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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生出的现代化

发稿时间:2019-06-24 13:22:19   来源:《清华社会科学》2019年第1卷   作者:刘守英 曹亚鹏:乡土生出的现代化

  如何实现乡村现代化是费孝通毕生关注的重要问题。他以分析乡土中国有机配合的社会结构为起点,在深入分析近代中国乡村危机的基础上,提出重建乡村有机结构的救亡方案。改革开放以后,他密切跟踪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发展进程,晚年又深入思考农民现代化的问题。费孝通对中国乡村现代化的观察和思考对当下乡村振兴具有诸多启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因地制宜、顺势而为,充分尊重、顺应乡村既有的社会结构,找到政策切入乡村社会的最佳“姿势”; 要统筹人口、土地、技术等多要素发挥合力,避免单要素发力;要顺应城乡中国转型的阶段性特征,充分利用城乡中国阶段城乡互动带来的机会,以“活业”带动“活人”,进而实现“活村”;要实现农民的城市权利,促进人口城市化,告别乡土,实现农民现代化。

  中共十九大将乡村振兴作为国家现代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问题再度成为热点。尽管乡村振兴已进入实施阶段,但一些绕不开的基本问题并没有予以明确回答,比如,当下乡村问题的实质到底是什么?我们要振兴的乡村到底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其未来演变趋势如何?乡村振兴到底为了谁?乡村现代化会朝向怎样的路径?比回答这些问题更重要的是思考的角度和方法——是城市还是乡村视角、是农民还是城里人出发点——对乡村问题的思考与解决存在天壤之别。在乡村振兴大热的当下,学习智者思考与解决乡村问题的方法尤为重要。无论是乡村问题的学术研究还是寻求解决方案,费孝通先生都是一个典范。他毕生以“志在富民”为宗旨,探寻乡土生出现代化的道路,从在近代中国的乡村危机中提出立足解决“农民饥饿问题”的“乡土重建”,到改革开放以后探索农民如何在乡土展开“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发展道路,直至晚年思考农民现代化的根本问题。本文以费先生的乡村发展理论变迁为线索,从他思考和解决他所经历时代乡村问题的方法中,来吸取解决我们所处时代乡村问题的养分,期待以此对当下乡村振兴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给出提醒。

  有机配合的乡土社会及其危机

  (一)乡土社会的有机配合特性

  把握乡村现状与变迁的起点是对乡村之于中国社会基础的总体认识。费先生20世纪30年代将乡村作为他研究中国社会的起点,正是基于他认为,“中国农民占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认识中国社会的特点,应该从认识农民和农村开始。中国社会的变化,一定会从广大的农村开始”。

  与一般将乡村简单视为贫愚的对象不同,费先生的独到之处在于他深入乡土中国的结构性特征,基于抵近观察后,他将之概括为一个有机配合的稳定结构,即受人多地少、农业技术难以出现突破性进展的约束,小农通过农业生产和家庭手工业生产结合的方式,使自己勉强维持不饥不寒的小康生活。所谓有机配合表现为,农民既以农业为生,又兼具工匠的角色;乡土经济为一种农工混合经济,以“家庭工业”和“作坊工业”为表现形式的乡村工业与农业形成有机配合,共同支撑农村家庭经济;农户既是家庭农场的经营单位,也是一个手工业生产单位。所谓稳定的结构表现为,“粘着在土地上”的农民视土地为命根,保持着“向土里去讨生活的传统”,人口因流动性低而安土重迁;“双轨政治”下的乡村保持着高度自治,通过“传统规则”的“教化”使农民主动自觉遵从礼治秩序;农民与乡土之间保持着密切的情感联系即“桑梓情谊”,他们最终都将“落叶归根”。

  (二)乡土社会危机源于对结构有机性的破坏

  费孝通并不像当下一些所谓的乡土学者为乡土结构的稳态而沾沾自喜,他既承认“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又意识到它“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他担忧的是各种力量进入乡村时导致的乡土社会有机配合性的破坏。他将近代中国的乡村危机归结为帝国主义势力的压力造成的中国乡村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层面陷入全方位、系统性的危机。

  第一,乡土工业脱栓。手工业或副业本来是农家讨生活的主要来源,但是,西方机器大工业的冲击导致乡土工业衰落破产,从有机配合的社会结构中“脱栓”,在原来的农业技术、人口数量、农场面积、地租数量、地主权利等齿轮没有变的情况下,乡土工业那一齿轮的脱栓直接影响农民原来靠传统有机配合所维持的不饥不寒的小康生活。费先生非常看重乡土工业这一齿轮的重要性:“农村手工业的崩溃使农家经济发生困难,因而过渡到农业经营本身;资本缺乏、肥料不足、生产降落、土地权外流。都市兴起虽没有直接打击农业,但从手工业的桥梁上,这打击终于降到农业本身。······这样讲来,我们中国的经济已犯了一种绝症:农业本身养不活农村里的人口,而以往用来帮助农业来养活庞大农村人口的手工业,又因机器的发明而沦于不可救药的地位。手工业没有了希望,也就等于说中国农村经济没有了希望。中国大部分人民是在农村里住的,所以也是中国大部分人民的危机。”

