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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区域电网核减成本约160亿,降价空间55.6亿

发稿时间:2016-03-30 00:00:00

    国家发展改革委29日召开输配电价改革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在会上表示,输配电价改革在首批试点的五个省市进展顺利,今年将再拓展12个省市,到2017年力争在全国覆盖。

  张满英介绍,输配电价改革工作始于2014年深圳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2015年蒙西电网输配电价改革也开始起步,然后又在湖北、宁夏、安徽、云南、贵州五个省扩围。今年在此基础上,将改革试点再扩大12个省级电网和一个区域电网,到2017年输配电价改革将在全国所有电网进行。

  张满英表示,输配电价改革工作目前进展顺利,首先是转变了电网的监管模式,建立了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的收入、成本、价格进行全范围直接监管的新模式,同时有效约束了电网企业的成本。2015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组成了5个联合监审工作组,交叉开展对试点省(区)电网公司的成本监审,通过监审,剔除或核减了与电网输配电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的成本约160亿。

  再有,输配电价改革核定了输配电价的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上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了相关电网输配电总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综合电网在三年监管周期中的新增投资因素,五个省区降价空间达约55.6亿元。这些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

  对于未来输配电价改革的推进,张满英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定价规则,提升监管能力,利用现代的信息手段对电网企业的电量、财务、投资这些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整理,让信息透明化。同时,针对投资和电网成本之间的关系、输配电价管理信息不对称、电价中交叉补贴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推进这些问题的解决。

  张满英说,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区域需要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建设,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完善交易的规则,通过市场行为逐步扩大市场形成电力价格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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