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从转变作风入手,通过反腐败发力,以制度为保障,用信仰塑灵魂,从小到大、从外到内,标本兼治、固本培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工作进行了新的总结,提出了更高要求,势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一、十八届六中全会强化制度治党
(一)完善党内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是我们党栉风沐雨、历经坎坷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毛泽东同志在土地革命时期就提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
河北省西柏坡作为党中央解放全中国的“最后一个农村指挥所”。1948年9月8日至13日,中共中央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即九月会议。会议作出关于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要求各级党组织增强纪律性,强调要继续克服某种程度上存在着的成分不纯、思想不纯、作风不纯的不良现象。在随后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又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正确预见 从以后形势发展看,告诫是很有预见性的。随着一座座大中城市被接管,面对灯红酒绿的城市生活,一些干部或被资产阶级以各种手段拉下水,或自发滑入腐败的深渊,毛泽东同志在七届二中全会报告中所担心的事情很快出现。
代表性事件 七届二中全会仅仅开过5个月,1949年8月15日,上海《解放日报》就刊登了这样一条消息:“知法犯法,罪在不赦”、“玷污军誉,破坏纪律,欧震被判处死刑”。邓小平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有一段话说得很深刻,他指出:“有些同志以为天下是我们打下的,一切要服从我们。这是非常错误的。实际上群众不一定会服从你。领导不是自封的,要看群众承认不承认,批准不批准。领导作风恶劣,群众就不会服从;领导犯了错误,群众就不批准。或者有人说,我革命时间长,本领大。但群众不跟你走,你就一事无成。”可见,制度建设永远在路上。
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7月在西柏坡考察时说:“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党的规矩、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动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坚持制度治党就是“取法于上”。
习近平总书记曾用12个字阐释全面从严治党——“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十八大刚闭幕,他即发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要求我们必须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需要经历一个砥砺淬炼的过程,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步步深入、善作善成。
从中共十八大以来到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超过50部,超过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可谓频频亮出“实招”,打出“重拳”。
1.猛药起沉疴,廉政治顽疾
新一届党中央瞄准党员多方“体检”查摆“病灶”。
一方面,为了进一步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树立了道德高线,强调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
与此前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同,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同时,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
另一方面,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同样是在2015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硬杠杠,树立了纪律底线。除了把之前的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6类外,特别突出了问题导向,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违纪条款。这两个党规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准则》内容更倾向于理想信念和党员领导干部自律层面的一种内化的道德标准,《条例》恰恰是理想信念外化的表现。两者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支撑和实践载体。回答了“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从严,严格到什么份上”等问题,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2.强化党内问责,责任与担当不是一句口号
当前党内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其中突出的一条就是使命意识弱化、担当精神缺失。有的领导干部只想要权力、不愿担责任,组织委以重任时当仁不让,但干工作却不担当不负责,出了问题就溜肩膀、推脱责任;有的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对管辖范围内领导干部出现的严重问题心知肚明,却就是不批评不报告,等干部被审查了还说“感到很惊讶”,或者马后炮地说“早就发现有问题”,不自觉反省、不主动担责,甚至连一句自我批评都没有。有权力无责任是管党治党之大忌。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决不允许出现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的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突出强调了干部问责问题。对于建立问责机制的问题,中央多次次强调发声。
(1)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2)2014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3)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4)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部问责条例覆盖了各级党组织,意味着问责不能只对下级,包括中央部委党组、省区市党委也要把自己摆进去。这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细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鲜明态度。同时,突出强调问责重点是主要负责人,突出了“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更成为了问责的重中之重。
除了通过顶层设计来推进责任机制完善外,在具体领域的领导干部问责也在扎实推进。2015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首次对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作出制度性安排。
在国有企业管理方面,2017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完善了国有资产监管、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制度安排。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正如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中指出的,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关键在人。
3.完善选人用人体制,为选拔任用好干部提供保证
“用人腐败”堪称“最大的腐败”。在中央巡视组发现的问题中,有不少涉及地方干部任用中领导打招呼、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弄虚作假,有的地方甚至存在严重的买官卖官问题。
在2013年6月28日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基本遵循,为选拔任用好干部提供制度保证。该条例旗帜鲜明地把“党管干部”这个首要原则进一步凸显出来,从原则、标准到程序、方法,都充分强调和保证了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和主体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把关责任。可以说,“《干部任用条例》坚持科学性和实用性的统一”,注重干部成长的规律,注重干部工作的规律,堪称“中共十八大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重要文件”。
