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做法:
一是创新政策引导机制,激发内在动力。把握土地出让和资金奖励两个重点,加强规划引领,出台支持政策,在全省率先出台新区《绿色建筑管理暂行办法》《绿色建筑验收技术导则》,率先在梅溪湖国际新城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试行65%节能设计标准,形成“硬约束”和“软引导”相结合的绿色建筑发展政策体系。一方面,强化源头把控,以土地出让为抓手形成“硬约束”,制定城区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分地块确定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和生态指标,在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明确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要求,作为后期项目建设和验收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政府直接投资的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项目,提高绿色建筑标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奖补,以资金支持为抓手形成“软引导”。设立绿色建筑专项奖补资金,分星级按建筑面积确定奖补标准。设立3000万元绿色建筑专项奖补资金,对一星级、二星级绿色建筑项目分别按照15元/㎡、25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二是创新过程管理机制,形成闭环控制。在全省率先提出绿色建筑全过程闭合管理的思路,加强立项审查、方案和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节能设计和验收备案等行政审批环节管理,确保绿色标准落实到项目实施全过程。在项目施工前开展绿色建筑专项审查,对照明确的项目星级标准,在立项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查备案等前期行政审批过程,建立绿色建筑内容专项审查制度,对不符合或达不到标准的项目,提出修改意见,或者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实施绿色施工监督制度,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相关部门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编制绿色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制定绿色施工监理方案。同时,加强绿色施工日常巡查。在项目竣工和运营阶段完善验收备案机制,结合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同步开展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同时,对项目绿色运营管理实行审批备案制度,物业管理单位制定《绿色运营手册》。
三是创新技术支撑体系,凸显两型特色。针对绿色建筑推广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通过建设一批公共设施和引进第三方打造示范项目等方式,提供技术支撑和示范引领。探索区域能源站建设运营模式,区域能源站是促进能源综合利用有效方式,将区域能源站规划纳入城区整体规划,探索能源站建设和运营可行模式,形成长效推广机制。近年来,湘江新区采取专项补贴与强制推行相结合的方式,探索PPP、特许经营等建设运营模式,统筹推进区域能源站稳步建设。其中分布式能源站中滨江新城智慧能源工程于2016年12月27日正式投入使用,设计供能面积212万㎡;洋湖生态新城智慧能源工程于2017年5月正式开始供能,设计供能面积86万㎡;大王山湘江欢乐城分布式能源站形成初步设计方案。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应用示范带动机制,在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学校、办公楼、医院、保障性住房等项目中率先试点应用,并探索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支持政策,带动社会投资推广应用。比如,以洋湖蓝天保障房性住房和洋湖中学等政府投资项目为试点,在湘江财富金融中心、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等新区重大项目中推广应用,并出台专项奖补政策,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截至2017年6月底,新区共建设总建筑面积120余万平方米的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应用项目,提升建筑节材水平,降低建筑碳排放量。创新城市有机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在梅溪湖国际新城所有住宅小区、学校、酒店、写字楼等项目全面推广应用有机生活垃圾微生物处理技术,并采取“以点带面”推广模式,将达美D6区、中铁建梅溪清秀、旭辉御府纳入省级两型示范项目,引导推广垃圾分类处理,目前,万科梅溪郡等近20个项目已应用该技术。同时,探索片区有机生活垃圾微生物处理建设、运营、管理长效机制,鼓励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创建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产业链”片区综合运营新模式。
(编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通联部 卢志文 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