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个一”督察制度源于问题倒逼
一是对上级改革精神把握不准。部分基层干部对上级改革精神理解把握不准,有的地方和部门把一般性部署、常规性工作等同于改革,改革尚未做到聚焦和解决实际问题;上级深改组会议审议出台的改革文件到达地方后,部分基层干部工作着力不准,导致改革效果打了折扣。
二是改革举措落实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基层在具体改革实践中,多以点式督察、线性推进为主,缺乏系统完整的督导推进落实办法,特别是普遍没有形成一个长期管用、闭合运转的制度性安排。
三是改革实践“上热下冷”。主要表现在部分基层干部对顶层设计与基层创造的关系把握不准;以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的思路不够开阔;对已经运行成熟、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没有及时发掘、总结,部分基层干部的改革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未得到充分保护和发挥。
四是改革成果与群众获得感不匹配。部分基层单位对改革政策宣传途径有限,部分群众对上级改革部署缺乏足够了解;改革政策若不能得到及时到位的宣讲和普及,会导致改革成效虽然明显,但群众对改革成果缺乏切身感受。
五是改革职能发挥、资源整合和协调配套不到位。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改革事项,如果专项小组的协调枢纽作用不能充分发挥,牵头部门、配合部门之间步调不一、发力不一,会直接影响改革的整体效果;对牵头单位出台的改革总体方案,配合单位若不能及时跟进、配套落实,会导致改革举措无法真正落地。
调查分析后得出如下原因:
一是部分基层干部对改革认识不够全面到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上级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部署安排,不同于其他工作层层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指导文件的传统工作部署方式,而是采取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出台具体改革方案,并对最近一个时期改革工作提出具体指导要求的形式进行,不再专门下发领导讲话或会议纪要等文件,以新闻通稿作为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的主要载体。这种方式减少了层层开会、传达落实的中间环节,提高了会议精神的传播效率,但同时也带来了部分基层干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随机性强、不确定性大、规范性不够等问题。
二是部分基层干部对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认识不充分。经济新常态下,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有的党员干部仍习惯于传统思维,对互联网带来的迅猛变化认识不足,许多市场和资源白白流失;有的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一时之间尚达不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新要求,等等。
三是部分基层干部抓改革落实的态度和能力与工作要求尚有差距。“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顶层设计需要靠基层实践,党员干部是改革部署的执行者、落实者。但目前,部分基层干部对为何改革、如何改革仍一知半解;有的拿捏不准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的关系,先行先试迈不开步子、放不开胆子;有的尚未掌握行之有效的改革工作方法,面对自上而下的改革任务要求,找不到落脚点、突破口,等等。
四是压力传导的力度和深度尚未完全达到新时期下改革工作要求。上级深改组保持着“每月一会”的基本频率,各项工作呈现加速态势。但个别基层单位和部门对工作实际推进中的困难估计不足、指导不及时,导致部分基层干部对上级工作要求的理解把握和贯彻落实存在偏差。与此同时,压力传导的科学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六个一”督察打通改革“中梗阻”
具体做法如下:
一月一调度,实时跟进改革进展情况。按照年初确定的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每月调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展,有效解决了上级改革任务非传统方式部署的贯彻落实问题。一是对改革会议精神学习传达情况实时跟进。健全完善“一个第一议题”+“三个第一时间”+“三张督办清单”工作制度。中央和省委深改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之后,各级各部门按照“第一议题”要求,“第一时间”召开相关会议学习传达,“第一时间”贯彻落实,“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市委改革办及时跟进落实情况,确保全面深化改革时时对标上级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改革的正确方向。二是对配套出台上级改革文件情况实时跟进。全面推行“三张督办清单”制度。中央文件到市后,市委改革办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发《提示单》,提示相关部门及时与上级对接,提前调研谋划;省文件到市后,市委改革办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发《交办单》,要求务必在一个月内研究出台市级贯彻落实意见或方案;对交办三周后未完成上会文件初稿的部门发《催办单》,确保上级重大改革方案出台一月之内制定出台市级配套文件并印发到区县。截至目前,全市累计下发提示单13件、交办单6件,市委深改组会议累计审议文件75件,出台各类改革文件380多件,中央和省委深改组会议审议出台的改革方案,除无需市级配套外,已全部配套出台到位。三是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实时跟进。上级改革任务一确定、重要的改革会议一结束、改革文件一下达、领导批示一作出,立即建立改革任务《分解立项台账》和《督察工作台账》,明确改革任务的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完成时限、任务目标、成果形式,每月对改革任务取得进展、推进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对上沟通对接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逐项调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实现改革任务全过程、全覆盖目标管理。截至目前,全市11个区县(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67个承担改革任务的市直部门共建立各类改革任务台账162个,出台改革试点工作意见、实施方案、配套办法321件,改革工作责任清、任务明,全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可管可控。