在选人用人配套制度建设方面,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2016年8月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受到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是中央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专门就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出的制度规定。应该说官员能上能下,并不是一项孤立的改革,而只是建设良好政治生态的一环。围绕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这一总目标、总任务,最终要实现的是“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三管齐下,才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含义。
同时,干部“带病提拔”,是党内外各方面反映强烈的又一个突出问题。中组部负责人在就《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出台答记者问时指出,在当前地方领导班子换届陆续进行的背景下,制定这一基本性的文件,十分及时和必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从严选拔、从严把关是关键。《意见》从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到全过程都作出专门规范,提出要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
2014年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发布了《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超职超编其实是“官本位”思想在现实生活中的反映。这必然会导致财政支出的增加,说到底,是对纳税人所缴纳税款的滥用。
4.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监督意识
2016年10月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新修订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重要问题作出规定,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认真梳理近四年来党中央制定、修订的50多部党内法规,不难发现,这些党内发挥相互之间紧密联系,可以说是贯通工作上下左右,制度的笼子不但扎紧扎密了,而且加固上锁了。纪律是铁、纪律是钢,纪律不能“商量着来”,纪律没有“情有可原”,纪律不搞“下不为例”,纪律更不会“法不责众”。
(二)筑牢全面从严治党基石
2017年1月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作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工作报告。讲话指出,经过全党4年多的努力,党的各级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确实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召开作了充分的准备。
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就
(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十八大以来,我们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成效显著的教育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纠治“四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针对县处级干部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而“两学一做”突出问题导向,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基本要求。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履行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坚持区分层次,突出问题导向,确保取得实际成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的建设,首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关键是教育管理好党员、干部。当然,思想政治建设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仍需继续深入开展。只有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发挥应有作用,党的根基才能牢固,党才能有战斗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继续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二)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以认真落实
1.传承传统美德与党的优良传统
2012年12月4日,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是党中央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第一步。从此,中央开启了全国自上而下的风气变革。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八项规定看起来都是小事,但每一项涉及的都是非常具体的工作。从小处入手,看起来涉及的是文风、会风,但实际上关系的是我们的工作作风。而工作作风也关系到党风,关系到政风,关系到整个社会风气的转变。”
随后的六项禁令,更是从细节、小处着眼,抓严抓实——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5)严禁超标准接待。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就像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要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领导干部要不忘初心、坚守正道,必须坚定文化自信。没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底蕴和滋养,信仰信念就难以深沉而执着。弘扬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穷棒子”精神、大庆精神等等,就是艰苦奋斗、对人民无私奉献精神的具体体现。
从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到60年代,毛泽东等党的第一代领导人关于艰苦奋斗思想不断丰富、发展。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从建国后执政的角度强调“两个务必”——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新中国成立之初,从执政党要坚持反腐倡廉的角度提倡艰苦奋斗,又从国家建设的角度提出厉行节约和勤俭建国方针。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讲话中再次指出,要使我国富强起来,需要几十年艰苦奋斗的时间,其中包括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方针。
八项规定的出台,就是要重塑当年的红色风尚,解决作风建设“老虎吃天不知从哪儿下口”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形象地指出,“下口就要真正把那块吃进去、消化掉,不要这吃一嘴那吃一嘴,囫囵吞枣,最后都没有消化”。说到就要做到,承诺就要兑现。作为改进作风的利器,中央八项规定自其诞生之日起,就充满纪律刚性。
2.狠抓细节严惩小过
2013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华社一份题为《网民呼吁遏制餐饮环节“舌尖上的浪费”》的材料上作了重要批示。批示指出,广大干部群众对餐饮浪费等各种浪费行为特别是公款浪费行为反映强烈,浪费之风务必狠刹。这是一场民心保卫战。
作风建设,重在抓问题、抓具体、抓细节。抓细抓小抓实,防止“温水煮青蛙”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抓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特点。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转变作风要从点滴做起,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端午抓公款购买粽子等节礼、中秋抓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春节抓公款购买爆竹等年货节礼……近四年来,每到重要时间节点,中央纪委都会强调从严执纪正作风。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具体问题,严把纪律“戒尺”,积极行动、步调一致,节前早提醒、严明纪律要求,节中抓检查、紧盯违纪问题,节后严处理、加强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高压态势。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为执纪审查重点,紧盯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享乐、奢靡问题,对执纪审查、巡视巡察、信访举报、审计以及社会案件中发现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决不放过。截至2016年8月31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的1366天里,约14万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查处,约18.6万名干部被处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约9.1万人。
3.建章立制确保常态
