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党内法规从严治党的时代价值
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法宝,不仅体现在它的刚性约束上,更体现在价值引导上,依靠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过程,也是党员干部重塑行为、价值观的过程。
运用党内法规从严治党,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举,是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开展党的工作,从事党的活动,规范党员行为,进行党的建设。
运用党内法规从严治党,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共产党必须担当的时代使命。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要保持我们党的先进性、纯洁性,需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从严治党。如果我们党做不到依规依纪管党治党,就做不到依法执政,国家法律的权威就得不到体现,依法治国就会落空,可以说,党内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直接影响着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
运用党内法规从严治党,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求把运用党内法规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中,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联系起来,通过改革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才能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运用党内法规从严治党,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实践者,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根本上要求我们党提高执政能力。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范行事,必须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绝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要运用党内法规从严治党,让党员干部都能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才能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当前党内法规建设的基本状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党内法规建设尤为重视,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强调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颁布了一系列党内法规。2013年5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颁布,这是党内的“立法法”,对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有重要意义。2013年11月,中央颁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指出,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积极推进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加快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两个法规的出台,为党内法规的制定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基本遵循。之后,陆续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从这些法规的密集出台,可以看出,当前法规建设的重点是干部管理、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同时,把思想建党贯穿于制度治党之中,这表明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期望。
问题与对策
新形势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来看,党内法规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从总体上看,主要是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不强,党内法规体系不完善和党内法规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要认真总结国内外政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吸收我国的优良历史传统经验,探索适合自己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途径,建立一套完备的党内法规运行体系。
增强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一是树立党章意识。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总规矩。要认真学习党章,把学习党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中心组学习、干部岗位练兵等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服从党的组织和原则,敢于同违反党章的现象作斗争。要努力践行党章,切实维护党章的权威,让尊崇党章成为一种习惯。二是正确处理“法”与“权”的关系。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同时,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要牢记党的宗旨,始终坚持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要对法律有敬畏之心,清楚认识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要善于运用法律,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三是加强思想教育。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实践,借鉴我国古代为政以德、礼法相依、修齐治平等德治思想,把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同时,要加强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法院庭审、参观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展开,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要建立健全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由一系列相关具体法规制度组成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一是提高党内法规的制定质量。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规,制定制度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意见,从而增强对制度的认同。可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规定,建立党内法规的动态修改、补充和清理机制,另外,要及时对我们党的丰富实践和新鲜经验进行总结,上升为法规。二是制定党内法规的实施细则。从党内法规的概念看,可以把党内法规分为三个层次,党的中央组织制定的法规是第一个层次,如党章;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制定的法规为第二层次,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法规为第三层次。从当前的情况看,应该更注重第二和第三层次的法规建设,建议第二层次的法规建设主要是对党章有关规定的细化、具体化,把党章中的有关规定突出出来;第三层次的法规建设主要是结合本地的实际,对第一、第二层次的法规进行分解,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细则。另外,第三层次的法规建设,可以大胆先试先行,成熟之后再推广到全国。三是增强党内法规的协调性。搞好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将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同党的其他建设结合起来,增强整体功能。同时,坚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善于将成熟的党内法规上升为国家法律。四是建立评估机制。党内法规实施一段时间后,应当开展实施后的评估工作,了解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完善。
增强制度执行力。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的权威在于实施,通过严格执行,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一是及时做好党内法规解读工作。执行好党内法规,需要加大党内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让广大党员及时了解党内法规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建议在每个党内法规出台后,都由相关部门及时进行解读,以保证党内法规的制定意图和条文含义得到准确的理解。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注重发挥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让法规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三是要完善惩处追责机制。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落不到实处。要建立公开曝光常态化制度,把违纪者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公之于众,形成有力震慑。
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和水平,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运用党内法规从严治党的基础。因此,一要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依据新颁布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构建规范统一的配套制度体系,确保党内政治生活标准统一、有据可依。强化《准则》的教育培训和评价考核,建议把《准则》纳入党员培训教程,把贯彻《准则》列入各级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的考核述职内容。二要加强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党员干部要经常参加党内生活,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正确集中,开好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三要创新党内政治生活方式。把握党内生活的规律,结合各地实际,使党内生活体现出时代性、创造性。利用网络、新媒体、现场交流等方式,打造符合党员实际、吸引党员兴趣、方便党员落实的党内生活方式。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