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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怎么改?

发稿时间:2014-01-10 00:00:0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邱玥

    收入增长和生产率不“同步”,源于“重积累轻消费”

  提低、扩中、控高、透明,调节收入分配的结构

  遏制不合理或非正当的高收入

  实现中低收入者收入较快增长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收入分配关系着百姓的“钱袋子”,2013年前三季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增长12.5%。可不少人还在问,为什么自己的工资总赶不上物价上涨的脚步;为什么做同样的工作,自己的工资却没有别人高?

  收入增速为何跑不赢GDP

  【数据】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从1978年开始年均增长13.4%,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7.4%。但在过去35年,我国经济保持快速增长,年均经济增速高达9.8%,高于人均收入2.4个百分点。在居民收入增速落后于GDP增速的情况下,居民收入占整个GDP的比重在下降。

  “2006年,我一月的工资只有1800元。7年过去了,我的工资涨到了3800元,翻了一番。但比较起来,油盐酱醋等生活必需品也在涨,生活成本提高了不少。”43岁的河南周口人刘国宝是一名电焊工,和老婆、两个女儿一起在上海生活了7年。跟7年前相比,他并没有感觉自己的购买力有明显的提升。

  一般认为,如果居民收入增速能够跑赢GDP,说明居民能够很好地分享经济飞速发展的成果;如果居民收入能够跑赢CPI,能够说明居民的收入没有贬值。相比收入增速跑不赢GDP,更多人对收入增速没有跑赢CPI的感触更深。

  收入增长和生产率不“同步”,很大程度源于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中“重积累轻消费”的思路。客观地说,让劳动生产率增长超过劳动报酬增长,在特定阶段有助于积累,进而为投资、发展提供坚实基础。但由此也造成随着财富蛋糕的不断做大,劳动者获得的份额反而相对下降。

  居民收入增速过低的影响不小。收入增长过慢会抑制居民正常消费,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利于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消费跟不上,投资就可能在带来经济增长的同时,造成产能闲置甚至过剩、产品积压、效益下降等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要“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这就要求既进一步做大社会财富的蛋糕,为居民收入增长提供基础;也要在社会财富分配中,更加注重向居民收入方面倾斜,尤其是要构建更加合理有序的分配格局,分好社会财富的蛋糕。

  2012年2月,国务院批转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提出,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收入分配秩序明显改善,收入分配格局趋于合理。力争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长更快一些,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可以预见,未来收入分配改革将有较大突破。”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

  民富优先,破题改革

  【数据】来看一组财政收入的数字。2013年1-9月累计,全国财政收入98389亿元,同比增加7801亿元,增长8.6%。其中,中央财政收入46813亿元,同比增长4.5%;地方财政收入51576亿元,同比增长12.7%。

  钱多了,老百姓如何拿到这些钱?社会财富蛋糕能否公平分配?

  “实现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要以做大‘蛋糕’为基础,也要以分好‘蛋糕’为手段。”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看来,在社会财富分配中,应当更加注重向居民收入方面倾斜,“简单而言,应通过提低、扩中、控高、透明的八字方针来调节收入分配的结构,使中低收入者的收入能够尽快得到较快增长,提高他们对商品购买的支付能力,从而扩大消费。”

  “收入分配改革不仅要让老百姓手里的钱增多,另一方面还要加大保障。”国家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张燕生认为,居民收入增加的关键要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一方面,要做好居民收入的“加法”,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收入分配格局中补“欠账”;另一方面,也要做社会保障体系上的“减法”,让群众享受公共服务少掏钱,间接帮助居民收入跑赢GDP。当居民收入增幅足够给力、到位的时候,人们对于“物价增长”的担忧,也就自然逐步化解了。

  迟福林建议,应以民富优先破题收入分配改革。一方面,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指标应当具体化;另一方面,应当致力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构建“橄榄型”社会,形成庞大的中等收入群体,有利于支撑经济年均7%左右的中速增长、奠定“橄榄型”社会结构,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大趋势。理想的状况是,中等收入群体争取到2020年达到40%,人口规模从3亿扩大到6亿左右。

  对于如何解决收入分配的“老大难”问题,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认为,一是把已有的政策贯彻落实好,二是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一些新的突破,这样就有利于把整个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步步往前推进。

  “像能源、煤炭、石油、铁矿石价格大幅度上升的财富能够用税收的方式回归国家,然后国家把它用来提高老百姓收入,贫富差距自然会缩小。”张燕生指出。

  “要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最重要的就是让农民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无论是对土地流转还是农民增收,这一提法都是积极的政策信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说。

  改革背后,公平是根本

  【数据】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最新发布的一项薪酬报告显示,目前,反映社会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已经逼近0.5的警戒线。从社会阶层来看,中国收入最高的10%家庭是收入最低的10%家庭人均收入的65倍。报告直指部分行业工资上涨过快,除企业高管与农民工工资收入差距最大、达4553倍外,企业内部近五年来高管工资增幅明显超过普通职工工资增幅。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

  “如何做到公平?最重要的是要做到机会公平,通过机会的公平来实现收入大体的循序化。”在张燕生看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根本之意,是要遏制通过不合理或非正当手段获取的高收入,建立起点公平、机会公平、制度公平的社会环境,激励人们用汗水发财致富,而不是通过寻租。

  “这就要求我们全面深化改革,真正让市场机制起作用,让市场机制做到公平、非歧视、透明。”张燕生补充道,政府改革最核心的是职能调整,简政放权,把市场和社会能够承担的职能交回给市场和社会。

  “在准公共产品领域,政府可干可不干的事情,要是不干的话,政府可以节约一大笔公共财政资源,这笔钱可以用于收入分配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改革,包括社会保障,如基本住房、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基本教育。”张燕生说。

  “收入分配改革不是就收入改收入。”迟福林认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初次分配应当在调节国家、企业、居民大分配格局上有所作为。要对中小企业减税,把就业问题放在优先位置,并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调整劳资关系,创造收入上升的空间。在再分配领域,政府应当通过压缩行政开支,确保到2020年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实现。

  “在政府、企业和居民三者关系分配过程中,进一步增加居民分得的份额。财政份额先多收,如果取之于民,大部分用之于民生建设,最终三者的分配关系肯定是合理的。其次,在初次分配领域中,让资本劳动的份额更多地向劳动倾斜;在二次分配中,通过税收等获得的财政收入更多的份额用于民生社保,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一个逐渐提高的趋势。”苏海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