  第二,农民的贫困。随着作为农户收入重要来源的家庭手工业的崩溃,农民收入大幅减少。为了维持必要的生活开支,农民只能以地权为抵押物向城市资本借贷,推动城镇高利贷发展活跃。但是,农民的土地的产出并不足以偿还贷款,从而导致农村地权不断外流,农民由小土地所有者变为佃户,居住在城镇的不在地主大量出现。乡村社会在这种恶性循环中不断衰败,农民生活越来越困苦,最终引发政治危机。“当他们的收入不断下降,经济没有迅速恢复的希望时,农民当然只得紧缩开支。……如果人民不能支付不断增加的利息、地租和捐税,他不仅将遭受高利贷者和收租人、税吏的威胁和虐待,而且还会受到监禁和法律制裁。但当饥饿超过枪杀的恐惧时,农民起义便发生了。”费孝通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农村的基本问题,简单地说,就是农民的收入降低到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的程度。中国农村真正的问题是人民的饥饿问题。”

  第三,乡土社会“损蚀”。乡土社会的公共事务与秩序治理依托于乡村里的“人才”。但是,近代中国乡村面临着严重的乡土人才流失的问题,费先生称这种现象为“乡土损蚀”。费孝通感叹:“以前保留在地方上的人才被吸走了;原来应当回到地方上去发生领导作用的人,离乡背井,不回来了。”“乡土培植出来的人已不复为乡土所用,这是目前很清楚的现象。”费孝通指出,造成乡土损蚀的原因与近代西方教育有密切关系,从农村走出的人受到了与乡土文化完全不同的西方教育之后,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发生了改变,以至于无法再融入乡土。他在文中写道:“大学毕业了,他们却发现这几年的离乡生活已把他们和乡土的联系割断了。……乡间也是容不下大学毕业生的。在学校里,即使什么学问和技术都没有学得,可是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却必然会起重要的变化,足够使他自己觉得已异于乡下人,而无法再和充满着土气的人为伍了。……城乡之别在中国已经大异其趣,做人对事种种方面已经可以互相不能了解,文化的差异造下了城乡的解纽。”乡土损蚀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乡村治理领袖的匮乏和乡村自治的失效。正如费孝通所言:“一期又一期的损蚀冲洗,发生了那些渣滓,腐化了中国社会的基层乡土。”

  第四,基层行政僵化。乡土中国的基层社会是由士绅阶层领导下的自治团体,“皇权不下县”。随着保甲制度的推行,原本“不下县”的国家权力的影响范围延伸到了乡土社会内部,深刻改变了传统乡土社会的治理格局。一方面,乡土社会中“自治单位完整性的破坏”。另一方面,保甲制度导致了“自下而上”的政治轨道的“淤塞”。原本在乡土社会中社会地位不高、不能代表地方利益的保长掌握了合法的权力,与自治团体中的领导者——士绅形成对立,从而导致地方与国家行政机构之间有效沟通的桥梁被破坏,“下情不能上达”。其结果是,双轨政治变为单轨政治,基层治理陷入僵局。

  第五,城乡有机循环割裂。在乡土社会中,城镇与乡村之间通过“乡村手工业品输出——城市资金回流”和“落叶归根”两种机制,实现城乡之间物资、人员之间的交流。但是,近代中国城乡之间这两条交换机制都遭到破坏。一方面,资本不回村带来的农村萧条。“由于地租没有保证,已经出现一种倾向,即城市资本流向对外通商口岸,而不流入农村,……农村地区资金缺乏,促使城镇高利贷发展。农村经济越萧条,资金便越缺乏,高利贷亦越活跃——一个恶性循环耗尽了农民的血汗。”二是离开乡土的人未能很好地融入城市。原来乡土社会中“落叶归根”的城乡人员流动格局转变为“只出不回”的乡土“损蚀”局面。但是,这些接受了西方教育,又不能回乡的乡土人才也没有成功地融入到城市生产体系中,而是成为了一个依靠权势谋利,寄生性的“团阀”阶层,一个流落于东西方文化之外的寄生阶层,这一群体阻碍了城乡生产的发展。费孝通指出,“都市和乡村是必须来回流通的。……如果其间桥梁一断,都市会成整个社会机体的癌,病发的时候城乡一起遭殃。中国却正患着这病症,而且,依我看来,目前正在病发的时候了——表现出来的是乡间的经济瘫痪和行政僵化,都市的经济恐慌和行政腐败。”

  我们可以将费先生对近代中国乡村危机根源及其逻辑的分析概括为这样一个乡村衰败链:西方资本/工业产品冲击——乡土工业衰败——农业不堪负荷——农民收入拮据——乡村人口流失——乡村自治破坏——城乡循环断流——乡村破产。对照当下,费先生理出的这一乡村衰败链难道不具有一般性意义吗?这一乡村衰败链可能是求解乡村复兴解的钥匙。重温这一认识,也不至于出现当下农业领域的浪漫主义,农业产业与其他产业的生搬硬套,出台一些不切实际的乡村人口回村创业政策,以及城乡要素隔断下的所谓城乡融合。

