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札记:“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这个重大论断,在全党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使党建工作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刻领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真正把党建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真正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事实上,从党的十七大以后,习近平同志在担任国家副主席、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无论是在中央有关会议上,还是到地方调研时,都始终强调一个观点,就是党委和党委书记“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党建出问题是渎职”。党的十八大习近平同志担任党的总书记以后,更是把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放在政治保证和组织基础的战略地位来看待和重视,聚精会神抓党的建设,一心一意抓管党治党,使党的面貌为之一新,使党心民心为之一振,为全党同志树立了光辉榜样。
然而,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发出的这“治党三问”,振聋发聩、发人深省。现实情况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还难以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在一些领导干部眼中,抓党建同抓发展相比要虚一些,出政绩要慢一些,一年开两次会议布置一下就可以了,不必那么上心费劲。甚至在有的地方,党委书记大会小会公开宣扬,GDP才是“硬道理”,其他工作都是“副业”,没有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上,而是投到具体的经济工作和社会事务上。这些认识和行动显然是糊涂的、甚至是错误的,其结果只会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对此,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席话清醒而深刻,值得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委书记深思: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如何创造政绩?习近平总书记还明确指出,“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将党建的实效排在其他任务之前,并成为党委(党组)书记优先于其他责任的首要责任,这是对用好考核这根“指挥棒”的重大改变,必将对干部考核工作乃至整个组织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党委书记、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是本职,也是天职。抓好党建工作、夯实基层基础,只有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增强党建“主业”意识,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才能把党建工作抓得实抓得牢抓得好。要充分认识到,发展绩效并不会必然转化为政治认同,并不会自然而然赢得人心。如果经济发展了、生活富裕了,但是廉政建设没抓好,腐败更严重了,这只会增强人民群众的相对剥夺感。如果交通方便了、技术进步了,但是作风建设没抓好,党员干部与群众距离更远了,这只会削弱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党建不抓,作风不改,党心散了,人心伤了,再大的成就,不过是过眼云烟;再多的繁华,不过是水月镜花。对此,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书记必须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真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切实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决不能只在年初部署、年底述职时讲一下子,决不能只在上级下来检查、开展集中教育时抓一阵子,而是要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地抓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