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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干部提拔要经得起质疑

发稿时间:2020-08-18 11:11:25   来源:人民论坛网   作者:季乃礼

  近年来,一些年轻干部被提拔到重要岗位,有些甚至得到火箭式提拔,引发人们广泛关注和质疑

  近年来,一些80后和90后担任了乡镇的领导干部,甚至是县处级及以上的领导干部。每当这样的事情一经报道,就会引起人们的热议和质疑。

  对于这个问题的解释,我们首先要回到概念本身,对“质疑”进行分析,质疑如果还原到心理学上,就是怀疑。有关怀疑的研究,多是与信任联系在一起讨论的。信任指对他人的能力以及良好意图的相信。信任可包括人际信任与政治信任,这里所说的质疑属于政治信任。何谓政治信任?指对政府、领导者的正面评估,对其能力和良好意图的认可。怀疑并不是信任的对立面,怀疑是指在没有充足的证据下不愿意相信。具体来说,在面临模糊证据的情况下,采用的方法是不急于下结论,带着批评地眼光看待政府或官员。而不信任则是对政府或官员持极端否定的态度。由此来看,怀疑处于信任与不信任的中间。也就是说,信任、不信任皆是一种稳定的心理状态,基本不受证据变化的影响。怀疑是一种暂时的状态,随着证据的补充,他们的态度会有所变化。怀疑只是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对政府或官员的不相信,一旦证据确凿,他们还会选择信任或不信任。具体到这些被火箭式提拔的干部来说,民众的质疑是不相信他们的能力和道德水平,在没有充足的证据下,人们的这种怀疑很难消除。

  那么,民众质疑什么?对于年轻干部,具体来说担任镇长、甚至县处级及以上领导职位的80后、90后干部而言,人们主要质疑他们人职不匹配,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年不配位。可以分两个层次:一是他们的年龄远低于担任同等职位官员年龄的均值,会让人觉得这些人太年轻,因为同样年龄层次的公务员很可能仍然是科员,他们则已经担任科长、甚至处长。二是他们在每个岗位上的任期远低于均值。他们可能在一个岗位上任满一个周期,甚至不满一个周期就升迁,这与普通公务员任满一个甚至多个周期才升迁相比,形成鲜明的对比。

  其二,能不配位。这些火箭式提拔的官员皆有某些共性,或来自985高校,或者来自于某个系统。但无论是哪种晋升方式,人们都觉得这与其担任的行政管理职位所需要的能力不匹配。人们怀疑他们具有的能力,和真正的行政管理岗位要求是不一样的。按照现有的官员晋升惯例,升任某个地方的行政长官,一般在行政系统中有长期的历练,甚至有的规定在下一层两个岗位分别干满一个任期。

  其三,德不配位。无论是党的法规还是有关公务员的法律,对官员的伦理规范都作出了一定的要求,同时在官员的升迁中也把群众评议列为必要的选项。就这些年轻的官员群体来说,在某任上工作很短的时间就调离。其中暗含着的意思,他的晋升不仅仅在于能力与职位的不匹配,也在于德不配位,既没有在当地取得一番政绩,也没有在官场和群众中赢得声誉。

  在基层担任重要领导岗位的年轻干部更容易受到质疑,这与社会资本、差序信任影响等密切相关

  为什么会对这些官员产生质疑?我们首先要搞清楚怀疑的来源。由于怀疑与信任有密切的关系,只要搞清楚政治信任的来源,怀疑的来源也就清晰了。有关政治信任的来源有三种解释:一种来自社会化的解释,认为政治信任系长期的教化而成,政治信任作为一种基本的人格在起作用。政治信任来自于人际信任,来自家庭、学校等的长期互动。第二种来自于社会资本。社会资本强调公民参与各种社会组织,相信人们的善良意图,进而就会把这种信任感推及到政府以及领导者。第三种认为来自政府的反应,政府推出的各项政策、领导的各种决策行为、道德素质等都会影响政治信任的水平。

