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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明:民资进入金融业要拆门破窗

发稿时间:2012-04-09 00:00:00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前不久表示,民资进入金融领域基本上和国有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是同样的标准,没有什么特别的障碍。目前,银监会正在进一步梳理民间资本进入银行的规定,打算汇集成细则。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喊了好多年,也讨论了好多年,靴子始终悬在半空中,让人“可望而不可即”。从2005年国务院签发的“非公36条”到2010年5月份国务院再次签发的“新36条”,均被认为是对民营企业放开投资领域的里程碑式的政策。现在,随着银监会进一步梳理民间资本进入银行的规定并汇集成细则,国家从政策的角度为民间投资进入金融业搭好了“唱戏”的舞台。但是,能否真正跨越戏院外的门槛,走到舞台正中唱好这出大戏,需要一系列配套的举措和工作,更需要打破常规,拆门破窗。

  金融业在行业上的垄断地位是由政企合一的管理机制所决定的,民间资本处于行业的弱势地位和灰色地带,缺乏应有的“出口”。而国家放民资一条生路,允许进入对于处于垄断地位的行业老大们无疑是一种利益的分流。国家虽然从政策层面给予民资与国资进入同样的标准和待遇,但是,在自然性垄断和行政性垄断的双重挤压,有形或无形的附加、限制性条款之下,民间资本面临“看得见进不去”的尴尬。这就要求国家在出台民资进入的细则时,把限制性条款进行分解和细化,拆除或明或暗的“玻璃门”或“弹簧门”,确保民资的进入少一些波折,多一些顺畅。

  金融业的现状是国资商业银行几家独大,一些区域性银行也占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对于民资进入,龙头老大们自然会在政策层面施展其应有的影响力,千方百计游说以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来吓阻。而民资在没有国家政策性帮扶的状况之下,单枪匹马与实力雄厚的国有商业银行竞争显而易见是不可能的,再加上民间投资难以享受到国有银行的政策性补贴、税收减免和政府注资等优惠政策,使得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热情大打折扣。这就要求国家在出台民资进入的细则时,把各式各样优惠政策的“一碗水端平”,让国资、民资雨露均占,从而激发民资进入金融业的热情和积极性。

  目前,民间投资金融业存在着监管多、服务少的弊端,缺乏政府产业政策支持和投资信息指导,缺乏系统、专业的社会中介服务,风险较大。一些资本小、能力弱的民资面对资本市场千变万化的市场风险,由于驾驭能力差、专业技能弱、专业人才少的现实,很难真正融进金融业激烈的竞争之中,要想占有一席之地比较难。这就要求国家在出台民资进入的细则时,在优化“小”字上下功夫、做文章,规范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健全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体制机制。加快村镇银行的发展速度,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参股或者兴办村镇银行以及专门服务于小微企业的小型金融机构,最重要的是逐步开放银行业,允许民间资本创立兴办私人银行,为民资与国资金融机构能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实行差别化竞争创造条件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