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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几点探索

发稿时间:2015-03-26 00:00:00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2015年第2期作者:作者:徐东升

  [摘  要]     自2013年9月以来,山东威海市开展了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将原来由26个部门(单位)、60多个科室负责办理、全程42道环节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5个模块。整个流程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81个工作日压缩至28个工作日,压缩幅度达90%,打造了建设工程项目“市区一体、三级联动、模块化联审联批”的“威海模式”。
 
  [关键词]     行政审批制度;政务服务;威海市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识码] A
 
  近年来,威海市围绕全面实施“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坚持生态立市、科教兴市、产业强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廉洁政府。经过7轮清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为201项,监督服务事项减少为194项。在山东省连续多年的社情民意综合调查中,威海市的群众满意度始终排在首位。
 
  但是,政务服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受办公条件限制,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要载体的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集中度不够高,与企业和群众的期待有一定的差距;二是个别部门认识不到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以审代管的观念,对进驻中心事项的授权不到位;三是一些关键领域的热点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特别是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市场主体设立和中介机构服务等方面,环节较多,效率不高,企业和群众意见较大。针对这些问题,威海市以改革创新精神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审批流程
 
  自2013年9月以来,组织市、区28个部门开展了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印发了《威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审批试行方案》,将原来由26个部门(单位)、60多个科室负责办理、全程42道环节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立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5个模块。每个模块设立一个牵头部门,企业只要将本模块审批事项需要的所有申请材料交给牵头部门,即可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按照“一门受理、联审联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模式同步办理审批手续。整个流程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81个工作日压缩至28个工作日,压缩幅度达90%,打造了建设工程项目“市区一体、三级联动、模块化联审联批”的“威海模式”。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一个窗口对外。每个阶段申请企业只需面对牵头部门,将本模块审批事项需要的所有申请材料一次性提交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分发各联审联批部门同步审批,不必挨个部门跑。
 
  二是全程网上审批。开发建设了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联审联批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外网申报,电子审批系统内网受理,联审联批平台网上分发和同步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全程实时监督,确保事项按时办结。
 
  三是健全配套机制。由牵头部门组织通过联席会议和上门服务对申请企业进行前期辅导,手把手地教,确保企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准备,不必为申请材料的复杂担忧;组织所有需要看现场的部门进行联合踏勘,当场提出勘察意见;所有审批涉及的收费事项实行一单收费,网上确认。一单收取,不仅快捷方便,而且有效避免拖欠和腐败;同时,建立代办员队伍,全程无偿代办。
 
  四是对公共服务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同步规范。针对企业和社会的反馈,将水、电、暖、气、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企业调整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协调配套设施手续办理,统一推进项目建设和验收,坚决杜绝各行其是、拖拉刁难等行为;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特别是建设工程项目审批链条上涉及的中介机构进行清理规范,打破行业垄断和变相指定,建立网上中介超市,与电子审批系统有效衔接,便于申请人自行选择和信用评价,实行公开承诺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五是市区一体。将更多的审批及服务事项下放到区级,赋予区级牵头部门同等权力,可以组织调度市级部门和相关企业联审联批。同时,县市也同步推进,全市联网联动。
 
  模块化审批从2014年1月正式运行,到10月底,市区两级已办理审批项目295个,实际用时1116个工作日,比规定办理时限减少19223个工作日,压缩94.5%。
 
  二、市场主体联审联批运行机制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改革的精神,组织开展市场主体设立联审联批工作,制定印发《威海市市场主体设立联审联批工作试行方案》,对市场主体设立进行审批流程再造。按照“一次告知、一口受理、同步审批、信息共享、统一发证”的运行模式,在市、县、镇三级同步推行市场主体设立联审联批,做到无前置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设立联审联批1个工作日内办结。与外地普遍推行的企业设立联审联批相比,威海市做法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范围广。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所有市场主体,惠及占市场主体绝大多数的个体工商户,同时市县镇三级全面推开,不留死角。
 
  二是链条全。不仅涵盖无前置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设立,而且包括前置审批事项和后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联审联批链条。只要申请人愿意,可以实行同步联审联批,降低后期监管和执法成本。
 
  三是机制新。实行容缺预审制,即在缺少上一环节证照的前提下视为材料齐全,确保同步审查不需等待;实行县镇两级委托代办和网上审批,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即可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所有证照的办理。
 
  四是网络强。全市统一开发电子审批系统市场主体设立联审联批平台,同步部署到市县镇三级,实行“一表制”申报和“一号通”审批,申请材料网上分发和流转,证照信息及时共享,并与工商部门实现系统对接,全程网上审批。
 
  五是时限短。无前置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设立,包括“一照三证一章”,即工商局的营业执照、质监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局和国税局的税务登记证、公安局的公章刻制备案及刻章公司的防伪印章刻制,均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前置和后置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设立,则加上前置、后置事项的办理时限。
 
