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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权质押贷创新提速 央行紧锣密鼓牵头试点工作组

发稿时间:2016-01-21 00:00:00

    央行15日表示,将牵头成立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协调农业、住建、财税、银监等多个部门支持配合,推动“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

  央行还表示,将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完善抵押物处置和风险补偿机制,在保障农户基本居住权、承包权、优先受让权和土地持续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创新探索出农民住房财产权有效处置和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有效流转的不同经验,平衡好农民合法权益与金融机构正当利益的关系。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1月15日在“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和金融扶贫工作座谈会上表示,“”两权“(承包土地经营权和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是农村金融制度的重要创新,有利于盘活农村存量资产,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对农村经济、农村金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多个金融机构在“两权”抵押贷款方面做出过创新尝试,但困难之处在于:一方面由于土地经营权和住房财产权的法律还不完善,另一方面受制于土地经营权和住房财产权的定价和流转难题,业务开展遇到瓶颈。

  去年1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的法律授权。为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解决了后顾之忧。

  278个试点县突破规定

  央行表示,此次试点主要在农业大省和农村相关改革试验地区选择。全国278个县级行政区参加试点。

  试点县包括: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232个,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59个。

  缺少信用记录、抵押物不足、资金缺乏等农业金融难题是农民扩大农业再生产的障碍。

  “对于农民,最大的资产就是土地和住房,推动”两权“抵押贷款创新有助于农民脱贫。”广东阳山县一位政府官员表示。

  中粮信托农业金融部总经理王锦涛19日亦表示,土地是公认的农村最好的一块资产,但是无法抵押,其他的资产如土地权利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其他的农机设备,因各地改革进程不一样,各个地方的资源禀赋也不一样,最后真正抵押的效果并不太好。

  央行表示,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涉及突破《物权法》和《担保法》关于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相关法律条款。根据法治原则,试点涉及突破相关法律条款的,要由国务院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

  去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在上述地区分别暂时调整实施其中关于集体所有的耕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上述调整在2017年12月31日前试行。

  “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开展业务创新实现了有法可依。

  落实还需地方配合

  湖北省某地较早参与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该地一位参与起草相关细则并处理过部分风险案例的农业系统官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央行政策布局的方向是对的,试点过程中的问题,主要是“两权”的价值评估,抵押物的处置等,操作起来很棘手,这也是地方金融机构贷款意愿不强的主要原因。他建议,由地方政府出面,设立风险补偿保障金,一定程度上帮银行化解风险。

  “土地和住房的地理位置和条件千差万别,在操作中比较难定价。目前主要以双方协定价格为主。”上述阳山县官员介绍,此外,银行取得的抵押物也较难流转和处置。“由于农民抵押的房屋在村落中,愿意接手的多是本村乡亲,但出于人情考虑,村民接手相当于让同村乡亲丧失住所,会被其他乡亲嘲笑。”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曾在武汉采访过几起风险案例。一位江夏区的农户在2010年获得湖北某银行贷款500余万元,抵押物是3000余亩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以及1500多平米的土地附着物,贷款期限为一年。

  但直到目前,该农户仍未还款。这位农户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他并不担心银行会收回抵押物,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银行也是烫手山芋。一是经营权在交易市场上流动性弱,转手困难;如果不转手,那么贷款机构还要给土地承包经营权所有权人按时付租金。

  “我比较关心配套制度如何落实,很多细则或许还需要地方政府推动。”一位地方农商行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他介绍,很多金融机构已经出台相关政策,但配套政策涉及到诸多部门,比如农业、国土、住建、财政、发改委、银监等。

  央行表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

  为此,央行牵头成立试点工作指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并做好配套协作。如在确权登记颁证、价值评估、交易流转和抵押物处置等方面,需要农业、国土、住建、林业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在财税、风险分担、监管、保险保障等政策方面,需要财政、发改、银监和保监等部门的支持。

  此外,央行要求各地成立省级和县级的试点工作小组,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和风险补偿机制;加强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试点,创新“两权”抵押相关金融产品。

  央行还表示,将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意见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出台“两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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