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体现的是一种鲜明导向。毛泽东同志早就告诫全党,“错误常常是正确的先导”“共产党人不要怕犯错误”。犯错是常态,圣人也有过。干事就有风险、有失误。在风险和失误面前,党中央鲜明提出,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这本身就是一种立场、一种态度、一种导向。导向至关重要,不仅决定着干部的努力方向,更影响着事业发展的方向。有什么样的导向就有什么样的干部队伍,干部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敬业精神、尽责程度,决定着事业发展的成就和水平。有了党中央的这种鲜明立场、鲜明态度、鲜明导向,广大党员干部就会少一份顾虑、多一份责任,少一份担心、多一份担当,就会主动去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营造的是一种干事氛围。在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不要说成就一番事业,就是要做一件稍有意义的事情,失误往往也在所难免。如果害怕失误,就可能一事无成。有人说不干事就不会犯错误,而对共产党人来讲,占着位子不干事本身就是最大的错误。有了党中央的这种鲜明态度,广大党员干部就可以放开手脚,放心大胆地去尝试、去探索、去干事。即使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也能够得到应有的宽容、允准和纠正,这无疑是为“主动作为、善谋勇为”的实干家和创新者吃下了“定心丸”,必将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想改革、敢改革、善改革的良好风尚和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的强大势场。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担”和“负”的是改革探索中的过失。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担的是改革中的风险、探索中的失误、工作中的过错,绝不是对违规逾矩者的宽容和放纵;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负的是个人难负的改革之责、探索之责、发展之责,而不是违规之责、违纪之责、违法之责。习近平同志早在担任福建宁德地委书记时就说过:“要正确区分违法乱纪与开放改革中出现的失误。重要的一点是要保护改革者的积极性,鼓励干部为人民事业敢为天下先。我们既要敢于惩治,又要善于激励,自始至终都必须把握好政策。”因此,“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非但不相矛盾,而且高度契合。这里的关键是把握好政策界限,严格区分是“犯错”还是“犯规”、是“主观无意”还是“明知故犯”、是“大胆改革”还是“无视规矩”。既不能让探索改革的“领头羊”成为改革失误的“替罪羊”,也不能让干事创业的干部吃苦又吃亏、流汗又流泪,更不能让一些无视纪律和规矩的人钻了空子,让一些假改革之名、行谋私之实的人占了便宜。作为党员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守纪律、讲规矩,时时心存敬畏而不存侥幸、保持清醒而不糊涂、保持警觉而不麻痹,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公仆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