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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家训中官德教育:“操守不坚纯,久必成缁磷”

发稿时间:2020-02-14 14:03:42
来源:北京日报作者:张熙惟

  “天下之本在家。”家训是我国传统家庭教育的教科书。宋代是中国古代家庭教育的繁荣期,家训教育独有千秋,熠熠生辉。宋代家训因家庭或家族各异,训诫内容千差万别,各有千秋,但对敦亲睦族、修齐治平的训诲,却是异曲同工,殊途同归。修身正己、为政以德亦成为家训中官德教育之主旨,流风遗韵,泽被后世。

  南宋学者程大昌在《演繁露·学官》中说:“官者,管也。”马端临在《文献通考自序》中也说:“役民者,官也;役于官者,民也。”两者皆从管理与被管理的视角作了官、民的区分。所谓“官”,既含有道德属性,也具有职业属性。官与民的区别,实质是职业分途而非身份地位的高低。权力,治国之公器。“所谓官德,也就是从政道德。”为官操守、从政之道要求为民谋福利,而非为己营私利。哲宗朝宰相苏颂在《训子孙诗》中云:“操守不坚纯,久必成缁磷。”

  廉为政本,政从廉始。宋代家训教育子弟为官从政,以清廉为第一要务。贾昌朝根据为官经历,在家训中阐述为官从政之道“清廉为最”,认为缘此始“能守素业,使门户不辱”。范仲淹要求其侄“清心做官,莫营私利”。胡太初《昼帘绪论》论“莅官之要曰廉与勤”。朱熹训子为官以清廉律己、洁己清心、爱民勤政为急务。被蔡襄誉称为“四贤”之一的余靖在《从政六箴》中指出:“抱公绝私,是为率职。”只有公而忘私,方能尽职尽责;只有持正公平,方能勤政廉洁。

  廉能兴邦,贪则丧国。官廉则政举,官贪则政危。宋代家训注重清廉勿贪的教育,如自幼接受母训“清廉志行”教育的欧阳修,教育其子居官坚守清廉,存心尽公。苏轼的《六事廉为本赋》则曰:“事有六者 (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笔者注) ,本归一焉。各以廉而为首。”他提出“功废于贪,行成于廉”,视廉洁为从政做官的至高准则。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曾从后蜀孟昶的《颁令箴》中摘出“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四句诏告天下,训诫百官。南宋初年,高宗命黄庭坚书写这一祖训颁于各府州县,刻石立铭,告诫官员要奉公守法,严禁贪赃枉法。迄今在山东邹城市铁山公园孟子书院内,仍矗立着黄庭坚任邹县令时所书《戒石铭》碑。

  勤政是为官之本,从政之道。赵鼎在《家训笔录》中提出:“凡在仕宦,以廉勤为本。”“一门四宰相”的官宦世家韩亿家族尤为注重官德教育,韩亿在《与子书》中即有“服勤职业,一心公忠”之训。胡安国在家训中教育子弟为官处政“当一日勤如一日”。王迈撰有“爱民以仁、事亲以孝、临政以勤、律身以俭、听言以公、制事以断”等六箴。真德秀在《西山政训》中把“廉、仁、公、勤”作为“为政之本领”——“律己以廉、抚民以仁、存心以公、莅事以勤,而某区区实身率之”。

  史载真宗朝宰相王旦“以清慎训诸子”,诸子秉承家训,“亦恬于进取也”。余靖把“清、公、勤、明、和、慎”作为家训箴言,提出清廉是从政的最大操守,是为政的重要原则,强调一心为公、勤政为民。吕本中在《童蒙训》中说:“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则知所以持身矣。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清四库馆臣为此评价:“清、慎、勤三字以为当官之法,其言千古不可易也。”康熙皇帝曾御书“清慎勤”三字刻石,赐内外群臣。

  宋代家训中的官德教育还包括处事公正、民为政本等思想。如彭龟年即训诫其子为政之要是“处事以公,举职以勤,御吏以正,抚民以仁”。朱熹在《朱文公政训》中云“为守令第一是民事为重”,告诫子孙“官无大小,凡事只是一个公。若公时,做得来也精彩,便若小官,人也望风畏服;若不公,便是宰相,做来做去,也只得个没下梢”,提出“平民近民,为政之本”的恤民思想。刘子寰在《寿张仓》中写道:“乔木端由有世臣,传家事业饱经纶”,道出了家训对传承家风、励志成才的教化作用。家训是中华传统文化之重要组成部分,是陶冶情操、提升人文情怀的珍贵文化资源,也是历经风雨沧桑、砥砺积淀而成的中华文化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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