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府职能转变与治理理念革新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社会治理精细化是政府职能定位、政府官员角色定位和治理思维方式的外在表现和行动逻辑。精细化治理要求政府实施“社会型发展战略”,以宏观政策优化促进微观领域的精细化治理。在社会治理领域投入更多资源的同时,注重“过程控制”与“结果控制”的结合以及收入支出效益,保障社会治理目标的有效实现。在组织结构方面,继续推进纵向间行政体制改革,减少中间环节、缩短执行链条、畅通执行渠道、实现权力适度下移。进一步理顺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细化分解各个部门的责任,解决职能交叉和解决推诿扯皮问题,减少因条块分割形成的精细化治理体制障碍。在治理理念层面,精细化治理是一种态度、一种理念、一种精益求精的文化。社会治理精细化“始于规则、终在文化”,其最高境界是形成被广泛认同的“精细治理文化”。各治理主体要把精细化治理理念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当中,在与社会治理相关的目标设定、价值选择、作风习惯、行为规范、规章制度和政策策略当中,渗透精细化治理理念,逐步形成一种“精细文化”,培育“工匠精神”,将精细文化建设渗透于日常治理活动之中,植根于治理创新之中,融汇于公共服务之中,逐步形成精细化治理的长效机制。
以社会体制创新和治理体系重塑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社会体制创新要求不断调整优化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要以多元主体协同化治理为基础。首先,加快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区自治为基础、社会组织为中介、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精细化社会治理要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和自我管理的积极性,使政府与社会在“双向互动”中焕发“乘数效应”,使各类资源在“物理整合”的基础上实现“化学融合”,最大限度整合社会治理资源,提升治理绩效。其次,坚持重心下移,增能基层组织,培育基层社会的“自治基因”。精细化社会治理并不能完全依赖政府编织事无巨细的治理网络,而要为社区“减负增能”,减少基层的事务性负担,严格规定条线部门下沉工作的准入制度,减少社区的事务性工作,通过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创造更好的治理环境。再次,提高居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居民自治能够填补政府和市场之外的“治理空白”,通过居民参与、协商、合作、互动,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解决社会治理难题,可以在实现居民自治的社会性目标的同时提高社会治理精细化程度。
以信息技术应用和治理工具创新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社会治理精细化,自身就对技术有着较高的要求,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和治理工具创新,可以提升社会治理的常态精细化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社会治理精细化,要高度重视民生领域的信息化建设,通过整合教育、医疗、就业、社保和民政等社会公共资源,打造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家政、智慧社区、智慧生态等数字化综合民生服务平台,构建全面覆盖、统一调度、信息共享和动态更新的集成化、枢纽型的区域性社会治理综合信息系统和智能化、广覆盖、即时性的社会治理云服务体系。可以利用互联网与移动互联技术,将社会治理有关门户网站、热线电话、移动互联端口与市民服务大厅连接起来,实现线上与线下的结合,实现居民需求的精确掌握和服务事项的精准办理;利用大数据技术,通过建立政府权责数据库、服务供应商数据库、市民诉求数据库、社会组织功能与服务数据库等多种途径,分析公众诉求、把握舆论动向,进而做到有针对性地提供公共服务和引导社会舆论,提高社会治理的精细化程度。
以治理标准完善和治理流程优化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标准化是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关键问题之一,可以使各项工作在质与量、对与错、速度与时限等各方面都有标准可依,使社会治理过程成为可量化、可追溯、可考核的过程。为此要以标准化为突破口,制定完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标准和操作规范,不断提高治理工艺的精细化。很多地方政府部门引入“ISO9001”标准,对治理标准化做了初步探索。未来,一是要加强社会治理标准化体系框架的研究、设计及建构,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社会治理通用标准体系,使该体系横向覆盖社会治理各个领域,纵向细化到各类事务的办理流程,力争在城市社区建设规范标准化、城市管理执法标准化、电子政务标准化、社会治理信息采集标准化及公共服务标准化等重点领域实现突破。二是推进治理流程的精细化。传统粗放式治理流程通常会突出目标制定、任务分配、工作启动和跟踪控制等主要环节,对与治理效果联系密切的微观流程关注不够,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要对粗放式的治理流程进行精准再造,补足治理环节的漏洞、管控治理风险。为此要对社会治理流程进行逐项分析诊断,对各个环节进行整合、清理、简化或改良,使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操作过程更加清晰、严密和准确,保证每个服务细节的足额到位,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制度设计,把各项流程固定下来,实现配置资源过程精细化、治理成本控制精细化和公共产品检测精细化。
以人才队伍建设和治理制度完善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实现社会治理精细化核心在人,关键在于制度建设。一要通过社会治理队伍专业化推动社会治理精细化。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确立社会治理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制定完善社会工作人员的管理、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政策,健全社会治理领域人才的职称评定、薪酬社保、职业规范制度,通过多层次、多门类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提升社会治理领域人才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水准,提高其精细化治理意识和能力。二要通过完善绩效管理制度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发挥好绩效评估“指挥棒”的作用,尽快建立起社会治理绩效评估的多维指标体系。指标设计要把定性与定量结合起来,融合多元价值诉求,科学设置各项指标权重;评估流程要围绕精细化治理目标进行科学设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和商业评估方式,坚持边评估边总结、边修改边完善,不断优化和持续改进社会治理的流程及方式方法;评估结果要体现在社会治理的机构设置、预算配置、人员考核及工作计划当中,促进社会治理各类要素不断均衡化、社会治理各个环节不断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