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完全有信心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
制度从根本上说是对特定经济社会形态的反映与塑造,对不同经济社会形态的反映与塑造产生了不同的制度安排。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就是近代以来反映塑造社会的两种制度形态。只不过,一个是着眼于维持既有社会关系与运行模式,这就是资本主义制度,为此甚至不惜宣称历史终结。另一个则着眼于在既有基础上改造世界,建设一个新世界,这就是社会主义制度。既然人类社会的历史并没有也不会终结,而是不断向前发展的,人类社会是不断走向进步的,反映、代表社会发展进步趋势的制度当然优越于故步自封、维持现状的制度。借用数字化时代的说法,资本主义制度是人类社会制度的2.0,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类社会制度的3.0,版本的高低一目了然。
但是,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在尚未进入成熟的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中也不能搞制度“大跃进”,在这方面我们有过历史教训。不过,我们也是从历史教训中找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形态”:既然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度就应该也只能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制度,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套用上面的说法,我们也可以把这一制度形象地称为人类社会制度的2.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坚持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基本精神、基本价值,又依据现实的发展阶段、发展水平、发展可能赋予了全新的形态。比如,所有制形式不是纯而又纯的公有制,而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经济体制不再是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等等。这一系列制度体制形态的创新极大地激发了中国社会的活力,造就了强劲的发展动力。
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出,不仅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开放与极大包容,更宣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极强的消化与吸收能力。市场经济是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核心内容,但只要对现阶段社会发展有利就大大方方“拿来”为我所用,不僵化排斥。当然,“拿来”之后还要“社会主义化”,让它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同质性”的组成部分,而不是以“舶来品”的形态掺杂其中。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然是市场经济,这一点毫无疑问,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绝对不是西方的市场经济,这一点也确定无疑。
一种本来就优越的社会制度不仅在实践中建构出切合时宜的“现实形态”,而且还能博采众长,吸纳人类社会制度文明中的一切有益成果,这样的制度让我们由衷自信。用不到40年的时间,让一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我们前所未有地靠近世界舞台中心,前所未有地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前所未有地具有实现这个目标的能力和信心,这样的制度我们不仅由衷自信,更倍加自豪。
这样的制度只对中国社会管用吗?当然不是。中国社会用自己的实践证明了,社会主义在现实社会中可以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并不断开辟发展新境界,证明了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走一条与西方不同但又极其可靠而现实的路径迈向现代化,证明了现实社会中的诸多不公平不正义、非理性反道义的现象并不是人类社会无奈的代价、必然的局限,而只是某些制度固有弊病、内在危机的映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虽然名为“特色”,但体现的是一般性的规律,解决的是在既定的生产力条件下如何让制度更加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并推动生产力向更高水平发展的问题。
立足中国制度的中国道路可以模仿,源于中国制度的中国之治可以复制,这是我们最大的制度自信。
(作者:辛鸣,系中共中央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