一月一督察,全力打通梗阻环节。市委改革办每月对区县、市专项小组进行督察,有效解决改革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开展全面督察21次,专项督察28次,下发督办件42件,督导基层镇办和涉及改革任务的有关基层单位360个。一是突出督察重点。市委改革办在每月对各区县、市各专项小组工作进行全面督导的同时,每月联合有关专项小组,对1—2项改革举措、改革试点任务进行重点督察。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情况,既督区县、部门改革文件配套落实,也督改革任务推进和改革取得成效;对改革试点,既督试点争取情况、新增试点数,也督试点推进情况和重大试点成果。截至目前,已对国企改革、财税制度改革、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及国家第三批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试点、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等22项改革举措和试点工作开展重点督察。今年以来,全市新增省级以上改革试点60项,是2016年全年新增数量的1.2倍。二是创新督察形式。坚持日常督察和定期督察相结合,在每月定期督察的基础上,对改革任务推进的关键节点进行日常督察,解决具体的、即时的、个案的动态问题,实现常态化、日常化督察。坚持重点督察和整改复查相结合,2017年,淄博市委对2016年改革任务推进中的薄弱环节、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复查,责令17个部门深入分析研究,研究制定工作提升方案,市委深改组会议进行审议验收。坚持自查与督察相结合,每月专项小组、牵头部门和区县先组织自查,再对各领域、各区域进行督察,每季度组织一次区县现场观摩,其他月份区县推磨互查。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每月随机选取几个镇办、村居、学校、企业等进行实地督察,3月份对各区县《深化改革惠民生宣传册》发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沿路所到超市、银行、社区进行抽查,发现22处未收到宣传册的单位及户下并进行通报。坚持传统方式督察与信息化督察相结合,依托自主研发的“互联网+改革”在线管理服务平台,实行督察全链条信息化,督察依据、计分办法、工作进展统一在平台上发布,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和现场督察情况,系统自动打分、自动生成名次,全程公开透明、客观公正。三是凝聚督察合力。采取小组自查、改革办直查“两条线”工作法,把对市专项小组的督察延伸到所有部门:市专项小组每月开展督察督导,未开展督察督导或工作达不到既定要求的,市委改革办将予以扣分、通报;市委改革办确定督察事项和范围,对涉及到的部门直接进行督察、通报。从2016年开始,全市改革实行“1+1+n”督察模式。第一个“1”,就是市委改革办牵头,对全市所有改革工作进展、落实情况进行一月一督察;第二个“1”,就是每月有1个专项组,与市委改革办一起督察该专项组所辖任务落地见效情况;“n”,就是每月选几个部门,与市委改革办、市专项小组一并到基层督察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改革事项落地见效情况。改革督察工作责任主体由主要靠改革办抓督察,转向主要领导、专项小组、改革办、牵头部门齐督共导上来,形成深改领导小组统筹督、专项小组协调督、牵头部门重点督、区县具体督的多领域、多层次、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督察工作格局。
一月一排名,科学量化改革工作成效。每月按照考核方案确定的量化指标,对各区县、市各专项小组进行打分、排名;并将区县月度得分情况以50%比例列入年底综合考核,使区县准确了解在全市所处位置,形成不甘落后、竞相改革的良好态势,实现了压力的科学有效传导,有效解决了改革“上热下冷”问题。一是健全督察体系。将“六个一”督察机制扩展到市及区县两级专项小组,并延伸到镇办和村居等基层单位,一级督一级、一级抓一级。横向上,市(区、县)委改革办每月对同级党委改革专项小组进行督察排名,市(区、县)专项小组对本领域内承担改革任务的部门进行督察排名;纵向上,市委改革办对区(县)委改革办进行督察排名,市专项小组对区(县)委专项小组进行督察排名,区(县)委改革办每月对辖区镇办进行督察排名,实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二是细化督察指标。市委改革办在原有《全面深化改革督导办法》的基础上,不断修订完善,制定出台了《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要有新突破工作方案、计分办法》《2017年度市专项小组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督导评价办法》,将各区县、市专项小组、市直部门落实推进“五个坚持”情况作为督察指标,按照内容细化为25个督察点,明确各督察点的具体打分标准,赋予不同比重的分值和评价方式。每月区县、市专项小组和市直部门单位根据督察点要求,有的放矢开展工作;市督察组根据督察点打分排名,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主观因素,有效保障了督察排名的客观性、科学性。三是双向测评督察效果。2017年,为进一步提升全面深化改革在全市工作大局中的地位和分量,市委、市政府把全面深化改革纳入全市“十个新突破”工作重点,按照“六个一”督察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十个督察组,统一进行重点调度、重点督导。各区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就排名办法是否合理、排名顺序是否公平、督察是否到位、人员是否廉洁等情况,对包括“全面深化改革要有新突破”督察组在内的市十个督察组打分、排名,使督察组能够及时发现督导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新问题、新情况适时对督察排名办法等工作进行调整完善,确保实现公正、无误、准确反映各级工作实绩。
