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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企改革思路明晰

发稿时间:2014-06-06 00:00: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张梦洁

       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4年,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由财政部、国资委等部门负责。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由财政部和国资委分头设计的国企改革具体方案,已经进入最后阶段。

  近日,财政部企业司相关负责人就新一轮国企改革路径,做了详尽的阐述:2014年研究国企改革总体意见;2015年启动几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试点,印发混合所有制等实施办法;2016年到2020年分批完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等。

  分类合并成不同平台

  如何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是本次国企改革的焦点之一。

  是将现有央企集团“直接转”,还是在现有央企集团“之上”,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认为这两种方式,都不可行。现有100多家央企集团,若直接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数量太多,达不到做大做强的目标。现在层级已经很多,未来应减少纵向层级,向着扁平化发展;若在企业集团基础上,再增加一个层级,人为拉长管理链条,也不可行。

  “将央企集团分类合并改组为不同功能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可行的。”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即对央企集团按功能定位进行科学分类,以同行业中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业内公认的企业集团作为发起人,改组建立综合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表示,组建国资投资运营公司,能消除央企同行业间的恶性竞争;区别于原来的行政主管部门,又不会形成垄断。“如按不低于万亿元资本规模设计,可能会有大量小规模集团母公司被改组合并”。

  国资管理体制应该是两层架构还是三层架构,即是否在国资委和国有企业之间增设国资运营公司,长期存在不同看法。

  国资委主任黄淑和曾表示,组建或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一项探索性很强的工作。“有些中央企业集团所属的子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完成之后,这些中央企业集团是可以改建为国有资本的投资运营公司。”

  黄淑和进一步表示,根据国有经济发展的情况和企业的发展情况,国资委也考虑有可能会新设一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发展混合所有制,去行政化

  “混合所有制企业作为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应当最大限度地激发其生机与活力。原企业集团母公司投资所属的各级次经营实体,无论上市与否,均应取消行政级别,按照混合所有制要求进行扁平化改革。”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有兴趣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民营资本来说,能够在新的企业中占有多大的股份,成为他们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按照财政部门的设想,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对所投资的实体经营企业的控股方式,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对国家战略类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实体经营企业实施绝对控股;对所投资的竞争性实体经营企业可以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

  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国资委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本的出资人职权,理论上享有重大投资决策、选聘高管等权限。如果资本运营公司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股权管理,相应的国资委的职能和机构设置如何调整都需要解决。

  财政部门建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后,应在中央、国务院领导下,一方面接受政府公共管理部门的政策指导,另一方面接受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监督。

  在政府简政放权呼声高涨的背景下,相关部门的职能定位如何呢?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门将侧重于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资预算单位,通过编制和执行国资预算实现国家战略目标;国资委则应该从管人、管事、管资产、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侧重于监督,形成大监督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