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准则》和《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强调从严治党就要依规治党,把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要求具体化。
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准则》和《条例》的鲜明特点就是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准则》开宗明义地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条例》第一条就明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准则》和《条例》既是党章各项规定的具体展开,也是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生动体现。
提出“一个坚持、四个着力”,阐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达到的目的和着力点。党章要求,党的建设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从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群众路线和组织路线四个方面明确了要求。《准则》根据党章要求提出“一个坚持、四个着力”,就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一个坚持、四个着力”深刻阐明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达到什么目的,着力点在什么地方。
开列负面清单,划出党员干部不可突破的底线。党章是管党的规范、治党的基准,确立了党的组织原则和政治规矩,对党的纪律提出了总体要求。《准则》和《条例》对党章的要求作了进一步细化,把容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作了梳理,针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列了负面清单。《准则》针对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等突出问题,从12个方面对党员干部,标出了红线,划出了底线。《条例》明确,党内监督要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突出“关键少数”,进一步强化党章对党的事业骨干的要求。党章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并在第三十四条中提出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六个基本条件。《准则》和《条例》突出“关键少数”,进一步强化党章对党的事业骨干的要求。《准则》在导语部分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准则》中有50多处讲到高级干部的特殊责任,为高级干部提出量身定制的专门要求。《条例》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越是位高权重,就越要在要求上有更高的标准,在监督上有更严的尺子。所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的政治品质,必将推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局面。
(二)
《准则》和《条例》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首要任务,要求全党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基础。
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共产党人不忘初心,保持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执着追求,把坚定理想信念体现在做好工作和廉洁自律的全过程。
为什么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首要任务?《准则》鲜明地指出,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反面典型,都是信仰缺失、精神迷茫,丧失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的腐败分子。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淡薄,对中国道路、制度、理论和文化缺乏自信。如果任由这些不良思潮泛滥,我们党将面对执政基础削弱的严重挑战。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为共产主义、为社会主义而奋斗确定为自己的纲领。每一名党员在申请入党、面对党旗宣誓的时候,都是在做一个神圣的人生选择,选择了就不能忘记,更不能背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保持在理想追求上的政治定力。
如何坚定理想信念?《准则》对每位党员提出了要求,就是要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二是必须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三是必须永远保持建党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把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自觉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苦干实干。四是必须自觉抓好学习。思想理论上的坚定清醒是政治上坚定的前提。这里面,首要的就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好其中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习好其中阐明的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学习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
(三)
《准则》与《条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集中统一,保证全党令行禁止。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正是从这样的全局高度,《准则》对新形势下如何维护好党中央权威,要做什么,不做什么,提出了清晰的标准和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维护党中央权威,就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准则》要求,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我们要把对党忠诚作为立身之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保持清醒政治头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时刻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
维护党中央权威,就要有行之有效的制度保障,严格执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重大问题报告制度是我们党从建党初期就确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上下政令畅通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依规管党治党,反复强调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准则》根据新的情况,对重大问题报告制度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要求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重要决定的情况要专题报告;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和工作中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除情况紧急必须临机处置并迅速报告外,不准先斩后奏。这就为全党上下维护党中央权威,确定了明确的制度规范。
维护党中央权威,就要坚决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切实做到令行禁止。针对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准则》提出了令行禁止的要求,体现为“三个不准”,就是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任何党组织和任何党员都不准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不准先斩后奏,更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体现为“三个决不允许”,指出属于部门和地方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部署,要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但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些要求,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四)
《准则》和《条例》以纪律严明为重要保障,突出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
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如何严明纪律?如何把严明的纪律落到实处?《准则》和《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
明确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强调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准则》针对党内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着力强调: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明确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是守纪律的重要要求,强调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准则》明确提出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凡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重大损失的,凡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骗取荣誉、地位、奖励或其他利益的,凡因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都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明确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使纪律成为真正带电的高压线。严明纪律,既要靠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靠思想与行动的主动自觉,更要靠严肃的执行与问责。无论是《准则》还是《条例》,都对纪律执行的责任与监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把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并对各类党内监督主体在监督执纪方面的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我们要对照《准则》和《条例》要求,常抓常管,敢抓敢管,切实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严肃责任。
(作者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