2013年11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印发施行,成为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的综合性、基础性党内法规。以该条例为引领,一个“1+20”的制度框架不断建立完善,从预算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领导干部待遇、办公用房、国内公务出差等各个方面,中央和国家机关根据职责分别延伸制定相关制度规定,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提供了一个可执行、可操作的“顶层规范”。包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都为改进作风再添新的重要保障。
(三)各级政府坚决纠正“四风”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曾间接给“官僚”下了定义:官僚就是脱离群众,站在群众之上,享有特权的人物。官僚主义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做官当老爷的作风。列宁和马克思都相信,“在社会主义下,公职人员将不再是‘官僚’或‘官吏’”,“因为社会主义将缩短工作日,使群众能过新的生活,使大多数居民无一例外地人人都来执行‘国家职能’,这也就会使任何国家完全消亡”。但事实是,仅仅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恐怕难以根绝官僚主义。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都曾具体地列举过官僚主义的主要表现和危害。近年来多次大型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就与部分党员干部官僚主义盛行,“四风”危害未去除有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和人民性是一致的。他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中指出,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执纪必严,同时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可以说,经过几年的严抓治理,“四风”现象得到了很好的遏制,效果显著。
(四)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
早在本届新政府之初,国务院办公厅就于2013年11月25日发出了《关于对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的意见》。该《意见》指出,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即“约法三章”)。这是新一届政府向社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党和政府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对这三条,中央政府要带头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国务院办公厅出台该《意见》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约法三章”,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形成
“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习近平总书记的这句话让“政治生态”一词进入人们的视野。政治生态事关从政环境,政治生态污浊,从政环境就恶劣。在恶劣的从政环境中,不良作风就会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长一茬,甚至会让党员干部“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了。中央政治局会议已经作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判断,可以说,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取得了重要成果。
(一)全面从严治党有效路径
2017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新的认识指导新的实践,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全会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工作。第一,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新时代承载新使命。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所在,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具体的,体现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制定和实施正确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对人用好人,树立鲜明价值观和政治导向。坚持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最重大的政治原则,树立“四个意识”,只有在思想和行动上提高政治站位,不断从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上找到差距,才能真正做到向核心看齐。增强“四个意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要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做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忠诚卫士。
第二,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根本,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党内监督。第三,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要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第四,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把纪委的监督与党内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自觉接受党和人民考验。第五,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从宽松软到严紧硬是一个长期过程,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二)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
中共第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前夕,由中纪委宣传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大型反腐专题纪录片《永远在路上》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首播,十余名省部级以上高官现身说法,公开就“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进行忏悔。通过这部记录片,观众不仅可以看到云南原省委书记白恩培和河北原省委原书记周本顺的奢华住处和所储存的财物等细节,还看到他们在镜头前的忏悔。有评论说,这部记录片在十八届六中全会前播出,某种意义上称得上一次“祭旗”与“宣誓”。
目前,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军)级以上官员已大约有200位。随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于1月23日公开开庭宣判,苏荣作为中共十八大后首个落马的副国级官员,以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财物1.16亿余元,成为第11位被判无期徒刑的高官、第10个涉案金额过亿元的“老虎”。同时,国家的“天网”“猎狐”行动也取得显著成果。
(三)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七中全会上指出,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党的各级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
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
四、2017年反对腐败的重点任务
(一)始终保持廉洁本色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阐述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时,特别强调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而政府自身建设最主要的就在于始终保持廉洁本色。
怎样保持廉洁本色?李克强明确指出,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以贯之纠正“四风”。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聚焦重点领域,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广大公务员要持廉守正,干干净净为人民做事。
基于上述讲话精神,我认为,从政府的角度看,2017年反腐败的重点任务主要有四点:
