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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阶梯气价方案年内有望推出

发稿时间:2014-02-14 00:00:00
来源:经济参考报作者:王璐

  2014年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再度全面提速闯关。继居民阶梯电价和阶梯水价之后,酝酿多年的阶梯气价也渐行渐近。《经济参考报》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经过数次讨论修改,《关于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已完成并上报至国务院,有望在年内推出。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改革的目的不是涨价,但在资源日益紧缺的情况下,价格上涨不可避免。水、电、气等公共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的全面提速将利好供水、燃气企业,并由此传导至整个产业链。

  提速公共资源价改全面闯关

  根据能源局披露的数据,2013年我国能源生产总量同比增长2.1%,其中煤炭产量增长1%,原油产量增长2%,天然气产量增长7%,而能源消费总量则比上年增长3.9%,煤炭、石油、天然气的表观消费量同比增幅分别为2.7%、1.7%和13.9%.

  这一系列数字背后难以回避的事实是,我国能源消费缺口和进口压力的不断攀升。中国原油对外依存度早在2009年就已突破50%的安全警戒线,目前已达到57.5%,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也在今年超过30%。而水等其他资源产品也同样面临着紧缺。

  在这种情况下,资源价格市场化成为破解之策。《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将推进石油、天然气、电力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如果将“由政府定价到政府指导价”定义为我国能源价格的第一次闯关,那这次“走向市场化”可以说是其第二次闯关。对于居民来说,主要形式便是阶梯定价制度。事实上,本轮闯关的初步尝试随着2012年7月1日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全国试行就已启动。之后2013年12月发改委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要求各地区2015年底前出台政策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电价。

  而这种模式在今年将全面推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言人李朴民表示,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快完善资源性商品价格的形成机制,积极推动电力、天然气、水、铁路、航空等领域的改革,完善民用水、电、气等阶梯价格制度。

  1月初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文,要求2015年底前,全国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阶梯设置应不少于三级。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应进一步加大价差。

  事实上,自2012年以来,长沙、广州、上海、德阳等多个城市已相继进行水价调整并实施阶梯水价。在国家明确居民阶梯水价实施时间表之后,多省市纷纷行动了起来,目前浙江杭州已经在做阶梯水价的前期工作,包括研究阶梯式水价的划分标准、价格方案等。河南也在近期就阶梯水价发出征求意见函,而四川则明确表示今年内将出台阶梯水价指导意见。

  预期阶梯气价年内推出

  “改革容易推进的是对‘老百姓花费不大,调价后对大多数人每个月支出影响不大’的领域。目前民用气价格仍然较低,符合调价后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的标准。”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下一步能较快推行的是天然气终端的阶梯定价和电价结构归类调整。

  事实上,早在几年前,阶梯气价的思路就被提出,并经过数次讨论、修改以及试点经验总结。据了解,从2012年8月起江苏、湖南的多个城市率先出台阶梯气价听证方案。之后广东、河北、江西、安徽、吉林等也在2013年提出逐步推行阶梯气价,并建立购气成本与城市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联动机制,即当国家和省调整天然气门站价格及管输费时,将顺价调整终端销售价格,无需再次举行听证会。今年伊始,浙江宣布全省将于3月起推行阶梯气价,广东东莞市也表示要在年内推行。

  “现在多个地方政府开始试行居民阶梯气价改革,但需要全国性的改革方案来确定一个机制,与门站气价形成机制、终端气价传导机制等进行整体配套,然后各地在此框架下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参与《指导意见》制定与讨论的人士告诉记者,为了吸取阶梯电价改革的教训,此次机制的设定更为具体、严格。

  据透露,在2013年12月初,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组织召开《关于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讨论,而其中备受关注的便是档次划定、计量周期、采暖气价等问题。

  “天然气和电力用户特征不太一样,越富裕的群体用电越多,而用气多的却是低收入群体,一旦实施阶梯气价必然会导致他们的用气成本大增,所以在划定档次时要充分考虑当地居民收入、消费承受能力等。”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助理高世宪解释说。

  从目前已经实施阶梯气价的地区经验来看,第一档气量基本上都是每月15立方米左右,基本气价为每立方米2.45元。“对于三口之家而言,这些气量基本上是够用的,但是如果考虑到供暖需求,则远远不够,尤其是在北方地区,那些自采暖的用户用气必然要承受较高的阶梯气价,恐怕难以接受。”上述参会人士介绍说。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中国石油学会天然气专业委员会经济学组委员刘毅军表示,目前北方地区几乎没有阶梯气价模式,由于供暖用气执行低价策略,在未来阶梯气价推开的过程中,将成“难啃的骨头。”与此同时,之前有一些地方的城市居民用气涨价未到位,接下来将通过建立阶梯气价的方式纳入进来。

  此外,阶梯气价还要考虑计价基本周期的问题。当前燃气表一般都安装在居民家里,如果以月度为周期的话,有些未使用智能燃气表的地区将面临抄表操作困难等问题。“所以最后进行了修改,改为‘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而原定的三档气量设置也改为两档,而采暖用气根据气温的变化单独设置用气档次。”上述参会人士透露说,该《指导意见》已修改完成并上报至国务院相关部门,有望在年内推出。

  利好城市公共事业企业将获益

  “严格来讲,阶梯价格就是一种涨价的调价方案,因为从现在我国的水资源情况来看,今后永远不会出现水便宜下来的情况。”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周大地的这番话可以说代表了整个公共资源产品改革的结果:改革的目的不是涨价,但涨价的总体趋势却是必然的。

  从阶梯水价的指导意见中,保持覆盖近80%的第一档水价不变,但第二、三档水价的涨幅却高达50%至200%。而在某些已经实行阶梯水价的地方,一级水价也有所上调。比如,江西南昌之前水价是每吨1.18元,而在阶梯水价的两个听证方案中,则分别提高到每吨1.58元或者每吨1.75元。

  阶梯气价的实际试行中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在2013年下半年的江苏无锡阶梯气价方案中,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涨了13.6%。“当前天然气供需紧张,价格倒挂严重,这种现象不可能长期存在,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涨价是必然趋势。”上述参会人士解释说。

  对于提供水、电、气等公共资源产品的企业而言,这意味着2014年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全面提速将带来更多的获利机会。海通证券研究报告指出,水价改革将长期利好运营类企业,目前与水务相关的上市公司共有16家,其中80%的企业分布在供水及污水处理的运营领域,其盈利成长性主要体现在规模扩张及水价提升。与此同时,还应该从整个能源产业链上关注市场所带来的比价关系。一些拥有大型油气库的加油站类公司具备较为突出的资产重估价值。

  卓创资讯分析师李祾譞也认为,从2010年国家发改委调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和2013年7月调整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中,上游的生产企业已经开始获益。这次阶梯气价所提高的终端价格的主要获益方是地方燃气公司。

  正是看中了这部分市场,不少非传统天然气行业的公司也于近几年开始涉入天然气行业。据安迅思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以来,有18家以上的上市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将涉足或间接参与天然气行业,主要投资方向是城市燃气和天然气加气站,而这些公司绝大部分主营业务是房地产、电子设备、煤炭和沥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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