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目前,存款利率上浮空间已经到了基准利率的1.5倍,巴教授在您看来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时机是否已经成熟?
[巴曙松]从2014年12月和2015年3月两次利率政策调整后存款利率的执行情况看,全部存款实际上浮比例不到1.25倍,存款利率“一浮到顶”的机构数量已明显减少,金融机构存款定价的专业化、精细化、差异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分层定价的存款定价格局基本形成。可以预期的是,2015年利率市场化在此次改革之后将进入收官阶段,这有利于金融机构风险定价能力的进一步完善,向中小企业倾斜信贷资源,同时也会在客观上促使金融机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激励金融市场的创新和直接融资的发展。
更为深远的意义在于存款利率上限浮动区间由以往的0.1扩大至0.2,利率市场化改革可以说步入收官阶段。
[陆磊]我同意巴教授的观点。一是存款保险制度为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奠定了体制基础。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的正式公布为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进一步扩大,甚至全面取消浮动区间塑造了微观体制机制保障:一方面,在确保存款人安全的前提下,金融机构可以拥有更为广阔的自主定价空间,使市场供求在金融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二是存款类金融机构定价行为为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奠定了市场基础。从近期数据看,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30%的存款利率上浮区间内并未采取“一浮到顶”的做法,上浮50%有利于金融机构和客户综合评价自身承受力实现市场定价,交易双方关切点势必从基准利率转向风险溢价。可以说,从存贷款市场情况看,完全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的时机、条件已经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