一月一通报,全面公开改革工作进展。以多种形式通报当月督导情况,全面公开改革工作进展,把改革实绩公之于众,压力层层传导、科学传导,让改革不作为者无处遁形,调动了各级各部门改革积极性,有效地解决了改革合力问题。截至目前,全市累计下发改革督导情况通报49件,召开改革督导通报会21次。一是面上情况会议通报。每月召开由各区县党(工)委改革办主任、专职副主任,市各专项小组联络员、科室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一季度一次)参加的督导情况通报会,通报当月督导情况,并由月度督导排名第一的区县和市专项小组作典型发言,排名最后的区县和连续三次排名最后的市专项小组作表态发言。以改革办文件,将月度《督导情况通报》印发到市有关领导、区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时,将督导通报会与现场推进会有机结合,适时在改革工作先进区县召开现场推进会,各区县、各部门实地参观学习探索创新改革经验。二是重点内容专项通报。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上级部门下大力气抓以及难度高、覆盖广、影响大的改革任务,专门制定督察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督察,形成专项督察通报,对督察事项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方向等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督察结果计入当月各区县督察成绩。当月督导通报会议上,督察工作牵头部门一并参会并对督察情况作出说明。对社会聚焦、群众关切的重点改革事项,在全省率先开展第三方评估,先后委托山东理工大学、市委党校对户籍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园区建设发展等5项改革事项开展评估,《评估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同时,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三是“一把手”抓改革提级通报。对“一把手”自上而下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以及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定期盘点,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改革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通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汇报,每月由1个区县、1个市专项小组作典型发言,对工作连续落后的区县和市专项小组,适时启动作表态发言的形式,以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压实改革责任。生态淄博建设已连续召开20次调度会议,市委书记、市长共同参加,当月该项工作排名最后的两个区县当众作出检讨。截至目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牵头认领新旧动能转换、工业转调升级、生态淄博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10余项重大改革试点任务,对落实情况亲自调度、亲自督察,亲自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通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研究解决,一项任务一项任务地督促落实,相关工作均取得突破性进展,带动提升了全市整体工作上水平。
一月一宣传,积极推介改革典型经验。每月对督察结果和在督察中发掘总结的创新改革经验进行宣传,有效解决群众获得感问题。一是推广推介创新改革经验。自2016年开始,从契合中央和省委顶层设计要求、基层创造、群众受益、可推广可复制性强等方面入手,全市每半年公开筛选10项创新改革经验在全市推广推介。目前已连续三批推广推介工业精准转调“1+N”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跨区域污染治理、互联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30项创新改革经验。在筛选创新改革经验过程中,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老媒体开展社会公众投票活动,三批创新改革经验共计收到社会各界选票近20万张。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共召开经验推广推介会议300余次;向上级推广推介创新改革经验1500余篇次,国家有关部委、省直有关部门在淄博市召开改革工作现场会、经验座谈会70余次。录制全面深化改革专题宣传片在全媒体播放,极大地激发了各领域的改革动力和发展活力。在全市20项创新改革经验推广推介第三方评估回收的2086份有效调查问卷中,对经验推广推介非常满意的有1917份,占比91.9%。20项创新改革经验推广推介情况平均得分均达到93分以上。二是全媒体互动宣传。由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市属媒体每月对先进区县和专项小组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运用市级各类新闻媒体和改革类简报、刊物,每月总结推介工作排名靠前或前进幅度较大区县的经验做法;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各类新媒体力量,集中采访报道月度、半年及全年排名第一区县和市专项小组的工作经验,在全市形成见贤思齐、务求突破的浓厚氛围。2016年,市委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列为全市宣传工作重点,在全市各级各类媒体统一开设“深化改革惠民生”互动宣传专栏,实现了全媒体、全时段、立体式改革宣传工作格局。全市各级69个改革宣传专栏累计刊播改革类宣传稿件2300余篇(条),微信公众平台“深化改革惠民生”累计推送改革类文章信息1000余篇。三是多形式社会宣传。编印《深化改革惠民生宣传册》近百万份,免费发到千家万户,群众深切地感受到了改革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全市各区县在服务窗口、医院、学校、车站、广场等群众密集场所,通过知识竞赛、文艺作品、明白纸、电子宣传屏、宣传展板、宣传横幅、宣传册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广泛宣传深化改革惠民生各项举措,使广大群众能及时了解掌握中央和省市最新改革举措,及时感受到各项改革举措带来的实实在在好处和变化,进一步提升了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热情。
一月一会诊,准确查找改革落实短板。由市委改革办牵头,每月到排名末位的区县开展集中调研会诊,与区县一起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准确查找改革落实短板,以此帮助区县准确查找问题、发现短板、整改提升。一是“望闻问切”。望,就是深入基层,与区县一起走访部门、镇办、村居、企业、学校,对改革落地实践进行实地了解、重点观察;闻,就是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了解改革推进中基层遇到的棘手问题,了解群众对改革的关切期盼,明确工作方向和提升重点;问,就是问计于民、问政于民,多问基层对改革落实有什么规划和设想,把握群众诉求,摸清基层改革动向;切,就是在把握表象的同时,由表及里,引导区县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改革推进的问题症结,促进整体工作有效提升。二是对症下药。捉得病根,精准治疗,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建议,才是解决问题的核心和根本。