  乡土重建的本质是重构乡村有机结构

  (一)乡土重建要防止走极端

  如何从这种稳态的乡土结构突围?近代中国的知识分子从乡村求“救亡”时就开出过各种药方。梁漱溟主张在乡村构建新的社会组织的基础上,发展现代化新农业,自然引发乡村工业发展,推动都市繁荣;晏阳初倡导治农民的“愚”“穷”“弱”“私”四病,兴“平民教育运动”,通过学校、家庭、社会开展文艺、生计、卫生、公民等教育来拯救乡村。吴景超主张通过发展工业化大生产和都市化来救济农业和乡村。

  一是要避免单刀直入。费孝通吸收帕克(Robert E. Park)提出的“完成了的文明”(a finished civilization)这一概念,认为经过数千年的磨合,中国社会的制度、风俗、生产方法等要素已经形成了密不可分、配合微妙紧凑的有机体。因此,在对“中国社会任何一个方面着手改变的时候,一定要兼顾到相关的各部和可能引起的结果,不然,徒然增加社会问题和人民的痛苦罢了”。他批评当时的一些农村建设试验就是一种单刀直入的搞法,“破坏了原有社会的有机性,弄到一盘碎局,无从收拾”。二是要避免不切实际。费孝通明确指出,近代中国所面对的是欧美资本主义发展已趋成熟,资本、技术实力强大,中国推行现代工业和都市化既面临资本、资源的现实性约束和限制,又受到国外资本主义势力的压制。在这种客观条件下,发展独立自主的规模化大工业生产和都市化是不可能的。同时,在城市和乡村反馈机制和农村基本生活保障机制没有建立的情况下,单纯地推动工业向城市集中,不仅不会实现乡村复兴,反而会加深乡村危机,并最终导致城市发展受困。“若都市靠了它技术的方便,代替农村来经营丝业,使本来可以维持生活的农民,都成了饥民,成了负债的人,结果是使农民守不住耕地,向都市集中。在农村方面言,是经济的破产,在都市方面言,是劳动后备队的陡增,影响到都市劳动者的生机。”

  (二)乡土重建方案

  费孝通认为,拯救乡村既不能随意移植西方的发展道路,也不能简单地对乡村施行改造,而应在考虑所面临的约束性条件下进行“乡土重建”。所谓乡土重建,就是“企图从我们传统的小农经济中去指出各种文化要素怎样配合而发生作用的。……这企图并不带着要保守它的意思。相反的,这是一切有效改革所必须根据的知识”。他强调这种“改革并不能一切从头做起,也不能在空地上造好了新形式,然后搬进来应用,文化改革是推陈出新。新的得在旧的上边改出来”。

  费先生的乡土重建方案是在乡土中植入新的要素形成有机配合的新结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实现乡村工业的变质。费先生经过长期观察后坚定地认为,传统中国的基本特点就是人多地少,农业为主,工业停留在手工业状态,靠农业和传统手工业的发展不能满足现代化生活的要求,因此必须改变传统的手工业为主的工业结构。这一观点萌生于他在开弦弓村的实地调查,对他姐姐费达生帮助农民创办的生丝精制运销合作社的观察,使他明确地感觉到农村需要现代工业。抗战后在云南省内地开展农村调查时,他进一步看到在一个人口众多、土地有限的国家里,要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重点应当放在发展乡村工业上,即引进现代技术改造传统手工业。他提醒在乡土工业的改造中要避免工业化中人口过分集中的现象,应当尽可能地发展小型的、适当利用机械生产的乡村工业。这种和农业生产密切结合的小型工业能充分利用农村里的劳动力和农村原料、生产成本低的生活用品,或机械零件,用来富裕广大农民的生活。要实现“乡村工业的变质”,一方面,需要技术改良,引入机器生产;另一方面,要采取合作的方式组织乡村工业,生产工具的所有权分散到参加生产的农民手中,以此避免贫富分化的问题。“乡村工业的变质,主要是在利用动力和机器,变了质的乡村工业,在它的结构中,生产工具的成本一定要加大,因之,决不是一个在生计压迫下的农民所能购备。……家庭手工业和作坊工业在组织上要谋联系,就得采取合作方式。作坊里生产工具的所有权,不使它集中在少数有资本的人手里,而分散到所有参加生产的农民手上。” 他所设想的“新制度的原则是很简单的,就是要使每个参加工作的人,都能得到最公平的报酬。同时在经济活动上,要能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营业丝厂相竞争而不致失败”。

  费孝通对他所提出的“变质”的乡土工业的特征进行了刻画:“我所谓乡土工业包括下列几个要素:(一)一个农家可以不必放弃他们的农业而参加工业,(二)所以地点是分散在乡村里或乡村附近,(三)这种工业的所有权是属于参加这工业的农民的,所以应当是合作性质的,(四)这种工业的原料主要是由农民自己可以供给的,(五)最主要的是这工业所得到的收益是能最广地分配给农民。”费孝通乐观地预见:“在现代工业世界中,中国是一名后进者,中国有条件避免前人犯过的错误。在这个村庄里,我们已经看到一个以合作为原则来发展小型工厂的实验是如何进行的。与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相对照,这个实验旨在防止生产资料所有权的集中。”

