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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市栾川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探索实践

发稿时间:2018-02-05 15:10:41
来源:洛阳市委改革办

  2015年,栾川县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22个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之一,是河南省唯一一个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近年来,该县立足辖区丰富的林业资源优势,从体制完善、机制创新、业态培育等方面积极探索,走出一条生态得保护、群众得实惠、经济得发展的新路子。2017年7月,该县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

  一、健全网络体系,打造林业服务新平台

  该县有农业人口30万人。为服务好林农,发挥林业资源最大效益,该县以完善林业综合服务体系为切入点,构建“县有服务中心、乡有服务站、村有服务员”的三级联动林权管理服务体系。

  (一)完善县级服务平台。林业综合改革开展以后,为加快推进林业服务一体化建设,县财政专门筹资100余万元建成林权服务大厅,林权服务中心人员全部入驻,将林权登记、林权交易、资产评估、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林权纠纷的调处与仲裁、林业产业发展等业务整合集中,实行“一单式”告知、“一窗口”服务、“一站式”办公,使相关行政审批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健全镇村服务网络。林权业务手续审批办理在县,但群众需要办理的基础性事项大多在乡镇、在村。该县在每个乡镇建立“林权管理服务站”,设置林权管理服务窗口;在每个行政村设立“林权管理服务点”,确定1名林权管理服务员。先后在镇、村两级选拔任用林权服务员217名,将林农所需的林地勘界、资料整理、林权纠纷调处等日常性事务全部交由林权服务员办理,使群众不出村即可办理林权服务相关业务。

  (三)建设林业集成信息系统。为加快林业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林业”,该县与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河南农大等单位合作,对栾川区域地形图进行数字化处理,将林权地籍、林木信息、森林经营、护林防火等信息资源整合,建成林业集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林业服务“一图展示”和各类信息的便捷查询。

  二、创新制度设计,激活林业发展新动能

  针对林业体制机制不活、资源效益不强等问题,该县以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发展为突破,进一步规范林权登记、林权流转行为,用机制创新激活发展动能,着力提升区域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水平。

  (一)健全林权流转机制。随着林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林地流转、林权交易日益增多。为使林权流转合规有序,该县探索开展了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对县内林权流转行为全部颁发《林权流转证》,赋予《林权流转证》林权抵押、森林经营、林业产业发展、林木采伐等法律地位,在稳定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放活林地经营权,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同时,对集体所有森林资源,通过多种形式转变为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推动资产股份化、土地使用权股权化,盘活农村资产资源。颁发《林权流转证》以来,共办理林地流转5起2.6万余亩,带动社会资本8亿元投入林业建设。在林权流转过程中,做到了“两充分一保障”:一是充分尊重民意。将林农意愿放在第一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原则,坚持“流转不流转是农民的事,转多转少是市场的事,规范不规范是政府的事”,规定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损害林农林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林农可“依法、自愿、有偿”的流转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二是充分保障权益。为保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该县出台《林权流转公开谈话制度》,要求林权流转前,县林业部门必须同林权所有人进行公开谈话,确保公开合法、公平自愿;受让方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经过审查备案后,方可进行流转交易,使林权流转程序更加透明规范。三是保障依法履约。林地流转之后,该县每年组织对辖区内已流转林权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排查,在宣传林业优惠政策的同时,督促流入方按照森林经营方案进行相关经营,现已促进10个林地流转项目的投资建设。

  (二)创新林权抵押贷款模式。该县森林覆盖率82.4%,居河南省第一位;林业用地面积318.2万亩,人均集体林地面积9.36亩。由于天然林保护等相关政策要求,群众无法直接砍伐林木获得收益,虽然林地面积广大,林农却不得不面临“望林兴叹”困境。为有效盘活该县森林资源,解决山区群众融资难、发展林业产业难的问题,该县在林权抵押贷款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一是创新模式。率先在全省开展林权抵押保险保证贷款业务,该模式被省林业厅评价为“栾川模式”。即县林业局与县农商银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栾川支公司三方签订合作协议,探索开展“林农以林权作抵押、保险公司担保、农商行发放贷款”的抵押贷款模式。目前,已办理林权抵押贷款4800余万元,涉及该县2万余亩林地。二是划定方向。对林权抵押贷款的抵押范围、贷款对象、贷款用途、限额期限等进行严格规定,要求林权抵押的贷款必须用于发展林业产业,包括苗木花卉产业、林果业、林下种养业、森林旅游、食(药)用菌、林产品加工销售、生态旅游区家庭宾馆的建设等产业,有效盘活了林木资源。三是强化服务。在林地评估过程中,实行量价分离制,对林权抵押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内的,由县林业勘察设计队免费提供森林资源评估;林权抵押贷款在100万元以上的,积极协调有评估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森林资源评估。

