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尽管社会资本蜂拥“从医”,新业态不断涌现,但要进一步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从主管部门到业界都需要以更开放的心态来看待这件事。
鼓励社会办医,首先要解决的是人才流动问题。医院有好的医生,才有口碑,人们才愿意去看病。然而,优秀的专家人才大部分集中在公立医院。民营医院无法像其他行业一样,通过市场手段有效地招揽人才,原因是多方面的。他们没有像公立医院一样的人才培养渠道,很难给医生提供科研创新、职称晋升等更进一步的发展机会,加上地段偏、医保有门槛、投融资困难等问题,发展不如公立医院顺畅,自然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强。
理论上讲,多点执业的放开,给了民营医院一张吸引优秀人才的牌,但打好这张牌不容易。医生作为一个“单位人”,把他“解放”成社会人流动起来,这个过程就相当不易。前者有编制,带着体制福利,后者没有这些福利,如果医生以这种方式多点执业,就变成奇怪的“有编制的社会人”。这种人该怎么管理,两种体制如何转换,福利如何接续,又成为新的问题。因此,要实现这一愿景,不仅主管部门、医院得解放思想,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全职、兼职制度,加强岗位管理,探索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医生也需要重新评估自身的职业责任和社会价值。
除了人才竞争力这一核心问题,鼓励社会办医,还要在土地、财税金融、保险、审批等方面,给民营医院创造和公立医院一样的政策环境。过去,社会办医不仅无法享受同样的土地优惠划拨条件,在税收、抵押、贷款等方面也没有同等待遇。刚出台的《意见》,在这些方面给出了比以往更开放且细致的措施,甚至提出了注重审核人员资质的改进措施,希望尽快出台具体办法,让这一突破早日落到实处。
事实上,由于实际地位上的差距,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很容易被弱化。这些年,在发展新业态的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些新痛点。比如,医生集团在工商注册时只能注册为咨询公司、科技公司,不具备开展医疗服务的资质。最近,多个省份放开了政策,但经营范围仍然受限。还有一些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护理人员需要上门提供护理服务,但按规定不能在登记地点外执业。正因如此,政策放开之后,仍然需要实施细则来规避执业风险。
在一定程度上讲,社会办医的开放程度,决定了健康服务业的规模和水平。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老龄化程度在不断加快,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持续增长,仅靠公立医院一种模式难以满足。找准痛点,以更开放的心态支持社会办医,不仅有利于繁荣壮大健康产业,更是为了调动全社会资源呵护人民健康,托举起一个照顾到各个群体不同需求的健康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