  政治社会化的解释主要涉及到民众从早从小的培养,进而形成稳定的政治态度,体现在各国的政治文化差异。以美国为例,尽管属于超级大国,经济长期居于世界第一,但是美国民众的政治信任水平却在持续下降。而中国民众对政府信任的水平一直比较高。因此,从宏观角度来讲,已有的政治文化会影响对官员的信任,但在中国来说,对年轻官员的质疑与此关系不大。

  社会资本丰富与否,直接影响着政治信任程度的高低。公民参与社会中的各种志愿组织,在参与中体会到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对他人的正面态度更能够信任政府。这些年轻的干部最初是在基层锻炼,大多数是在县或乡镇。对他们的质疑有其必然性,这种质疑可以从两点解释:

  一是社会资本不足的问题。在传统社会、农村社会有着良好的社会资本传统,人们的婚丧嫁娶以及遇到的困难等,宗族、邻里都会互相帮助,这种义务性的帮助为社会资本的培育提供了条件。但随着城市化的到来,农村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青壮年农民涌入城市,老人和小孩留在农村地区,出现空心化的现象。即使留在农村地区的人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人与人之间多受利益的驱动,过去的婚丧嫁娶、邻居们的互帮互助,现在均交由市场来运作。可以说,人与人之间信任的降低直接影响着对基层政府,以及对这些年轻官员的信任。

  二是差序信任的影响。与多数国家存在政府信任的“距离悖论”(政府层级越低,其信任度越高)相反,多数中国公民对不同层级的政府持有不同的信任水平,形成了差序信任的格局,即强中央政府信任和弱地方政府信任的结合体。越到基层,民众对政府和官员的信任度越低。这些年轻的官员,恰恰处于基层的位置,被民众质疑也就不奇怪了。

  对年轻干部,尤其是火箭式提拔干部的质疑,反映了公众对分配正义和程序正义的期待

  政府推出的各项政策对民众的信任有着直接的影响,政策制定和推行过程中,是否符合正义影响着民众的信任程度。

  正义可分为两种:分配正义和程序正义。分配正义指结果的公正;程序正义指决策程序是否公正,决策者是否没有偏见、诚实、值得信任和尊重。程序的正义与否往往对分配正义有影响,即因程序的不公正质疑分配。同时程序的正义与人们是否参与决策也相关,如果人们能够参与决策、影响政府,就会感觉程序是正义的。具体到这些年轻的官员来说,质疑他们火箭式提拔,可理解为对分配正义的质疑。对分配正义的质疑来自于对程序正义的怀疑。不少情况下以领导赏识或其他因素替代了严格的选拔程序。

  我们选拔官员的方式,基本上靠领导推荐、组织部门考察,这种特有的选官制度导致官员的上层压力加大,除了取得相关的政绩外,还需要与上层部门搞好关系。火箭式提拔的官员中,有不少来自选调生,他们与普通公务员的选拔以及晋升有着明显的区别:他们的政治命运受上级的影响更大。他们的人事关系往往列入另外一套系统,由上级部门掌握。尽管与该干部一起工作的同事甚至是领导对他的评价影响他的升迁,但是上级部门的决策是最重要的。当地的官员也知道这些干部来此地镀金,走过场,因此当地的群众评价也往往走过场。

  由此看来,年轻干部被质疑并不完全是因为年龄,年龄只是民众质疑这些官员的一个方面,如果符合正义的原则,则年龄的影响因素可以忽略。

  官员的素质影响到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认知,应该大力选拔素质能力高、成绩出色的干部

  做好年轻干部的选拔,对官员的素质要求很高。具体来说,可以分作两方面:一是年轻官员本身的素质,即他们的能力和道德素养具有高人一等的实力;二是推荐、选拔官员的干部自身要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真正承担好伯乐的角色。否则,就会引起人们的不满与质疑。

