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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紧抓对口帮扶契机 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发稿时间:2018-12-03 15:35:55   来源:国家发改委  

  贵州地处长江上游,近年来,贵州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一大战略、五个绿色、五个结合”为主要支撑,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生态画卷,全力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在推进长江经济带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领域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上,贵州省积极融入、积极参与。

  1、共享共建教师教育资源

  一是积极开展互访交流。深化贵州省与长江经济带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的互访交流,推动落实“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与四川、云南等省成立中西部七省教师教育发展联盟,通过互派教师、校长交流学习,共享共建教师教育资源,加强中西部教师教育的合作与交流。二是积极深化对口帮扶。加强教师教育的对口帮扶,通过上海对口帮扶遵义、杭州对口帮扶黔东南州、宁波对口帮扶黔西南州,采取选派教师支教、跟岗研修学习、教师培训项目合作等形式,加大了教师教育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截至2017年底,上海市针对遵义实施教育帮扶项目85个,教育帮扶资金9080万元(不含社会捐赠项目),培养培训(交流)校长、师生11350人次。与高校合作方面,贵州先后与江苏省苏州大学、西南大学签署了对口支援合作协议,并与复旦大学开展了科学研究方面的合作。三是加强与长江经济带各省教师、校长培训合作。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教师培训项目,选派贵州省教师、校长到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建教育学院等高校培训学习。2011至2017年,作为贵州省“国培计划”项目承担机构的西南大学就为贵州省培训农村学校教师、校长5400余人次。四是注重与长江经济带10省(市)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交流工作。2018年,贵州省10省(市)投放本专科招生计划共7848人,10省(市)高校在贵州省投放本专科招生计划(含协作计划)共68922人。

  2、紧抓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契机

  一是抓住对口帮扶契机,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一方面,加强医疗机构对口帮扶,浙江省29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29个贫困县县医院,上海等7城市37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37个贫困县县医院以及15家三级医院,实现了国内医疗机构对口帮扶贵州省66个精准扶贫县县医院全覆盖。一方面,加强基层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借助发达地区发展优势,对口扶持贵州省基层中医医院,64家发达地区支援中医院与贵州省全部64家中医医院(其中省级2家、市州级7家、县级55家)一对一签订了对口帮扶协议,实现了国内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对口帮扶贵州省所有中医医院全覆盖。二是加强合作交流,提升公共卫生联防联治能力。组织贵州省紧急救援中心15名专家赴重庆荣昌参加川、渝、黔卫生应急联合演练,加强交界地区的卫生应急处置协作。与江西、湖南、云南开展疫情防控技术交流和信息沟通,提升鼠疫联防联控的能力。与上海等7城市开展了急救中心、中心血站、疾控中心方面的对口帮扶和交流合作。

  3、完善区域社会保障体系

  就业方面,一是开展劳务输出协作。加强与长江经济带省市劳务协作,畅通用工渠道,大力开展劳务输出工作,促进劳动力输出就业增收致富。截至目前,全省有314.15万人在长江经济带省市务工(其中:上海市25.77万人,江苏省47.19万人,浙江省163.3万人,安徽省6.02万人,江西省5.48万人,湖北省4.72万人,湖南省8.41万人,重庆市8.78万人,四川省9.78万人,云南省34.7万人)。二是建立驻外劳务协作站。2017年12月底,依托贵州省农信联社云南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在云南挂牌贵州省首个驻外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为有输出就业意愿的劳动力提供岗位信息和就业指导、返乡创业指导、维权等服务。近年来,贵州省积极加强与重庆、四川、云南三地劳务合作,目前贵州省在三地务工人员达53万余人,其中,在云南省务工人员34.7万,在四川省务工人员9.78万,在重庆务工人员8.78万。

  社会保障方面,一是开展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自2012年以来,遵义市、省本级逐步将重庆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大坪医院、新桥医院纳入定点管理。2016年,贵州、重庆跨省异地就医实现互联互通,将承担跨省异地就医任务较重的医院开通直接结算服务。2017年,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平台,贵州省开通196家联网结算医院为长江经济带省市来黔参保人员提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截至2018年6月,联网结算医院增加到470家,覆盖全省所有省、市、县级医院。二是开展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为适应社会流动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与长江上游有关省市合作,做好两地流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贵州省转移至重庆、四川、云南约390人,转移金额930万;从三地转入贵州约160人,转入金额480万。同时,积极开展合作,做好贵州与长江经济带其他省市流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高效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方面,分别与云南、重庆签署《劳动保障监察合作协议》,促进跨省市劳动者权益保障合作,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效率,促进区域经济社会联动发展。

  4、促进养老领域协同合作

  主要与长江经济带下游省份签署定点帮扶协议。遵义市民政局与上海市民政局签订对口帮扶协议,与5家养老公司签订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黔西南州民政局与宁波市民政局签订了“帮扶合作意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