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研究者我多少感觉是有点遗憾的。”3月6日,北京铁道大厦一楼会客区,全国政协委员、华夏新供给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中国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对时代周报记者叹息道。
谈及房产税,贾康会成为自动匹配的专家。从呼吁建立制度框架适当柔性切入,到操作层面的具体细节,再到强调尽快进入立法过程,他无数次对房产税奔走呼告。
在他理想的时间表里,房产税的改革应该力争在今年全国两会审批通过。不过,全国人大发言人傅莹已在两会期间回应,今年没有把房产税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安排。3月4日上午,贾康是在手机上通过新闻得知了这一消息。“房产税是等不起的。时间已经很紧了,中央的要求是明确的,就是要加快房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他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财税体制改革要在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你看,现在已经2017年。”贾康说。
今年是贾康当政协委员的第十个年头,“研究型的政协委员。”是他的自我定位。他对时代周报记者坦言,呼吁征收房产税不是没有压力,不是没关注过对他的抨击,“但作为研究者要有公心,要理性地根据自己的水准发声,表达我们经过认真研究之后形成的观点”。
2011年1月底,上海和重庆两地发布了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方案。贾康对时代周报记者强调,试点在千难万难的改革中有破冰意义,更为加快立法提供了比较好的本土经验。“两地敢为天下先,方案是柔性切入的,不想给社会造成比较大的冲击。上海没涉及存量只涉及增量,重庆涉及存量,但只调节存量里最高端的独立别墅。”贾康对时代周报记者说道。
从中央明确的财税体制改革路线图看,“推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制定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抓紧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方案”,这三项改革任务是依次递进的关系。
当中,两大条件必不可少—不动产登记和房产税立法全部顺利完成,房产税才可能真正全面落地。
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给出的时间表是,从2014年开始,力争4年左右时间建立有效运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只要我还是政协委员,我一定还是会坚持房产税的。”贾康对时代周报记者强调。
房产税与去库存
时代周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楼市的部分中,你如何解读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
贾康:就是房子不是用来炒的,不过严格来讲,房子不是一点点投资的属性都没有的,但首先要解决有所居的问题,校正现在房地产市场炒作因素过多,防范泡沫化。
时代周报:你认为房产税能对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产生什么影响?
贾康:中国的房地产发展还有很大空间,因为中国现在实际城镇化水平还不到41%,参照国际经验,要走高到70%-80%才相对稳定。我们前面还有30%的空间,未来还有4亿人要到城市定居,市中心的范围会不断扩大,基础设施的建设要一轮又一轮地开展。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不能改变中心区域不动产价格上扬曲线的整体情况,但房产税能使得房地产市场减少泡沫,减少对社会的负面冲击。
时代周报:你曾经提过,内部一直有房产税草案,可一直没立法的原因是什么?
贾康:草案确实是有的,但2016年有关部门的改革方案里,并没有提加快房产税的立法。根据我的观察,实际上过去的一年里,各部门是为了“去库存”而“去库存”。这些部门的忧虑主要是担心如果加快房产税立法,会影响市场的心理预期,增加了借贷成本,不利于各地方楼市去库存。
2016年下半年的市场数据表明,房地产市场处于“冰火两重天”,去库存主要是指三四线城市,从全球的情况看,实际上更适合推动房产税立法。
时代周报:今年房产税不立法,那接下来的工作会怎样展开?
贾康:房产税的立法是中国建设现代税制的重要途径。改革的大方向已经很明确,中央在形成的文件里对房产税都是予以肯定的。可现在提到房产税,很多人普遍反感,甚至持规避与强烈反对的态度。这说明房产税立法就属于改革的深水区,需要攻坚克难。
十八大要求中国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稳定宏观税负,房产税属于直接税,肯定会触及很多既得利益者—比如手上有多套房、多套豪宅的人群;其次,那些现在手里没有多套房,但将来打算买大房、好房的人群,也不会希望增加他们的税负。
接下来的立法工作,重点还是不要停留在口头上,做过多表态。总书记说撸起袖子加油干,各地说那么多不如一步实际行动。
我可以作一个设想,政府应当加快房产税的立法,同时给出一个合乎市场预期的引导。在房产税立法完成后,并不需要全国所有城市,齐头并进同时执行。可以通过每个地区不同的经济情况予以区分。比如,在这些“火”的城市执行。而去库存压力沉重的三四线城市可以从缓,等以后具备了条件再执行。
深圳有良好的小产权房经验
时代周报:在当下房产税的立法中,有哪些中外经验值得借鉴?
贾康:从国外的经验上来说,我认为美国的房产税,即美国普遍住房保有环节征收的税收模式,是不能简单照搬到中国来,必须考虑中国自身的国情。在中国,住房保有环节的房产税,要考虑以免税条款对应住房基本保障、设计扣除“第一单位”的具体标准,具体而言是按人均面积扣,还是按套数扣,现在依然有争议。社科院曾经提出方案,设计为人均40平方米,但也有不同意见,每个意见都有各自的道理,在将来立法的过程中,要争取形成一个最大公约数。
从国内来看,现在房产税的实践,只在重庆、上海两市有试点。一旦进入立法过程中,两地试点过程中形成的经验非常可贵。毕竟能够让我们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总结本土的经验,包括一些已经显现出端倪的要领。这些本土经验应该被充分讨论,把它们的积极因素都吸收进来。
还有比如小产权房问题,深圳就已经总结了一些良好的经验,例如对小产权房做分类,不同类型的小产权房,可以有不同的处理要领与措施。总体上说是要使方方面面能够接受。相关的利益处理起来肯定有摩擦,但可以通过协商、妥协以及分类处理,逐渐消化尖锐的问题。
时代周报:除了房产税,你认为今年的房地产还需要从哪些方面改革?
贾康:我一直强调中央提及的房地产的基础性制度,至少应当包括房产税、土地制度、住房制度、投融资制度四个方面。我简单地谈一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从土地制度来看,如何使其与市场经济对接,平衡制度机制。还要总结已有经验,包括地票制度的试点经验、政府土地收储制度方面的一些初步经验、土地使用权方面招拍挂的经验等。不能简单做价高者得的拍卖,要附加其他条件与打分的约束,进一步在技术层面与基础层面处理好相关事项。
从住房制度上要做好“保障轨”与“市场轨”双轨统筹。在商品房市场的旁边,必须由政府牵头提供好保障房,有效供给必须到位。保障房现在中央已经聚焦到两个具体类型,一个是公租房,另一个叫共有产权房。如何提供给 老百姓( 603883,买入),还有很多的具体细节需要讨论与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