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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善达:建议消费税划为地方收入

发稿时间:2017-02-23 13:00:45
来源:中国财经报作者:许善达

  “(建议) 1 万多亿的消费税从生产批发环节征收转到零售环节,并将其划给地方,这样地方就有了代替营业税来支撑地方的主体税种。”联办财经研究院院长、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 2 月 22 日 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举行的“经济每月谈”上表示。

  随着“营改增”的推进,本属于地方第一税种的营业税被增值税代替,虽然过渡期内增值税在央地之间五五分成,但央地财权事权不匹配的问题仍然存在。

  针对这一问题,许善达提出将 1 万多亿的消费税从生产批发环节征收转到零售环节,并将其划给地方,这样地方就有了代替营业税来支撑地方的主体税种。

  他认为消费税本来就应该在零售环节征收,但由于之前税收征管的落后导致消费税只能在易于征收的生产环节征收,但随着税收征管能力的提高以及信息越来越对称,地方政府已经具备了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能力。

  他分析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对企业而言是一个减负的措施。因为在生产环节征收就相当于企业的财务成本,如果把 1 万亿的消费税都转到零售环节,生产企业的出厂价就没有那么高了,这样就减少了财务成本,所以对于生产消费税产品的企业来说也是一个减轻负担的措施。

  同时这一措施也可促进地方消费。他提出现在很多产能过剩就是因为地方政府愿意多搞生产,生产越多,税越多,消费多了税不一定多,生产多税才多。如果消费税改为零售环节征收,地方政府势必鼓励当地居民消费。这也对地方政府按照新常态的导向起到积极的作用。

  在 2016 年 7 月份政治局开会时提出要降低宏观税负,许善达认为某些税种确实存在调整的需要,但是最优先的是降低社保缴税率。但这样就会使收入减少,而支出不变,从而导致政府入不敷出,因此他提出将分省统筹改为全国统筹,在全国统筹的体制下,划拨国有资本,特别是央企,来解决降低社保缴费率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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