  二是根本在于人。一方面,乡村工业实现变质的关键在于输入现代技术,提高传统乡村手工业生产效率,因此,需要一批“像传教士一般肯耐苦肯不求名利”的人将新技术的新鲜血液传入农村。另一方面,乡村经济、政治、文化诸方面现代化都需要大批无私的服务人员。在费孝通看来,地主阶层正应当在这方面有所作为,从而实现由寄生阶层向服务阶层的转变,在新的社会秩序中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这也正是地主阶层的出路所在。费孝通直言:“我所希望的是地主阶层的子弟们曾享受了传统特权,受到了现代教育的机会,应当从各方面去服务乡村。”“我是认为中国的地主阶层在这时代考验之下应当可以自动转变的,从特权的寄生地位,转变成服务的地位。”

  三是重建政治双轨。在乡村治理上,费孝通清醒地认识到,中央集权势不可免,同时以“无为政治”的消极方式防止权力滥用已无客观条件支撑,在这种情形下,要避免权力滥用,保持地方活力,维持政权稳定,必须重建上下相通的双轨政治,避免只有自上而下单轨政治带来的基层治理僵化问题。他在《乡土重建》一书中多次论道:“限制权力的消极方法逐渐失去其客观条件,是件不应当忽视的事实。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得在积极方法上去打算。这套积极方法在中国传统的政治机构中并不发达……”“为了适应中央集权逐渐加强,政府逐渐大可有为的趋势,要维持政治机构的健全,我们必须加强双轨中的自下而上的那一道。”“能维持的政权必然是双轨的,就是说在自上而下的轨道外还要有一条自下而上的轨道。”

  重建双轨政治最终仍然要着落到具体的社会群体。在英国访问期间,费孝通发现英国乡村中活跃着一群由都市退休之后回到乡村的医生、公务员、学者形成的乡村“过渡性领袖”,他们在乡村自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我在《重访英伦》的《访堪村话农业》一文中曾提到过英国乡村里缺乏社会重心的话。以往那种贵族、乡绅、牧师等人物现在已经失去了被人民尊重的地位,但是在英国乡村里却有一种人在担负过渡性的领袖责任。我称他们的责任是过渡性,因为依我看来,将来乡村社区里自会生长出新的社会重心和新的领袖人物来的。现在那些过渡性的领袖是从都市里退休回去的医生、公务员、学者和富于服务心的太太们。这些人并不是从乡间出身的,他们的职业也不在乡间,但是退休到了地方上却成了地方自治的机构中的重要人物了。”受此启发,费孝通设想乡土社会中的士绅阶层可以转变为类似英国乡村中的“领袖人才”,以此实现政治双轨的重建。

  四是恢复城乡循环。在费孝通看来,近代中国城镇和乡村的种种危机之根源就在于城乡之间有机循环的关系遭到破坏。乡土中国下保持地方人才的“落叶归根”传统已经难以为继,乡村子弟出村之后再也回不了家:“原来应当回到地方上去发生领导作用的人,离乡背井,不回来了。一期又一期的损蚀冲洗,发生了那些渣滓,腐化了中国社会的基层乡土。乡土培植出来的人已不复为乡土所用。”因此,要实现乡村现代化,关键在于重建城乡之间的有机联系,迅速恢复城乡之间的循环关系。他多次强调:“都市和乡村是必须来回流通的。” “城乡对立是病态,它们本是相辅相助的经济配合体。我们最后的目标是重建城乡的有机循环,互相有利的配合。”有感于李林塞尔(Lilienthal)主持的用以实现土地复原的TVA计划,费孝通提出应该改变乡土损蚀的局面,实现“乡土复员”,让受过现代科学教育的乡村人才还能回归乡土、服务乡村。

  从近代乡村建设的经验看,改造乡村社会比认识乡土问题不知要难多少倍!改造乡村之难,在于外力介入一个本身结构、制度、文化高度契合的乡村肌体时,不管动机多么良好,抱负多么伟大,理想多么神圣,都可能因为这些力量介入的方式不当或因与这一复杂独特肌体的不契合而归于失败。到如今,乡建派的教训少见总结,而是被部分人效仿、神化,甚至误导;弃乡村而在城市摆开大工业化的路实际上成了现代以来的主线,主流观点在赞美这条工业化、城市化道路快速和成功的同时,很少有人反思当下城乡反差及乡村问题与这一道路的关联。费先生的乡土重建方案尽管是针对受到外力强冲击以后的乡土中国的,但是,他提供的是一个以乡村有机配合的结构为基础松动乡土,将农民和乡村纳入重建的方案。其路径是:将现代要素引入乡土工业——农民在产业和制度上的融入——乡村企业家成长——乡村精英参加乡村治理——疏通城乡有机联系——乡土复兴。这是一条以农民和村庄为本位,引入现代要素重建乡土的路。对比当下的乡村振兴,如果继续沿袭着强力的介入,自然会在乡村产业培育、活村主体、人力资本、城乡关系各个方面加剧着城乡脱嵌,乡村振兴的绩效与战略期待的距离自然难以弥合。

