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陈锡文9日在农业组驻地接受上证报记者专访时对上述问题一一作了解答。
各部门正在研究玉米去库存的政策
我国玉米一直面临库存高企的问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鼓励多渠道消化玉米库存。
陈锡文对上证报记者表示,去年玉米的总产量是2.2亿吨,现在库存还有2.3亿吨,必须创造新的需求才能消化掉。国务院各个部门目前正在抓紧研究玉米去库存的政策,主要是围绕增加新需求的政策。
“其实,增加新需求的办法是有的,现在就是看这些办法在经济效益上可不可行,相应支持政策如何制定。”他说。
陈锡文提出了三条消化玉米库存的可行路径:一是,玉米可以转化为燃料酒精,作为替代能源;二是,可以多增加木糖醇的生产;三是,生产可自动降解的玉米淀粉薄膜。
他说,现在主要考虑的就是这些路径性价比如何、需不需要补贴。比如,玉米燃料酒精生产出来后,要加到汽车燃料中去,必须要相关政策扶持和推广。
“现在东北、河南等地规定用10%的玉米酒精加入到汽车燃料中,但很多地方还没有这一规定。”他说。
他还举例说,玉米淀粉薄膜在农业生产中最大的优势就是不用担心回收问题,它可以自动降解,对土壤没有损害。但是由于玉米淀粉薄膜比塑料薄膜成本高,要推广应用,必须有政策扶持。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的是落实成员收益权
去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陈锡文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民有三权,即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占有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要把集体资产查清楚、收益多少查清楚,把收益分配权落实到每个成员头上。
他强调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把集体的财产收益权落实到每个成员身上,绝不是把集体的资产分割到每个成员的头上。这个是有差别的。”
在他看来,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误读为是对集体资产进行分割,主要是与很多概念不清晰有关。比如说,“土地流转”,“如果用 租赁 这个词的话,经济关系和适用法律一清二楚,但是用 流转 大家就搞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关系了。据我了解,国际上大多数建立在租赁关系上的农地都不赋予抵押担保和再次转让的权利。”
在农村土地流转的过程中,不少地方引入了“股”的概念,实行“土地换股权”模式,农民可以将土地承包权作为资产入股,并享受分红,农民变“股民”。
陈锡文说,当农民变“股民”就引发了社会上各种讨论。比如有人提出,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始股份化了,那么外乡人能不能进入?工商资本能不能进入?还有人提出,进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了,就应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后往现代企业方向走。
但是,陈锡文强调,集体经济本质上不是企业形式的组织,农民入股只代表获取了集体资产的收益部分的份额。
因此,他建议,相关法律应该对“土地流转”的概念进行明确和规范,流转到底是租赁还是转让。应该明确土地经营权的属性,即到底是物权还是债权。
农村宅基地上建房属于保障房 不能入市买卖
今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值得注意的是,类似农村土地流转的误读也存在于农村宅基地流转过程中。
陈锡文说:“现在很多人都在说,农村宅基地可以流转但只能在本村流转这不合理,股份制改造了别人不能拿这不合理,其实引起这种误解的都是概念上的含糊。概念清楚的话,不会出现这些问题。”
在陈锡文看来,集体土地只能在内部流转,这是一个成员权。以农村宅基地为例,为何规定农民住房不能上市买卖,主要是考虑到两点:一是产权安全;二是因为这是给农民的住房保障权利。
“农民在宅基地上面建的房相当程度上是保障房。商品房可以上市买卖,但保障房怎么上市去买卖?”他说。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认真总结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人口城镇化面临新的挑战
近年来,外出就业农民工数量增速明显下降,2015年、2016年分别只增长0.4%和0.3%,可见,我国人口城镇化的进程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陈锡文说:“2000年的时候,经济发展速度快,一年有八九百万农民工进城,但是最近几年数量明显下降,前年降到63万,去年降到50万。是农民不愿意来了,还是城里装不下他们了?”
在陈锡文看来,这其实是一个大背景的变化。一方面,经济增速放缓不可能提供那么多就业岗位;另一方面,最近几年国家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农村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都有了很大改善,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不断向农村倾斜,农村条件好了,农民就不想进城了。
一个好的佐证就是,在外出农民工数量不断减少的同时,最近几年回乡创业的农民工数量却出现明显增加。
陈锡文认为,这种变化是一种积极的变化,说明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有了充分的自主权。全世界城镇化的基本经验告诉我们,当国家只有进步到了城乡居民之间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是均等化的时候,才会出现这个局面。现在我们国家已经出现了这种局面,有愿意进城的人,也有愿意回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