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十分重视中期预算改革。2008年,财政部选取河北省、河南省焦作市和安徽省芜湖县开展三年期部门滚动预算编制试点。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2015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明确了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责任主体和相关程序。这标志着我国中期预算改革的全面启动。随后,各省相继出台文件,对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作出部署。
推进中期预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我国各地政府多数是在2015年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在三年期滚动预算的全面实施过程中暴露出许多问题。
规划、政策和预算之间的联系有待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突破了年度预算的限制,为发展规划、经济政策和财政预算之间建立有机联结提供了可能。但三者之间存在一定的不协调。从支出部门角度看,各支出部门缺乏一个整体的战略来引导部门内的项目设置和资金有效配置。
预算资金分配职责划分模糊。我国尚未建立起统一的核心预算机构。预算分配权的职责划分模糊,导致资金分配“政出多门”,资金使用“碎片化”。其后果就是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下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中期预算在执行中,应根据资金支出的绩效信息进行及时修正,实现向前滚动更新。但实际情况是,预算绩效信息的反馈以及利用的效果不理想,甚至某些地区和部门的绩效工作流于形式。
项目库建设滞后影响预算编制的质量。中期财政规划要求把项目预算的编制周期从1年延长到3-5年,这就对项目库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我国项目库建设存在更新不及时;项目立项和分类不科学、重点不突出等。
推动我国中期预算改革的建议。强化改革的预期引导。针对我国中期预算改革的实际问题,需进一步明确中期预算改革的任务和方向,制定一套详细的改革方案和路线图,细化中期预算改革的指导意见,强化对各级地方政府的预期引导,确保其掌握中央的改革目标和进度,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把握改革的时间进程。
提高中期预算收支预测的科学性。增加专业人员配备,完善预测方法,加强数据库建设,不断提高对宏观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的预测分析能力。完善政府收支分类方法,以资本性预算支出为重点,加强对各类预算支出的分析与管理。
优化中期财政规划和各类发展规划间的衔接。以落实“十三五”规划为抓手,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做好重大项目的任务分解工作,结合中期财政收支预测,下达各部门预算总额。各部门应在明确任务要求的基础上,编制各自的专项发展规划、中长期工作重点和三年期滚动预算草案。财政部门预算草案审核过程中要进一步突出政策导向,加强支出项目库的建设,科学界定项目分类,确定先后顺序,重点安排优先支出项。最后,增强中期预算框架对年度预算的指导性和约束力,年度预算必须在中期财政规划的框架内进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