  乡村长出的工业化、城镇化道路

  “志在富民”的费孝通先生在平反以后又以70高龄马不停蹄地投入乡村发展之路。他思考和探寻道路的方法一如既往,从改革初期中国农村面临的日趋紧张的人地关系出发,正视农村劳动力过剩的沉重包袱,将“怎样把这样巨大的剩余劳动力转化成生产力”作为他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研究的关键问题。

  (一)农业经济多样化的重要性

  与他早期对中国乡村“农工、农副有机配合”的认识一致,费先生一以贯之地认识到农业单一化的危害。1957年写作《重访江村》时,他发现,在江村出现了水稻单位面积产量增加,农业总产值显著增加,但是农民收入没有明显增加的现象。他发觉,问题出在没有发展副业上,江村原有的养蚕、运输等副业不兴。导致这种局面的重要因素是计划经济时期“以粮为纲”,搞粮食支持城市发展大工业,不仅导致农民手中无钱,市镇上商品交换日益萧条,而且连带小城镇萎缩。直到20世纪70年代,这种限制农村单纯搞粮食生产的政策受到来自人口不断加速增长现象的严峻挑战,单纯依靠种植粮食的低收入,使广大农民在不断增长的人口面前无法维持他们已有的生活水平。为此,他提出一个重要命题:“要显著地提高这类地区的农民收入,单纯的从农业入手是绝对不够的。如果忽视了副业的多种经营,那就会发生严重的问题。”

  从实践来看,改革之初中国农村破局靠的就是打破“以粮为纲”,实行多种经营。费老20世纪80年代回到江村时发现,拨乱反正之后的农村发生巨变,特征之一是由单一经济进入多种经营,多种经营包含了农产品商品化。他分析1979年以后开弦弓村农民收入增加的原因时提道:“那就是纠正了片面地发展粮食生产,而落实了多种经营的方针,大力发展多种多样的副业,不仅包括已纳入集体经济的养蚕业,而且扩大了各种家庭副业。”直到20世纪90年代,他呼应当时关于发展大农业的主张,提倡“家家户户,用自己的劳动力、自己承包的土地,发展农、林、牧、副、渔,能搞什么就搞什么。……我们说的庭院经济也是要发挥这个力量,把副业生产放到家里去干。”在他看来,农、林、牧、副、渔统统归农业的“大农业”已走出自给经济,发展了商品经济,为农村走上工业化的道路做了前期准备。农业和工业关系好比“母子”关系,“在基层、在中国农村,农和工是血肉关系,血肉离不开。这不是哪一个人想出来的,也不是哪个人想分就能分离的”。

  (二)乡土工业化

  光有农业的多样化,不足以使乡村脱胎换骨,费老认为还是要工业化。乡土社会如何工业化呢?从理论上,主流的观点是将工业化在城市展开,他20世纪30年代就对此予以了批判。从实践上,中国在计划经济时期的工业化就是采取的建工业基地的方式,但无法形成对乡村的带动。费先生的药方是,“在人口这样众多的国家,多种多样的企业不应当集中在少数都市中,应当尽可能分散到广大的农村里去”,即他所称的“工业下乡”。

  1981年他第三次访问江村时看到这里乡镇企业带来经济结构的历史性转变,农业与工副业比例结构倒转,工副业比重大大超过农业,使他隐约看到20世纪30年代所倡导的“乡村工业变质”图景变成了现实。通过追踪乡镇企业的发展,总结出根植于“人多地少、农工相辅”历史传统,借助城市技术人员流入等有利现实条件带动本地社队企业发展的苏南模式。他甚至进一步将之总结为一条从乡土长出的工业化,“实现工农结合,消除工农差距”的道路。“这条出路就是人口不走向城市集中而把工业拉进农村,使农村里的剩余的农业劳动力可以向自办的工业转移。通过农村工业化来改善农村经济状况,以提高农民生活。”其特质是,在国家经济结构中增加工业的比重,而人口分布不致过分集中,甚至可以不产生大量脱离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工业的扩散还可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差别。他将这条道路和计划经济的集中工业化进行了比较,批评后者是国家将投资布点的大中型企业主要放在三线,形成处在分散孤立的状态的形如“孤岛”的工业基地,再以此形成工业城市,造成城乡分离的不利局面。这种“集中”的方法不光使得工业孤立于传统经济之外,还使中国的工业孤立于世界之外。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异军突起的乡镇企业是由中国农民搞出来的工业,在城乡二元经济的对立和体制局限下,他们以农村为基地,以地方性社区为基础,在传统手工业的基础上引进了机器,辅之以技术条件以及动力的改变和交通的改善,具备了使现代工业分散到农村去发展的条件。从沿海到内陆,中国农民创办的乡镇企业从星星之火发展成了燎原之势,其旺盛的生命力和普遍的适应性,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小草,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把农村里多余的劳动力变成了生产力,创造出财富,草根工业一步一步地发展壮大,创造出大量的财富,成了世人瞩目的“乡镇企业”,它不光融进并且改造了中国历史上以传统手工业为主的工业结构,也使中国工业大步融进了世界经济当中。这是一条具有工农结合、城乡结合独特形式的中国式的工业化道路。它与那种以农村的萧条和崩溃为代价的西方早期工业化——集中于都市里的机器工业兴起的同时,农村濒于破产,农民失去土地,不得不背井离乡涌进城市,充当新兴工业的劳动后备军——迥然不同。

