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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诊所管理新规发布 举办中医诊所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发稿时间:2017-11-17 11:01:13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陈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副司长赵文华16日说,即将印发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改“考试”为“考核”,采取专家现场集体评议的方式对实践技能和效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赵文华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当天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说,我国民间长期以来存在很多从事多年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有一技之长的人员无法通过统一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情况。按照此前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的方法进行,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改“考试”为“考核”,采取专家现场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考核。这一规定是中医类别医师准入制度改革的突破,更符合中医药的学术特点。

  “换句话说,就是你会什么,我们就考什么,考什么,将来就用什么。”赵文华说,经过专家评议通过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直接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按照考核专家认定的考核结论确定执业范围,包括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根据办法,中医(专长)医师应当在执业范围内开展执业活动。

  办法规定了两类人员的申请条件。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二是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对于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二是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三是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据了解,办法将于2017年12月20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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