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我国老龄事业改革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窗口期。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着力加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方面工作,着力完善老龄政策制度,着力加强老年人民生保障和服务供给,着力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着力改善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支撑条件,确保全体老年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
《规划》提出,到2020年,多支柱、全覆盖、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有利于政府和市场作用充分发挥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好,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基础更加牢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比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30%,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20%以上,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达到12%,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90%以上。
《规划》提出了八个方面主要任务。一是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二是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三是健全健康支持体系。推进医养结合,加强老年人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发展老年医疗与康复护理服务,加强老年体育健身。四是繁荣老年消费市场。丰富养老服务业态,增加老年用品供给,提升老年用品科技含量。五是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推动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营造安全绿色便利生活环境,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六是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发展老年教育,繁荣老年文化,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七是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培育积极老龄观,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发展老年志愿服务,引导基层老年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八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完善老龄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