  (三)农民的城市化

  在费孝通的富民理论里,农民的城市化一直是题中应有之义。他将小城镇作为城乡的纽带,认为小城镇是城乡发展的必要环节。早在20世纪30年代江村调查时,他就发现,镇与周边农村(“乡脚”)保持着密切联系,他将这种关系形容为“就像细胞与细胞质那样,相辅相成而成了一个细胞体”。小城镇的经济基础在农村,当农村经济单一时,小城镇就失去了其作为商品流通和小手工业生产中心的作用,小城镇由盛而衰。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问题就出在“左”的政策使星罗棋布的、和亿万农民直接发生关系的小城镇的地位和作用被忽略,农村和小城镇间千丝万缕的纽带被切断。20世纪80年代乡村发生的变化一方面在于把工业办到农村里去的工业化过程,另一面是乡村的城市化,即城市扩散到乡村里去,他将之称为“中国农民继乡镇企业之后的又一个伟大的创造”。

  农民城镇化的逻辑在于,其一,它是乡土工业化的去处。办工业不同于农业,它必须要有一个集中的地方,要交通便利、有水有电,对于务工的农民来说又要距离适中。能满足这些条件的正是那些衰落中的小城镇,它使各村的农民可以“离土不离乡”地兼顾工农两业,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小城镇工作,带来小城镇人口在数量上增加,工业的兴起也带动了服务业、商业等第三产业的繁荣,使小城镇人口在结构上起变化。其二,起到人口合理布局的作用。“从集镇、乡镇、县属镇到县城,各个层次的小城镇都在起着层层截流人口、聚居人口的作用,十分有效地减轻了大中城市的人口压力。”他称小城镇为“做活人口这盘棋”的一个“眼”。其三,开辟了农民入城之门。他提道:“广大农民群众不是等着计划经济体制内层层报送、层层盖章的预算、立项、审批、拨款,而是说干就干、自力更生、自己投资去建设家园。”也就是说,广大农民突破了计划经济管理的束缚,探索采用市场经济的方式建设、发展小城镇。“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中国农民不仅是在创造着巨量的物质财富,也在创造着中国的市场经济和富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

  (四)一个目的、多种模式

  看到苏南乡镇企业创造的奇迹后,费孝通曾兴奋地预言道,“苏南的今天就是其他地区的明天”。他一度认为,“苏南模式”应当是中国农村发展的不二法门。但此后,他先后赴苏北、赤峰、包头、定西、甘南等地调研,发现各地条件不同,选择的发展道路也各具特点。湖南洞庭湖地区通过“先农后工”,先搞大农业富起来,然后再搞工业,走向了致富之路。珠江三角洲地区借助毗邻香港的区位优势,以“三来一补”的方式,将现代工业引进内地,形成了门店在香港,工厂在内地农村的合作格局。到了温州调研后,费老“意识到在我的认识上有毛病,发生了偏差。中国农村的发展有共同的一面,也有不同的一面。假如只看到相同的一面,就发生片面性,而且会导致政策上的一刀切,工作上的一般化”。 为此,他提出,不同地区可以出于客观条件不同而所走的路子也不同,不同的发展路子就是不同的“发展模式”。“因地制宜,不同模式”的提出在发展路径上防止了全盘照搬的办法,在研究方法上形成从整体出发探索每个地区的背景、条件所形成的和其他地区相区别的发展上的特色,从而进入不同模式的比较。他通过对苏南模式和温州模式的比较发现,它们的共同点为:都是农民自发行为;都是在人多地少地区发生并逐步发展起来的。但在发生和成长路径上有明显不同,苏南模式在公社集体经济的底子上出现,依靠农业集体积累,再加上外界条件,产生出自己特色的经济发展模式。两种模式的生成和发展因素也不同,既包括历史传统因素,苏南模式有社队企业传统,温州模式有八仙过海、外出经商的传统,也有内发性因素,两者的最大动力都是农民求生存、求发展,是农民在人多地少的限制下走出的一步。他也提醒研究者在进行不同模式的比较时,必须防止偏重于各模式之“异”,而忽视其所“同”,它们的共同基础是传统的小农经济,同一目的是脱贫致富。费孝通后来又注意到“发展模式”的概念带有静态的意味,没有照顾到条件本身是个变数,因此,进一步提出“随势应变,不失时机”,在发展模式概念中注入了动态的观点。

