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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没有市场竞争机制,教育谈何“买方市场”

发稿时间:2011-07-06 00:00:00
来源:南方都市报作者:熊丙奇

    从目前高招期间大学“抢生源”的劲头看,顾骏先生昨日在本报撰文《为高等教育进入“买方市场”叫好》的判断似乎是正确的,然而,对于尚未建立起市场竞争机制的我国高等教育来说,目前还难言形成了“买方市场”。

    事实上,早在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进入大众化教育时,就有专家断言,中国高等教育进入“买方市场”,高等教育的竞争加剧。然而,将近10年过去,教育质量却每况愈下,大学教育行政化和空心化令人忧虑。

    要问这些大学,何为优秀生源,他们很难给出你明确的答案,甚至答案会是自相矛盾的——— 北大清华诸校现在在进行自主招生,他们在自主招生中,都提出一个观念,是要打破“唯分数论”,给各种优秀人才以进入大学的通途,然而,同样这些大学,在集中录取阶段,却又是另一个理念,即高举“唯分数论”,都以自己招到多少“状元”,在各省市的录取分数线名列前茅以及高于当地重点线多少分作为招生业绩。怎样解释大学这种自相矛盾的招生理念?能够将其“统一”起来的只有“招生政绩观”:大学招生不是为培养人才、办学服务,而是在为招生政绩服务,为了获得好看的招生政绩(用于提高大学的排名,展示领导办学有方),不惜人格分裂,在各种情形下说对自己有利的话。这正是时下招生乱象的根源。大学所用的招生手段,与迎接本科评估中的各种手段差不多。

    顾骏先生说,只有等到高校需要“迁就”学生之时,高等教育改革才会实质性地启动,基础教育才会跟进改革,饱受诟病的应试教育和“一课一练”的格式化教学方法,才会改弦更张,中国学生的人格和创造力,才可能获得生存和生长的空间。我同意这样的观念。可是,在目前大学的招生、培养中,大学根本没有“迁就”学生的表现,一切都是以自己的利益为上。

    大学在集中录取阶段的招生宣传中,找到当地的优秀学生,做出预录取承诺,这貌似大学放下身段,但有两大问题,一是这种录取承诺,有约束学生填报其他学校之嫌;二是如果当年报考该校的学生多,录取分数线可能被抬高,到时学校就可能难以兑现承诺。说到底,这只是招生人员为完成本地招生任务,取得不错招生业绩所用的一种手段。

    在我国内地的高考招生和学籍管理中,目前采取的计划录取和计划管理制度,导致学生的选择权十分有限——— 一名学生只能获得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很难转专业、转学——— 进而,学校根本就不会真正重视学生的利益。

    近年来,港校在内地的招生和出国留学,给了内地学生更多的教育选择。但需要注意的是,港校的内地招生和出国留学规模总计每年不到30万,相对于内地933万高考报名数,还是“小数”,而纵使其中有大批优质生源,而对于内地985、211大学来说,根本不愁招不满学生,而且他们比较的对象,不是港校和国外大学,而是内地兄弟学校——— 只要在内地是老大即可。从2007年,教育部门规定,不允许一名内地考生同时获得内地高校录取通知书和港校录取通知书,由此可见,内地教育部门和学校是对这种内地高校和境外高校的直接对话,“防微杜渐”的,这也就不难理解,对于引进海外大学到内地直接办分校的建议,教育部门一直不接受,目前许可的办学方式只能是中外合作办学,而且所有中外合作办学学历教育机构,必须纳入计划内招生。

    没有学生的教育选择权,没有学校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就无高等教育的市场竞争,这与高等教育资源的供求关系无关。我国目前已有部分民办三本、高职高专院校无法招满学生,这些学校已经面临生死存亡,可由于没有办学自主权,没有与其他公办学校平等竞争的空间,这些学校只有眼睁睁看着自己走向关门。

    所以,“买方市场”,不是靠生源的变化就可自动形成的,在当前国际高等教育竞争加剧、国内生源急剧变化的情况下,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启动市场竞争机制建设,这就是推进高等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和高考制度改革,赋予学生充分的教育选择权,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如此,学生和学校才能自由、平等地双向选择,这才能转变大学的政绩办学,促进大学竞争意识的形成,提高我国大学的办学质量和竞争能力。 (作者系教育问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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