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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保障:带来沉甸甸的“获得感”

发稿时间:2017-10-16 10:44:55
来源:经济日报

  在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今天,民生建设需要不断提升质量和效益,找准人民群众对民生需求的新变化,回应好民生新问题,进一步知民情、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民生问题,一步步改革的推进、一份份百姓心中沉甸甸的“获得感”,成为这5年来最温暖的民生成就,一张巨大的民生保障网正在越织越密,越织越牢。

  营造良好就业创业氛围

  今年7月份毕业的天津理工大学机械学院学生金蔚没有为求职而焦虑过。因为去年他免费参加了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组织的工业机器人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并被一家科技公司看中,提前与他签订了就业协议。“有这么多项目搭桥铺路,我们大学生只要努力,梦想就会成真。”金蔚说。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形势呈现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人社部数据显示,城镇就业人员从2012年末的3.71亿人增加到2016年末的4.14亿人,年均增加1082万人。5年来,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年均超过1300万人,累计新增就业超过6500万人。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的就业结构不断优化。2016年第三产业就业占比升至43.5%,就业结构由一产占主导的“金字塔形”转变为三产占多数的“倒金字塔形”;城镇就业人员比重不断提高,由2012年的48.4%提高到2016年的53.4%,2014年城镇就业人员数量首次超过乡村,城乡就业格局发生了历史性转变。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发展中的人口大国,能够保持比较充分的就业,实属不易,对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就业工作成绩的取得,还得益于创业创新活力的有效迸发。中国人民大学发布的《2016中国大学生创业报告》显示,近九成在校大学生曾考虑过创业,近两成拥有强烈创业意向,近三成大学生有创业经历。

  “这是最好的创业时代。”高校在校生创业挂牌上市“第一人”、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生马天琛感慨道。

  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实施了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等,2016年,新登记注册大学生创业者达到61.5万人,同比增长10.2%。

  此外,农民工返乡创业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一大批“有点技能、有点资金、有点营销意识、有点办厂能力和对农村有感情”的“五有”农民工选择了自己“当老板”,到市场中去闯一闯。从今年二季度监测看,20.2万返乡农民工中有11%选择了创业,对推进脱贫攻坚、发展县域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

  5年来,随着简政放权的逐步推进,营商环境发生了巨大改善,系统完备的创业生态链正在延展、成熟。小到众创空间,大到创业型城市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一粒粒满载希望的种子生根发芽。创新创业不仅解决了劳动者自身就业的问题,也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释放出就业的“倍增效应”。

  社保让百姓吃下“定心丸”

  当把2000元钱交给社保协办员时,湖北省孝感市农民万四姑多年的心结终于解开了。早在2005年,万四姑和家人就专程到市里咨询:“农民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吗?”答案却是否定的。

  2012年,孝感市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和城镇居民同一制度、同一待遇,最高缴费档次均是2000元。万四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最高缴费档次。

  2014年2月,国务院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让农村人和城里人一样看病医保报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打通了职工和居民两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通道。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维护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权益。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先后降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缴费压力。

  国家的高度关注,使得我国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截至2016年底,我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88亿人、1.81亿人、2.19亿人、1.85亿人,比2012年末分别增加9980万人、2864万人、2879万人、3022万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超过13亿人,全民医保基本实现。

  我国在社会保险扩大覆盖面方面取得的成就得到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16年11月17日,在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第32届全球大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代表中国政府接受了“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二个获此殊荣的国家。

  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从2012年的1686元增加到2016年的2362元,年均增长8.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2012年的240元提高到2016年的420元,今年继续提高到450元;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超过10亿人,政策规定的支付比例不低于50%;生育保险待遇水平达到人均15385元,增加4098元。

  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更加顺畅。2016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190万人次,比2012年增加100万人次。目前,已实现90%以上的地市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部分群众已享受到直接结算带来的便利。

  职工工资水平稳步提高。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达67569元,比2012年增加20800元,年均增长9.6%;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达42833元,比2012年增加14081元,年均增长10.5%,初步实现了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稳步提高。

  脱贫攻坚稳步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吹响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进军号,脱贫攻坚取得了新的成就。

  《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扶贫管理体制,构建起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

  中西部省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央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形成了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局面。同时,中央和有各部门陆续出台100多个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各地也相继出台和完善了“1+N”的脱贫攻坚系列文件,内容涉及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劳务输出扶贫、交通扶贫、水利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

  中央明确,扶贫投入力度要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相匹配。在财政投入上,201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首次突破1000亿元,其中中央为667亿元,同比增长43.4%;省级为493.5亿元,同比增长56.1%。在金融支持上,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的支持力度,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3113亿元,共支持了868万贫困户。

  《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提出,从2016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考核,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和贫困县退出计划完成、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群众帮扶满意度、扶贫资金绩效等指标,树立脱贫实效导向,确保脱贫攻坚质量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地区、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合力攻坚,脱贫攻坚成绩显著。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贫困人口持续大规模减少:2013年至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年均减少1391万人,累计脱贫5564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底的10.2%下降至2016年底的4.5%,下降5.7个百分点。农村贫困人口的大规模减少,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记者 常理 黄俊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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