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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地雷陆续引爆 P2P牵手保险前景不明

发稿时间:2014-07-17 00:00:00   来源:中国证券报  

 

  继一些P2P平台高管被曝“跑路”后,被投资人视为救命稻草的担保公司也上演“失联”的戏码,引爆担保“地雷”。在此情况下,P2P平台正在与保险公司试探性接触,酝酿新的合作。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继5月第一单合作协议签署后,不少P2P公司正在或准备与保险公司接洽,商讨如何利用保险机制给投资者资金提供保障。这实际上是P2P网贷平台在监管层提出“不能担保”、“回归信息中介角色”背景下的一次尝试。
 
  专家认为,从理论上说,引入保险机制能够化解由担保所引发的风险,P2P平台已经认识到引入保险机制的必要性,而后者在增信和风控等方面的优势可以得到发挥。但在保险公司设定为P2P平台提供的保险产品的费率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难题。悲观人士认为,二者合作举步维艰,寄望借保险“去担保”并不现实。受到内部风险定价能力不足等因素的影响,选择担保模式仍是多数P2P网贷平台唯一的选择,引入保险机制的前景仍不明朗。
 
  数据缺乏 险企面临费率难题
 
  7月10日,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络召开的一次内部会议上,来自监管层、保险公司和多家P2P公司的人士进行了沟通。中国证券报从与会人士处获悉,国寿财险北京分公司、民安财险与财路通的合作并非行业内的孤例,多家P2P公司都已经或计划寻求与保险公司进行接触,商讨为P2P网贷平台引入配套保险机制的可行性,但是出于谨慎的考虑,相关细节仍放在“桌面以下”,合作方或具体合作内容处于“暗地拉手”的状态。
 
  多位P2P业内人士表示,P2P网贷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越来越多,可为投资者提供更大的信心支持。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尝试为P2P网贷平台提供保险业务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创新,对保险公司的精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已有的合作模式看,P2P公司投保信用保险后,当借款人出险逾期时,先由平台的风险准备金进行垫付,平台再向保险公司通报,后者随之核赔,理赔资金归集至风险准备金账户。此后,平台进行催收等贷后管理,将追回的欠款返还给保险公司。在已公布的案例中,民安财险、国寿财险北京分公司引入了风险共保机制,按照合同规定比例来分担赔付金额。
 
  与会的保险从业人士认为,P2P网贷平台初步尝试与保险合作,本质上与其引入担保机制雷同,所投保的保险产品不是对每一笔借款投保贷款信用保险,也并非对P2P网贷平台本身的“跑路风险”进行担保。而从保险公司角度来说,事先需要核查评估的是平台的业务系统、信用评级体系以及风控系统,对后者的交易过程进行监控,无须对每一个借款人的信用数据进行搜集。
 
  陆金所内部人士表示,陆金所已经开始考虑和保险公司合作,近期其与包括平安财险在内的数家财险公司都有接洽,希望能从履约保证保险作为尝试合作的开始,“通过履约保证保险的方式,P2P网贷平台能够把投资人的风险降到最低,较好地起到风险防范作用。”
 
  该人士还表示,从目前全国的情况来看,保证保险依然以财险方面的尝试居多,阳光财险、浙商财险已有相关产品,而在东北地区和西北地区也各有一家区域性农险公司有类似的产品。“如果保险真正能做到与银行和小贷通道相结合,使得借款人的担保费率从P2P网贷平台和担保公司的控制下脱离出来,与保险公司进行合作的话,能够对P2P行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在合作之前,“降费率”的问题依然待解。陆金所内部人士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阳光财险、浙商财险、平安财险提供的保证保险的费率区间介于0.95%到42.5%左右,而陆金所承诺的担保费率在0.8%,最多不超过2%。
 
  问题在于,目前各保险公司在为P2P网贷平台提供的保险产品的费率设定方面,囿于掌握的数据较少,很难达成共识。接近平安财险的人士认为,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说,真正可使用的数据相当欠缺。“平安财险下设一个信用保险事业部,但其真正的操作模式和P2P网贷平台的情况还不是太合拍,严格来讲,和现有P2P网贷平台业务模式的匹配度也不是太高。”
 
  “目前P2P网贷平台可选择的保险产品费率还是很高的。”前述陆金所人士表示,“我们希望能够让保险公司看到P2P网贷平台的数据和风险结构,从而给出合理定价,这也是我们下一步和保险公司需要细谈的事。如果按照现在的产品定价,对借款人来说,融资成本太高了。”
 
  “地雷”隐现 担保模式何去何从
 
  P2P网贷平台跟保险公司“牵手”实际上是在监管层提出“不能担保”、“回归信息中介角色”的大背景下的一次尝试。银监会创新部主任王岩岫7月8日提出P2P网贷平台不应是资金中介机构、受托理财机构和担保机构,不承担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分析人士认为,信息中介和资金中介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平台是否参与到担保业务当中。据了解,目前P2P网贷平台交易的担保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风险准备金模式,该模式下借款人每借一笔款项都要支付4%左右的风险准备金。目前深圳融资性担保公司收费的行价是10%,因此网贷平台通过收取风险准备金能够降低借款人的资金成本。不过,由于很多平台的风险准备金跟自有资金难以分离,存在挪用的风险。第二种就是引入第三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这种业务模式违规,其次担保公司的实力也存疑。第三种是引入第三方融资性担保公司,这种模式理论上也让P2P网贷平台回归纯信息中介,跟引入保险公司起到同样的效果。但是在现实当中不少融资性担保公司与P2P网贷平台有关联,要么互为股东,要么由同一控制人运营,风险无法剥离。
 