  就选拔优秀的学生成为领导干部而言,推行的时间很早,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推行。当时的大学生还属于“天之骄子”,从优秀的学生中选拔干部,成为选拔官员晋升的特殊渠道,这与当时选拔官员的制度的矛盾并不突出,人们的质疑声音也很少。因为学历本身就与当时的官员群体形成明显的对比。但现在不一样了,现在大学生已经非常普及。尽管现在的选调生多要求毕业于985高校,即名校的身份是他们进入选调的敲门砖。但一般公务员群体中来自名校的学生也逐渐增多,尤其是一些发达地区,选调生与一般公务员群体的优势消失了。优势渐失的情况下,如果还保留着特殊的政策,自然会引起人们的不满。

  即使一些干部获得了快速升迁的途径,但这些被提拔的干部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就会消除人们的质疑,不但会论证火箭式提拔的合理性,也会反证这套选拔制度具有实践的合理性。譬如某清华大学毕业的博士,在湖北某地担任某行政长官,曾经遭到人们的广泛质疑,包括个人经历以及政绩等等。但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他用自己出色的政绩消除了质疑的声音,绩效提供了合法性。但这样的例子并不多见,从搜集到的年轻官员被提拔的案例来看,一些只是有年龄优势,并没有突出的政绩和过人的政治素养。

  当然,如果有推荐权力的领导和组织部门有足够的鉴别能力的话,这种情况也可以避免。但从曝光的一些火箭式提拔官员的案例来看,选拔官员的鉴别能力也是广受质疑的。干部选拔,学历和学校背景是一个容易操作的因素,而对能力的考察需要一套复杂的系统,且容易引起争议,这也导致组织部门和相关人员选择了前者而忽视了后者。更有甚者,有些年轻干部被越级提拔背后往往受以下因素的影响:或是该干部与领导有着特殊关系,或是该干部或者其亲属拥有金钱上的优势,导致权钱的结合,而能力和道德水平的考察却被忽略了,这种带有私利的选拔必然会引起人们的质疑。

  针对质疑年轻干部现象,应该回到制度本身,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做好干部的选拔与培养

  如何解决质疑年轻干部的问题?从我们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这些干部被质疑受岗位、制度以及素质的影响,但很难从这三方面入手进行解决。有些因素是客观的,是我们无法改变的。譬如农村的空心化问题,农村受城市化和市场化影响所导致的社会资本下降以及差序信任问题等,这些受时代的影响,也受大的宏观制度的影响,短期之内是很难改变的。干部素质问题尽管是产生质疑的重要原因,但不能简单说提高干部的素质,问题就解决了。这样的建议只是流于形式的口号,并不能解决实际的问题。而且干部的素质问题,最终应该依靠制度来解决,即通过严格的考核选拔机制,将素质不高的干部淘汰。因此,要消除民众对年轻干部火箭式提拔的质疑,应该回到制度本身。

  总体来说,应将火箭式提拔官员放在官员的常规选拔系统下来考察。这里不是要消除火箭式选拔官员的现象及制度,而是要通过完善相关制度规避掉不合理的选拔,保证人岗匹配,确保合适的人被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具体来说,要做到以下几点:其一,对火箭式提拔的干部应该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既然突破了年龄和任期上的限制,就应该在能力和道德上有更为严格的要求。这里所谓的严格,是与一般的干部群体作比较。以能力为例,其必须在岗位上做出真正亮眼的成绩,才能够被提拔。换言之,制度保证的是不让人才埋没,但首先必须保证他是人才。其二,在同等条件下,应该选择其他干部而不是这些被火箭式提拔的干部。与上面的建议相适应,他们的能力和道德水平应该是突出的,如果和其他候选的干部差不多,那么应该选择其他更合适的人员。其三,严格程序正义的执行。要改进现在的群众评议流于形式化的问题,要使群众敢于评议,同时评议的声音真正发挥作用。其四,对选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干部要严格实行奖惩制,真正使能力和道德水平高的干部得到提拔,而那些素质不高的干部则进行惩罚。譬如,既然是越级提拔的一些干部,如果发现其能力确实不高,应该回到原有的级别,甚至降级。对负有推荐之责的干部也要进行相应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