会诊结束后,市委改革办针对区县普遍存在的对上争取力度不足、改革经验推广推介能力有限、督察落实力度与市委要求存在差距等问题,坚持因区县制宜、因问题施策,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例如,张店区、桓台县信息化改革示范点建设存在提升空间,市委改革办建议其软硬件建设“两手抓”,科学规划、精准投入;周村区、高青县对上争取渠道有限,市委改革办为其量身打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相关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博山区、沂源县宣传题材狭窄、效果欠缺,市委改革办建议其在本区县内开展“深化改革惠民生”宣传月活动,涌现、收集基层改革亮点线索230余条,等等。三是严明奖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考察培养干部、树立鲜明导向的过程。全市对基层首创、群众受益、成效突出的创新改革事项进行总结推广,对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及时向组织部门推介;对发现的在改革中敷衍塞责、屡推不动、消极懈怠,在工作中重视不够、研究少、贯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批评、通报,直至向纪检部门和组织部门提出问责追责建议、干部调整建议。自2015年起,全市已培养选拔36名理论素质高、改革意识强的优秀年轻干部重点锻炼培养,27名敢担当、能干事的干部走上市、区县领导岗位,12名改革系统的优秀干部被提拔重用,23个从事改革、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被授予“时代先锋”称号。2016年,全市查实“为官不为”、改革懒怠问题线索69件,问责103人;连续3次对环保重点问题开展提级调查,对21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追究,对27个镇办、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组织、纪律、刑事问责76人次。
三、“六个一”督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
2016年,淄博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4412亿元,增长7.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345.4亿元,增长9.2%;在中科院评价的全国城市综合竞争力排名中列第34位,成为国家首批公布的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与2014年相比,2015年、2016年省对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淄博市指标名次大幅前移,各项工作实现显著提升。
一是有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质增量。随着一系列改革举措的落地落实,淄博市自然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显著优化,一大批大项目、好项目在淄博落地扎根。2016年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099.8亿元,增长13.4%。其中,市重大项目300个,总投资2516亿元。2017年确定重大项目330个,总投资达到2968亿元。
二是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随着信息化推进下的工业、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步伐不断加快,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产业层次逐步迈向中高端。2016年,三次产业比例由上年的3.5:54.0:42.5调整为3.4:52.5:44.1;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全市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9.94%,规上工业能耗同比下降5.23%,燃煤量同比下降4.76%;新动能快速增长,26条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链加快向中高端延伸,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3.1%;装备工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21.7%,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
三是有力推动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以改革手段铁腕治污,坚定不移、久久为功,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绿水青山已经成为常态。2016年,淄博市空气优良天数和“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分别达到183天、225天,分别比2014年增加63天、90天;PM10、PM2.5、SO2、NO2平均浓度比2014年分别下降18.3%、22.9%、50.4%、16.9%,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优良天数、PM10等指标改善率均居全省第一,获得省大气生态补偿资金2604万元,列全省第2位;主要河流断面COD和氨氮平均浓度比2014年分别改善16.67%和50.35%。淄博市被国家环保部、财政部推选为全国2016年度环境治理项目推进快、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的4个市之一。
四是有力推动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聚焦淄博组群式城市群众享受公共服务不够便捷的天然短板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用足用活用好信息化手段,探索实施了一系列贴近群众、服务民生的改革举措,努力提高群众生活质量。2016年,淄博市连续两年创建为全国社会治安治理优秀市,群众来访起数、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9.2%、41.2%;刑事案件、可防性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6.5%、35.1%。在2016年全省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淄博市成绩比2014年提升7个位次。
(来源:淄博市委改革办 编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通联部卢志文 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