  网贷之家CEO朱明春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担保业务正是目前网贷行业两大潜在的“地雷”之一。例如一些网贷平台的项目由合作的担保公司推荐,如此一来网贷平台难以进行有效的风控。另一方面,目前整个担保行业的经营状况都不甚乐观,担保公司若倒闭必然会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7月份四川就有一家大型融资性担保公司高管“集体失联”,该担保公司与多家P2P网贷平台有合作。目前部分受牵连的网贷平台只能“自己掏腰包”请其它担保公司“接棒”。
 
  分析人士认为,虽然三种担保模式有一些潜在问题,但是在中国网贷行业发展的7年以来,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也丰富了网贷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目前,纯做信息中介的P2P网贷平台全中国只有拍拍贷和点融网。
 
  有悲观的网贷平台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去担保”短期内恐怕会让网贷平台和投资者难以接受,如果推进过程比较激进,网贷行业将面临大规模洗牌,其中80%的平台可能会倒闭。
 
  有P2P网贷平台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如果网贷投资无法“兜底”,很多投资者会失去兴趣。所以,通过保险公司来做风险保障似乎是一个良好的尝试。据了解,深圳网贷平台共富网已经跟保险公司就风险保障的问题进行过洽谈。目前网贷平台和保险公司比较认可的合作方式是投资者在投资的时候可自主选择是否投保。在这种合作框架下,网络借贷的风险有望跟平台剥离并转移到所有投保的投资者身上,网贷平台可以成为纯“信息服务中介”。
 
  心态纠结 保险牵手P2P前景不明
 
  在保险公司方面看来,为P2P网贷平台开发合适的产品,并不是一个顺利的过程。由于P2P行业的环境不同,可从国外借鉴的经验非常缺乏,保险真正实现与P2P行业的需求对接还任重道远。
 
  据了解,目前共富网仍未跟保险公司定下明确的合作细则。国寿财险人士也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讲,与P2P网贷平台合作的心态“比较纠结”。目前适用于P2P网贷平台的产品主要是信用保证保险或履约保证保险,“而最关键的地方是需要搭建系统性平台,平台上的所有数据是保险公司展业的基础,但实际上,可用的数据相当有限,保险市场上开办此险种或类似险种的公司屈指可数。”
 
  据其介绍,保险业展业主要基于大数法则,在P2P行业整体可用数据较少的情况下,只能依据保守数据进行产品设计。反过来,展业过程艰难,又对数据的积累、分析、提取、总结形成制约。因此,与P2P网贷平台合作的风险相对而言较大,保险公司前期对其提出的要求就相对审慎和严格。
 
  但该人士也表示,并不排斥与P2P网贷平台进行接触,探讨合作的可能性。从保险业的角度来说,在搜集相关数据的基础上,逐步开展信用保险业务。在展业过程中,国寿财险希望推出一个涵盖信用保证体系的险种。在此想法下,近期也在寻求一些新的合作,以便更好地搜集有效数据。“保险公司进入这个市场后,能够在获得一定数据积累的优势下,相对准确地掌握业务发展的规律和特性。在提出一套稳妥的、市场认可的承保方案之后,P2P市场对于保险业来说将是一个非常大的市场空间。”
 
  监管层人士认为,目前贷款拆分、担保、风险准备金等环节都有不足之处,P2P网贷平台引入保险作为风险管理举措,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可以谨慎尝试,但也应当意识到合作前景尚不明朗。“保险公司应该”有多大能力做多大事“,承保P2P网贷平台,需要考虑两方面问题,一是在交易结构上,究竟要保项目还是保平台,二者对应的交易结构很不一样;二是在没有足够的数据和经验积累的前提下,在展业过程中该如何科学设定产品费率。”
 
  对于双方合作的前景,业内亦不乏悲观态度。有与会的法律从业人士认为,目前民间借贷的法律纠纷呈明显上升趋势,P2P网贷平台坏账率上升,且部分公司实际坏账率可能高于其所公布的。在这种情况下,P2P网贷平台依靠担保开展业务是否能持续尚且存疑,和保险公司合作的希望更是不大。“说到底,合作还是要归结到数据,但国内大多数P2P公司缺乏风险定价能力,必须借助担保公司以规避风险,还谈不到依靠保险公司采取精细化的风险定价操作。一些P2P公司虽然有数据,但数据质量还比较粗糙,合作还是会有些问题。其只能先和担保合作的现象,是行业内的”皇帝的新衣“。”
 
  P2P业内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目前外界最为关心的是P2P平台“跑路”带来的违约风险,但这方面保险公司并不会贸然介入。“对于贷款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和贷款抵押物财产保险,二者合作推进需要的时间就不短,目前一些对于保险公司保项目、保平台的乐观预期还为时尚早。P2P网贷平台”去担保“的过程中会产生复杂的问题,但这并不代表保险就能借此机会无缝替代。”该人士表示,总体而言,P2P网贷平台引入保险机制的前景仍不明朗,不宜过早对其效果下判断。
 
  相比之下,从目前“去担保”的定调和保险公司进场的情况看,保理公司有望寻求窗口期带来的机遇。民安财险人士表示,在P2P网贷平台探索借贷模式的风险保障机制时,除了保险公司之外,也可以考虑与保理公司接洽,因为“保理公司在风险控制,特别是应付账款方面,有自己的特殊的功能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