1.全面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怎样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第一,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李克强总理在报告一开头就明确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对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二,作为各级政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历史经验表明,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讲政治,是我们党补钙壮骨、强身健体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党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提高排毒杀菌政治免疫力的根本途径。什么时候全党讲政治、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健康,我们党就风清气正、团结统一,充满生机活力,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反之,就弊病丛生、人心涣散、丧失斗志,各种错误思想得不到及时纠正,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失。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就是党内政治生活要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第三,政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来说,加强自律关键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能否做到慎独慎微,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领导干部严格自律,要注重在选人用人上把好方向、守住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领导干部严格自律,要注重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坚持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领导干部严格自律,要注重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对党忠诚老实,党员、干部决不能以任何借口而拒绝监督,党组织也决不能以任何理由而放松监督。
2.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怎样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第一,要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为在实践中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中央纪委提出,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极少数。可以说,“四种形态”是党内监督的创新理论成果和重要实践遵循。
第二,坚决刹住和杜绝政府中的“四风”,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天下何以治?得民心而已!天下何以乱?失民心而已!习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再次告诫全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这一告诫充分展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经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基本得到了遏制,但当前腐败活动减少了但没有绝迹,有的腐败分子心存侥幸心理,以为从严治党就是一阵风,稍微忍一忍就过去了;有的腐败分子虽被震慑但还在窥测时局,甚至“春风吹又生”,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因此,党纪与国法之间没有中间地带,没有可乘之机,没有空子可钻。不能打着“新常态”的借口姑息卷土重来的贪污腐败,更不能捕风捉影,道听途说。
3.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党的各级组织要敢于较真碰硬,见物见人见细节,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1)加大审计监督
第一,审计能够起到预防腐败的作用。有学者认为,从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滋生的环境、发展的轨迹来看,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于权力的过于集中和决策的不民主,以及制度的缺失和监督疲软缺乏。通过审计监督,国家审计可以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问题和提出改进建议,健全制度、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堵塞管理上的漏洞,有效地预防腐败犯罪行为的发生,降低腐败产生的机率,使政府部门权力得到制约,促进行政行为的公开透明。
第二,审计能够起到揭露腐败的作用。
第三,审计能够起到威慑和警示腐败的作用。
(2)加强行政监察
行政监察的含义是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在监察活动中,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堵塞行政管理中的漏洞,避免和减少工作失误;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查处,依法进行纪律制裁;依照法律支持和鼓励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行政环境,进而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水平,廉洁高效地工作,达到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目的。
4.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第一,要不断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杀一儆百,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又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抓,既要查处受贿行为,也要查处行贿行为。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视同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第二,要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反腐败国家战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处于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地位。当前,要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谋划,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同时,要突出反腐倡廉工作重点,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必须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特权思想在一些干部中间蔓延扩散,特权行为在一些社会领域时有发生,引起群众不满。比如,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占有多套住房,违规占有公家车辆,以各种形式侵占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明里暗里为子女亲属升官发财奔走,通过“萝卜招聘”“吃空饷”等方式搞权力世袭,等等。这些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存在,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巩固,必须坚决反对和克服。
要时时贯彻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思想。“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毛泽东对人民群众概念的理解有两个特点:一是非常重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二是非常重视统一战线的地位和作用。“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各级政府与广大公务员都要充分认识到,廉政建设是政府取信于民的根本。毛泽东认为只有亲身向社会做调查,才能真切地了解实际情况。他要求广大党员放下架子,虚心向群众学习。今天的领导干部要少坐办公室,要织铁网、挥利剑、出重拳、敲警钟。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厚植政治基础,使我党始终保持着肌体健康和勃勃生机。回顾过往,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充分证明“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也更加说明检验党的建设成效最终要看民心。
相信在党、政府、人民的多重努力下,2017年必定进一步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净化党员队伍与心灵,为全国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喜迎十九大的召开。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未经许可,不得印刷、出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