  目前,威海市级企业设立联审联批已经全面实施,所有办件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最短办理时间0.5个工作日。
 
  三、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工作已基本步入规范高效轨道,但一些中介服务机构存在的执业行为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监管不到位、办事效率低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群众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满意度。为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和企业,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威海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于今年7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管理的意见》,并从11月份开始,用2个月时间集中清理规范与行政审批和监督服务事项相关的中介服务。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市场主体和服务项目。严格审查中介机构服务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对依法设立、定位准确、管理完善、运作规范的中介机构,建立台账,向社会公布;对未经审批、登记而从业的中介机构,依法予以取缔;对虽经审批、登记,但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中介机构,依法予以查处。对目前仍挂靠在行政事业单位的中介机构,积极稳妥地做好脱钩工作。根据国家、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配套法规调整进度,及时取消失去法律依据的中介服务项目,本着“能省则省、能快则快、能简则简”的原则,编制中介服务项目目录,有关部门在实施行政审批和监督服务时,一律不准新增中介服务项目。
 
  二是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开公平竞争。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禁止准入的中介服务行业,积极引进资质等级高、执业水平高、资信度高、威海市紧缺的知名中介机构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本地中介机构加强对外合作,力争每个行业中介机构数量均达到3 家以上。充分利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平台资源,建设网上中介超市,推进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机构名称、执业资质、服务项目、办事流程、服务承诺、办事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信用档案、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网站域名等12 大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在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时,要将网上中介超市的登陆方式告知申请人,供申请人自主选择。
 
  三是强化对中介机构的服务和监管。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中介机构发展给予适当倾斜,将重点中介服务行业引进急需的高端复合型人才享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严格检查中介服务机构财务管理、收费行为和与相关部门脱钩等情况,建立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对信用差的予以公告警示,力争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局面。支持中介服务行业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市级建立由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工商、物价、法制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协调解决中介机构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机制,并将各部门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影响
 
  前述三项改革举措的实施,全面优化了服务环境,显著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充分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极大调动了项目投资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力确保了一大批市级重点项目、重点工业项目、城建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快落地、快建成、快投产,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产生了积极作用。在去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全市经济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前三季度,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115.4亿元,增长9.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76.9亿元,增长12.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分别达到24353元、13389元,分别增长9%、11.8%。1至10月份,全市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95.15亿元,增长13.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72.04亿元,增长16.2%;实际到账外资8.69亿美元,增长15.9%,引进国内资金548.71亿元,增长15.3%;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7549户,增长45%;新登记注册资本409.65亿元,增长206.67%;新登记私营企业7806户,增长75.69%,注册资本370.33亿元,增长214.63 %;新设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有限公司1121户,增长223.99%;362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回顾近年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之所以取得了一些成绩,从自身来讲,主要得益于以下几点: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威海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实施改革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力促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让企业和群众切身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变化。2012年,实现市、区(市)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机构名称、机构性质、工作职能、运行机制和监督考核“五统一”。加大财政投入,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做到事项名称、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格、办理程序和承诺时限“六统一”,建立了全市统一的事项库。大力推进部门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工作,努力做到“两集中、四到位”,即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科集中、行政审批科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科室设置到位、人员编制到位、审批职能到位、窗口授权到位。市级31个部门、单位设立行政审批科整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进驻率达到95%以上,窗口授权率和现场签批率达到90%以上。
 
  二是政务服务网络全面完善、运转高效。在纵向上,威海市是较早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政务服务网络的城市。2003年之前市和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就全部成立了政务服务中心,2005年开始推行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2006年全市72个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部建立运行,2013年以来通过“一村一点,跨村建点”等形式建成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1823个,便民代办服务实现全市覆盖;在横向上,威海市早在2006年就将所有部门办事大厅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大框架下实行统一监管,按照政务服务中心的标准规范对外服务,统一进行业务协调和监督考核。政务服务网络的健全完善,为深化体制改革、推进机制创新、提高服务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信息化平台规划超前、支撑有力。威海市于2008年建成市级电子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被中纪委、监察部确定为5个在全国推广的试点之一。2010年辐射到县镇级和部分村居,2013年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建成市县镇三级统一规范的网上办事大厅和全市统一的事项管理平台、事项办理平台、联审联批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可以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评价和网上投诉。今年,我市又建设运营了威海市民网,并将分散在各部门、单位的80多条政务服务热线整合成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110应急联动热线平台和12349便民服务热线平台,搭建起为民办事、与民沟通的新平台。
 
  今后,威海市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将上级决策部署与群众期盼、本地实际密切结合起来,广泛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再创改革开放新优势,为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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