  (五)分业离土与农民的现代化

  费老认识到农民乡土工业化、城镇化是中国独特的发展道路。但是,他并没有固守于此。他继续用他拿手的基于实践的研究方法预示可能的演化。20世纪90年代费孝通就敏锐地观察到了乡镇企业分化发展的势头,提出“乡镇企业要上新台阶”。他结合自己的调研提出,乡镇企业的发展可能采取“上下两手并举”的办法:“一手是引进高科技集中力量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向跨地区乃至跨国的、大集团的、农民和科技人员联手的、体制多元的新型乡镇企业的方向发展,面向国际市场,开发现代化的新型产品。······还有一手在下面一层,是发展以农户为单位的家庭工业为基础,加上为其提供服务的、广泛而高效的、提供信息和销售渠道的中介体,即在近年来在广大农村地区广泛出现的‘公司+农户’的新型企业结构。……生根在农户基础上的家庭工业,既具有顽强持久的特性,不怕风浪冲击,又灵活易变,容易适应新的情况。随着农民文化水平的提高,又易于接受科学技术的进步,并有化整为零、集腋成裘的能力。”

  在城市化道路上,费孝通也没有局限于小城镇。他在区域发展的系列调研中,逐步意识到中心城市对周边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指出“像农村发展需要小城镇一样,小城镇的发展也需要中等城市。一个区域的发展,不能没有中心城市的带动。……城市可以对周边农村地区发挥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是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不可或缺的。中国农村现代化前景的最终实现,需要有遍布各地的中心城市的带动”。“目前我对这个问题的初步想法是,以沿海的上海、香港、北京、天津和内地的重庆等为重点,发展500万到1000万人的大都会;以200万到500万人规模的大中城市为主体,带动辐射周边地区;以星罗棋布的几万个一万到几万人的小城镇和几十万人上下的小城市为依托,承载下一步农业产业化进一步解放出来的富余劳动力和新一轮农村工业化浪潮,形成中国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多层次、一盘棋的合理布局。”

  费老更为关心的是,随着农民逐步由穷变富,农民“富了以后怎么办”或者说是“小康之后究竟怎么样”?他在调研中发现,农民积累起财富之后,并没有以之来扩大再生产,绝大部分都用在了扩建房屋等日常消费上,甚至出现了攀比消费的现象。费孝通认为,在亟需扩大再生产的阶段,这种花钱方式并不理性。在他看来,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消费方式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农民意识领域改造的大问题。“过去我们农民穷,知道穷了怎么办,但是富了后,钱怎么花却没有经验。这确是一个新问题。我个人的看法,现在我们迫切需要扩大再生产。……有了钱不知道怎么个花法。这个问题仔细研究一下很有意思,是个大问题。……我说怎样花钱是个大问题,因为这牵涉到农民意识领域的改造问题。”他在调研中还发现,农民并没有用现代化的经营思维、工业化思维来运作乡镇企业,他们仍然视乡镇企业为一种开辟新收入渠道、满足生活需要的副业而已。费先生发现:“要理解苏南的乡镇企业必须懂得这个地方的农民是把这些企业作为农村的集体副业来看的。在农民的意识里农业还是农村的主体,尽管副业收入超过农业。主副之别还是不变的。苏南的乡镇企业当其初生时确实是为了吸引农村里多余的劳力和补充农家的收入,和其他‘副业’并无不同。”在农民看来,乡镇企业的作用“与过去在家里饲养几头羊并无差别,至于手段和形式的不同是另一回事。因为副业的本性就是易变,什么收益最大就搞什么,怎样搞赚钱最多就怎样搞,七种八养九行当轮着转”。

  在晚年的一次访谈中,他更是明确指出,农民现在的思想与以往相比并无不同,农民仍然没有形成现代化的商品经济思维。他在访谈中直言:“现在我们仍然在小农经济里,一起分享,吃大锅饭,那是小农思想。”中国要实现现代化,适应现代世界,就必须让农民实现现代化。在晚年,费孝通大声疾呼一些率先发达起来的地区需要更加重视农民自身现代化问题,研究如何让农民转变为具有现代城市文明特征的市民和公民,必须让农民丢掉传统的小农思想。“据我所知,改革开放之前,珠海是一个渔业村,中山是一个农业县,两地都没有较好的工业基础。现在,它们已经从渔村和农村发展到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中等城市,而且分别成为园林城市和花园城市。但是,它们都不可避免地要解决一个问题:如何使渔民和农民变成具有现代城市文明的市民和公民。”

  如何实现农民的现代化转变呢?费孝通在访谈中再一次提到乡镇企业发展对农村和农民生活带来的深刻变化,认为农村工业化将现代化送入到农民家里。因此,他认为,要改变农民的小农观念,培养现代化农民,实现农村现代化,必须要将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投入到非农职业当中去,但与此同时,并不必要将农民拉进城市接受城市文明的洗礼。“这条新的路子必定是农民不再是农民,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发展不同形式的产业。”“我们必须抛弃农民思想。我的看法是除非80%在小农经营中的农民改变他们的职业,并离开在土地上劳作的老路,否则,中国将继续颠簸难行。”“要等到农民改变了他们的职业才会起变化。我们必须走的第一步是把农民变成一个能离开土地的生产者。那意味着我们必须改变产业的结构。那时人们的思想和生活条件才会改变。这是我当前的观点。”

