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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人眼中的李斯

发稿时间:2017-12-22 14:00:34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高旭

  作为“千古一相”,李斯在秦王朝的历史发展中曾产生重大影响。在汉人眼中,其“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衅,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堪称秦汉时代最为声名煊赫的政治人物之一。但随着秦王朝统治者在政治上倒行逆施,苛法残民,李斯也最终成为自己“督责之术”的牺牲品,未能逃脱具“五刑”,“论腰斩咸阳市”的悲惨结局,与秦王朝同覆灭。汉代思想家对李斯多有关注和论及,这在淮南王刘安及其门下宾客所撰著的《淮南子》中就有着突出反映。

  李斯重爵禄

  《淮南子》在《人间》中首次论及李斯,指出:“秦王赵政兼吞天下而亡,智伯侵地而灭,商鞅支解,李斯车裂。”《淮南子》在此不仅将“李斯车裂”与秦王朝“兼吞天下”的历史发展相关联,而且将李斯与秦王政、智伯与商鞅等人一同视为反面的政治典型,批判其尚功利、轻民本的政治实践。

  在《淮南子》看来,李斯之所以会被“车裂”,有着极为深刻的原因。《淮南子》认为理想的统治者应如神农、尧、舜、禹、汤等“五圣”,成为兴利为民的“圣王”明君,而非“无义之君”、昏暴之主。秦王朝统治者却毫无“圣王”之行可言,只知“务广地侵壤,并兼无已”。作为重要的“辅弼之臣”,李斯在政治上体现出的是“谄臣者务广君之地”。因此,《淮南子》认为李斯之被“车裂”,与秦王朝之败亡一样,其根由就在于彻底背离“事起天下利而除万民之害”的政治原则,所以才会昧于私利,助纣为虐,在恶化秦政发展中,将自身推向最终的人生悲剧。

  同时,任何王朝的长治久安,都与统治者具体的治国实践密不可分。只有统治者力行善政,如禹、契和后稷时期的“三代”之政,“布德施惠”,除民之害,足民之食,才能得到百姓的支持拥护,甚至福荫其后世子孙。但在《淮南子》看来,秦王朝的发展却与此根本相背,“秦王之时,或人葅子,利不足也”,而李斯“为丞相,治民三十余年矣”,其政治实践非但没有促使统治者以“利民为本”,行德治,施仁政,相反却因“重爵禄”而“阿二世意”,力谏秦二世“督责”以治国,致使秦王朝出现“刑者相半於道,而死人日成积於市”的严重消极局面,彻底走向“与民为仇”的政治歧途,最终土崩瓦解,灰飞烟灭。

  秦王不任贤

  在《修务》中,《淮南子》再次论及李斯,指出:“文王举太公望、召公奭而王,桓公任管仲、隰朋而霸,此举贤以立功也。夫差用太宰嚭而灭,秦任李斯、赵高而亡,此举所与同。故观其所举而治乱可见也,察其党与而贤不肖可论也”。与《人间》不同,《修务》篇着眼于王朝“治乱”的高度,从统治者“任贤”为治的视角出发,对“李斯”进行反思,批判其对秦政发展所起到的消极作用与影响。

  首先,统治者是否用人唯贤,这关乎王朝的兴衰治乱,因此统治者必须能慧眼识贤,知人善任,选用那些能佐助自己兴利除害,“布德施惠”于民众的贤人为相。李斯虽然颇有才干,辅佐秦王政统一天下,建立前所未有的中央集权专制王朝,但其根本而言,却难以称为“贤”。《淮南子》认为李斯缺少仁义之资,无法导君为善,其尊君贱民、尚利忘义的政治实践既无益于民众的生存发展,也不利于王朝的长治久安。

  其次,在政治上对李斯的错误信用,与秦王朝统治者自身的局限有关。《淮南子》指出,如若统治者自身贤明,在政治上“贵正而尚忠”,善用贤臣,便能实现“忠正在上位,执正营事,则谗佞奸邪无由进矣”的良好政治生态。因此,《淮南子》将用人得失的政治关键及责任明确界定在统治者身上,而非其他。可见,《淮南子》对秦王朝统治者的政治主体局限有着更为深入的历史反思。

  最后,《淮南子》还认为,对秦王朝而言,任用李斯为相,不仅影响其具体的发展现实,也深刻反映其内在的政治趋势。秦王朝统治者对李斯的信用,既在于不明后者仁贤与否,也在于自身对王朝“治乱之机”的愚昧无知,以致奉行法家错误的治国方略,选用并非能真正有利于王朝发展的贤相良臣。如李斯这样的功利之臣,只会逢迎君欲,将法家治术推向极端,以法残民,以战兼国,其政治实践虽能佐秦逞一时之欲,灭六国而一天下,但最终只会让秦王朝丧尽人心,为农民起义所覆灭。

  黄老之中重德治

  作为汉初黄老学的理论总结,《淮南子》在思想上对百家之学的接纳是相当广泛的。基于儒家的“德治”“尚贤”思想,《淮南子》对李斯展开了严厉的政治批判,认为像商鞅、李斯这样的重臣,应以“德”治国,崇尚“礼义”,追求实现孔子所主张的“三代之道”,行仁政于民众。《淮南子》这种“德治”思想是深入承继先秦儒家而来。在其看来,李斯及秦王朝的败亡,根本原因就在于蔑弃儒家“德治”,而行法家“力治”,走上一条穷兵黩武、极欲虐民的暴政歧途,以至于“不增其德而累其高,故灭”。由此,《淮南子》从儒家立场出发,明确主张:“故仁义者,治之本也。今不知事修其本,而务治其末,是释其根而灌其枝也”。《淮南子》还从儒家“尚贤”思想出发,着重批判秦王朝的用人之失,认为如李斯、赵高者,皆为重法残民的功利之臣,而非仁义之道的贤能之人,这也成为促使秦王朝败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淮南子》论及李斯时,对“尚贤”思想的重视,除主要受儒家熏陶外,也受到黄老、墨家的一定影响。虽然《淮南子》有时也主张“贤不足以为治”,对先秦老庄道家的“非贤”之说有所认同,但作为西汉前期的黄老之作,《淮南子》更多地体现出“尚贤”求治的政治倾向,强调“得贤”与否对王朝发展的重要性,表现出理性务实的政治认识。此外,“兼爱尚贤,右鬼非命,墨子之所立也”,《淮南子》对“古者圣王之为政,列德而尚贤”的墨家理念,也有着内在的接受。

  要言之,《淮南子》虽然仅在《人间》《修务》中两次论及“李斯”,但其政治思想蕴含丰富深刻,在秦汉时期“李斯”论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淮南子》论李斯,并不像司马迁一样,过多言其具体的历史实践,而是与陆贾、贾谊相近,主要着眼于“鉴秦之失”,力求以儒家政治观念为本,反思李斯及秦政发展的深刻教训,探明治道,以此推动西汉统治者坚持一条重仁义、兴德治、举贤才、行善政、得民心的治国之路。从思想上看,作为黄老之作,尽管《淮南子》整体上表现出“持以道德,辅以仁义”的著述旨趣,但在论及李斯时,却是以儒家政治观念为主。在某种程度上,这既体现出儒家思想在《淮南子》中的复杂存在与特殊影响,也反映出《淮南子》是秦汉思想史上儒道两家融合较早、较成功的重要著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