟的制度设计,共同协商,民主决策。”吕德文举例说明,“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一贯主张,进入新时代,更要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支持和确保人民当家作主。”

  推动发展协商民主

  ——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

  “第一线党员代表比例明显提高”“女党员代表、少数民族党员代表数量增加”……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中组部负责人就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答记者问,这些特征充分说明这次党代表选举具有坚实的阶级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在人们常说的“两代表一委员”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广泛代表性也更加凸显,人民意志得到充分体现。据统计,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来自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占总数的13.4%;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中共委员占39.9%,非中共委员占60.1%,56个民族都有全国政协委员。

  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既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更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协商民主“从中国泥土中生长出来”,从十八大报告首提、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再到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协商民主正在呈现广泛、多元、制度化发展态势。

  “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现阶段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点。”李君如表示,“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有机结合,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有利于人民持续参与政治生活,有利于聚民心汇众智达共识,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大问题、小切口、形式活泼、气氛活跃,会场上经常出现辩论甚至争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成为政协协商民主的经常性平台和重要品牌,助推一系列相关政策出台实施。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政协已经举办了70多场双周协商座谈会。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如今,无论是政府决策的征求意见,还是基层事务的群众自治,协商民主已经渗透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浙江连续四年在年初都印发了省委省政府省政协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创设了‘民生论坛’等工作品牌,凭借小型灵活的形式,撑起协商大舞台。”浙江省政协常委、文史委主任郑新浦说,“实践证明,参与群众越广泛,协商越充分,越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反过来,群众在决策前和决策中有了充分的参与,也就更乐意执行决策,更容易推进工作的开展。”

  不断健全制度体系

  ——要把鲜活经验同中央要求、群众期盼结合起来,使其固化为一种制度性、常态化安排

  民主,从来不是装饰品,是要解决问题的。这一点,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律师秦希燕印象深刻。“去年,经过反复调研,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一条意见,认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今年3月8日人民大会堂,我翻开民法总则草案,发现我的意见得到了真切的回应。”

  深有同感的还有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政协主席张本满。“中央将协商民主建设摆在了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位置,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张本满说,“按照中央部署,我们大力探索发展基层协商民主,把‘社区协商民主日’‘社区对话会’等平台摆到社区,既让群众更加充分、直接地表达意愿诉求,提高有序政治参与率,又让政协履职触角直抵最基层,委员们与群众的距离更近了,感情更深了。”

  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十九大报告对“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专章部署,并且明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十九大报告中的这个表述令李君如印象深刻,“以往的表述是,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从‘组织’‘机构’‘形式’到‘制度’,这是一次质的飞跃,是对政协工作更全面、更深刻的阐述,同时对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尤其是今后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

  “制度具有根本性,是支持和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保障。”吕德文认为,“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基层,都创造并开展了丰富的民主实践活动,在村务公开、村财管理等诸多方面积累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今后我们要把这些鲜活的经验同中央要求、群众期盼结合起来,使其固化为一种制度性、常态化安排,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更加充满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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