  几点启示性结论

  本文旨在通过对费孝通关于乡村发展与志在富民思考的回顾——从总结乡土中国有机配合的社会结构特点、分析近代中国的乡村危机、提出重建乡村有机结构的近代乡村救亡方案,到改革开放以后坚持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密切关注、跟踪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发展进程,直至晚年深入思考农民现代化的问题,管窥费孝通观察和思索中国乡村现代化的立场和角度,即:始终坚持在城乡格局的背景下关照乡村,从不孤立地看待村庄发展;始终坚持将农村、农民作为实现现代化的主体, 强调乡土中长出来的现代化,而非外部因素强加的现代化;始终重视乡土中国工农一体的传统经济结构,特别是家庭手工业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村工业化对推动农村和农民现代化的巨大作用。费老的乡村发展理论对于思考当下的乡村振兴具有重要启示。

  其一,实施乡村振兴应当尊重乡村既有的社会结构。费孝通揭示出,在以土为生、以村为居、差序格局、以礼为治、安土重迁的乡土社会中,形成小农通过农业生产和家庭手工业生产结合的方式,以勉强维持不饥不寒的小康生活的稳态结构,这个结构是思考中国乡村变迁的基础。他始终立足于对乡土社会,特别是对农工结合的家庭生产结构的深刻认识,但并不墨守成规,而是主张植入新的要素对这种有机配合的乡土结构进行现代化改造。新阶段的乡村振兴应当因地制宜、顺势而为,充分尊重、顺应乡村历史形成的社会结构,找到政策切入的最佳“姿势”,坚决避免枉顾乡村实际,简单化、一刀切、疾风骤雨的运动式改造。

  其二,实施乡村振兴要注意统筹考虑土地、人口、产业等诸要素发挥合力。费孝通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土地、技术、人口以及农业生产方式等诸多要素有机配合的社会,任何单兵突进的方案只会造成乡村更大的破坏。在新阶段,尽管乡土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是乡村这种有机配合的特性依然存在。当下的乡村振兴也要统筹考虑人口、产业、土地等诸多要素的匹配,相关制度安排也应当是一个能够充分调动各类要素综合发力的体系,力避单要素驱动发展模式在乡村简单复制与蔓延。

  其三,实施乡村振兴要准确把握城乡中国的阶段性特征。无论是早期提出“乡土重建”设想,还是在晚年对农村和农民现代化的思考和探索,费孝通所处的时代仍是人口集聚在乡村、城市吸纳能力有限的乡土中国时代。当下的乡村振兴所面临的外部条件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国社会已经从以农为本、以土为生、以村而治、根植于土的“乡土中国”,进入乡土变故土、乡村变故乡、告别过密化农业、城乡互动的“城乡中国”,一方面是农民的高度异质化及其与乡村的经济社会关系发生分野,“农二代”引发代际革命,农业走向劳动集约化和多功能化;另一方面是要素在城乡间配置活跃,城乡分工与融合增强,乡村在分化的同时也迈向业态、产业、功能多样化。这就意味着,新时代乡村振兴的路径选择既不能固守乡土中国观念,也不能沿袭快速城市化惯性,而要充分利用“城乡中国”阶段城乡互动带来的机会,复兴乡村产业,活化乡村空间,以“活业”带动“活人”,进而实现“活村”。

  其四,农民现代化的目标是他们向乡土社会告别。费孝通晚年尽管也看到了农民离土又离乡现象的出现,但是无缘看到此后大规模快速城市化对中国乡村和农民产生的深远影响。他主张以分业不离土的方式,鼓励农民投入到非农职业当中去,而不必将农民拉进城市接受城市文明的洗礼实现现代化。实践表明,简单的乡土松动并不会真正实现农民现代化。要使农民彻底告别原来的乡村社会结构,必须经过城市文明、特别是市场经济的磨砺和淬炼。特别是要看到当前,农民群体已经发生了深刻的代际革命,“农二代”出村不回村已经成为必须正视的趋势,因此,新阶段应当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并举,对进城农民的城市权利赋权,促进农业转移、农村人口市民化,实现城乡居民权利平等。

人物介绍

刘守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经济系,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农经系与土地研究中心及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访问学者。曾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农村部副部长 , 国务院发展中心城乡统筹基础领域负责人。中央政治局31次集体学习土地问题讲解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世界银行合作的旗舰项目《中国:2030》以及《中国高效、包容、可持续城镇化》专题负责人。国土部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人。其代表性论文有《土地制度改革与国民经济成长》,翻译著作主要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等。近年出版的有影响的土地专著有:《中国土地政策改革》、《土地制度改革与转变发展方式》、《直面中国土地问题》等。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工作期间,曾对中国土地政策改革及地方试验产生过重要影响。2016年下半年调入中国人民大学从事教学与研究,主要方向为土地制度与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以及城乡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