  (三)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林业建设,释放农村发展新动能,该县积极培育以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等为重点的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推进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林业增效、农村增绿、农民增收。一是鼓励发展示范性经营主体。鼓励涉林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展各类示范创建工作,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目前,该县拥有国家级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2家、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6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达到6家。二是扶持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在政策框架内,将林业重点项目有针对性地向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有实力的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生态林业建设,扶持带动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引导贫困村群众组建“扶贫攻坚营造林专业合作社”,规定由政府投资的重大生态工程,必须吸纳一定比例的贫困人口参与工程建设,提高贫困人口的参与度和收益率。目前,该县已有67家合作社直接参与森林抚育工程建设。三是支持社企合作实现共赢。积极为涉林企业与林业专业合作社搭建合作平台,推动合作共赢、共同发展。该县以君山制药为龙头,以连翘、山茱萸等中药材为主,建成20万亩的木本中药材种植、采集、加工产业集群,年产值达6亿元。四是积极培育发展家庭林场。立足山区林业资源优势,因势利导,大力培育和发展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家庭成员为主要经营者,以“林权入股、亲情链接、统一经营、按股分红”为经营模式的家庭林场,使农户由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目前,该县共发展家庭林场20家。

  三、推进结构调整,拓宽林业发展新空间

  发展林业经济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该县在林业经济发展中不断创新思路,依托丰富的林业资源优势,大力推广“林间种、林下养、林中游、林边加工、林外销售”的立体发展模式,用足用活森林资源,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林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2017年,该县农民林下经济收入占林业收入的70%。

  (一)推动林下种植规模化。依托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组织,大力发展连翘、丹参、苍术、牡丹、杭白菊等林下中药材种植和猪苓、茯苓、天麻等林下药用菌种植,该县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25万亩,年产值达到2.5亿元以上。其中,发展连翘基地6万亩,获得国家连翘“原产地标记产品”认定,可使当地群众户均增收5000元左右;在白土、狮子庙2个乡镇集中连片发展林下中药材11000余亩,打造万亩林下经济产业集群;在叫河镇桦树坪村发展猪苓200亩、1.2万穴,并结合森林抚育剩余物,推动发展松茯苓种植10万穴,产值可达2500万元。陶湾镇协心村将本村49户贫困户集中在一起林下种植猪苓、松茯苓、天麻80亩,预计户均年增收10000元。

  (二)扩大林下养殖规模。在传统养殖基础上,该县不断引进林下养殖品种,扩大特色养殖规模。以该县旭峰、真好、绿野仙踪等10余家林下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依托,采取“合作社+农户”的形式,大力发展林下土鸡养殖,从提供优良鸡苗、饲料、技术指导到产品回收、销售,实现“一条龙”服务。以大泽裕养种植专业合作社、该县天照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主,大力发展特色野生动物养殖,饲养梅花鹿、野猪、野鸡等,年饲养量达到50万只(尾)左右,使林下特色养殖成为群众致富增收的新渠道。同时,结合县域蜜源植物繁多、花期长短结合的特点,积极引导群众发展养蜂业,中蜂发展规模迅速扩大,形成以秋扒乡为中心,辐射周边乡镇的中蜂养殖示范区,规模已达到8000箱,年产值640万元。

  (三)加快林副产品加工发展。为进一步挖掘林业资源优势,拉长林业产业链条,该县在传统林下种植、养殖基础上,创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生产经营格局,引导公有资本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实现“林地变股权,林农当股东,股益有分红”,推动林副产品加工产业发展,使林业资源优势更好地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以洛阳君山制药公司为龙头的林药加工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年加工山茱萸、山楂等达5000吨,年生产片剂8亿粒,2017年产值达到1.5亿元;洛阳莳王醋业、栾川君山红酒业、川冠栲胶公司等林产品加工企业已成为该县林业产业发展的新亮点,形成加工引导生产、加工促进消费的新格局。同时,积极引导林业龙头企业培育品牌、争创名牌,不断提高林产品质量和企业竞争力,“栾川印象”农产品区域品牌已成功打入市场,核桃、山萸肉等获得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四)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生态资源优势是栾川转型发展的先天优势,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该县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引导资源与资本联姻经营,鼓励有经济实力的单位、个人与林农合作开发森林旅游。大力推行林地联营,开展森林景观资源流转,流转后承包经营权仍归农民所有,企业拥有自主经营权,森林培育、管护和发展经费由企业承担,农民保底分成,增值共享。目前,该县以森林资源景观为主的景区有14家,森林旅游与休闲服务业年产值占该县林业产业总产值的51%,县内重渡沟、养子沟等景区森林景观资源租用费已成为当地林农的主要收入来源。森林旅游的蓬勃发展,也为景区农户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家庭宾馆、特产经营等使群众收入稳步增长。

  ( 编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通联部 卢志文 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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