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员工持股无疑是国企改革中最具挑战性和敏感性的难题之一。目前,包括北京、上海、陕西、湖南、湖北、四川、山东、重庆等在内的近20个省市明确要求推进地方国企员工持股试点,多个省份正在研究制定相关落实意见或方案,设定改革时间表。启动试点的同时,试点企业名单将进一步扩围。
当前,国企改革已经到了深水区,面临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改革既等不起,也慢不得,必须加快推进,作为国企混改关键内容之一的员工持股改革更是如此。其实,从国企改革历程看,自改革开放以来,这是第三轮员工持股改革,但前两轮改革试点都因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等问题被叫停。因此,国企试点员工持股改革,既应充分汲取前两轮改革的经验与教训,更要看到实施员工持股改革的积极效应,在科学设计、周密部署的基础上,稳中求进,加快推进。
首先,应按照“先地方,后中央”的改革思路,以地方国企先行先试为主加快推进员工持股改革步伐。与体量庞大的央企相比,地方国企规模小、层级少、产权关系简单,更适合作为积累员工持股改革经验的试验田。应适当放宽对地方国企开展员工持股改革试点的企业数量限制,鼓励更多有条件的地方国企积极推进员工持股改革,广泛深入探索国企员工持股的路径与模式、持股范围与持股比例等,以此为央企改革积累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同时,国资委也要切实加强对地方国企员工持股改革的指导。比如,指导地方国资委制订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管理办法,加强地方国企改革督查,引导地方国企规范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工作。
其次,试点央企也要加快改革进程,及时总结改革经验,打造可供复制的改革蓝本。10家入围首批央企员工持股改革试点的央企三级子公司,应尽快推出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并加快落实改革举措,尽快取得改革成效。同时,要适时总结改革经验,并在整合地方国企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央企子公司参与试点改革的范围,将员工持股改革逐步向央企二级子公司与母公司层面延伸。
再次,要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在加快推进国企员工持股改革的同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前两轮国企员工持股改革先后被叫停的经历,已经为改革提供了深刻教训:要确保改革能够持续推进,必须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国资监管部门和改革试点企业都要事先做好改革方案设计,严格遵循国资监管要求,履行国资监管程序,以有效监管为国企员工持股改革保驾护航;确保改革既能增强国企活力、提升国企效益,又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作者系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