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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依托“四化”探索打造河长制升级版

发稿时间:2017-10-19 12:23:21
来源:江西省委改革办、省水利厅

  2016年10月,中央深改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全面推行河长制。江西早在2015年底就已开始启动,在河长制体系构建、制度建设、专项整治、宣传引导等方面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中央出台河长制提供了有益借鉴。今年以来,江西省委、省政府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创新思路和办法,出台了《关于以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为抓手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四化”并进打造河长制升级版,力争成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全国样板”。

  一、思路再深化,突出治山理水、全域一体的发展理念

  近年来,江西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等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把水生态保护开发利用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从“山江湖共治”的发展观念,到“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并重”的发展要求,再到加快江西“绿色崛起”的发展方针,都体现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绿色发展理念。2015年底率先全国全面启动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16年,全省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81.4%,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8.6%,主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今年以来,江西以全境纳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契机,转型升级河长制工作思路,提出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以制度创新为引擎,以转型升级为路径,以生态增值为导向,以流域综合治理为抓手,打造河长制升级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流域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全面提升,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

  二、体系再优化,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架构

  一是建立完善全流域管理的组织体系。在全国率先成立以省委书记、省长为总河长、副总河长的最高规格省级河长组织架构,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组织体系基础上,完善组织管理体制,变区域管理为区域管理与流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实行全流域综合管理。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河湖管护市场主体,创新设立“认领河长”、民间河长、企业河长。目前,全省7大江河(湖泊)、114条市级河段(湖泊)、1454条县级河段(湖泊)、10149条乡级河段(湖泊)均明确了河长。按区域,省、市、县、乡明确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行政区域内的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按流域,共明确市级河长90人,县级河长834人,乡级河长3824人、村级河长15029人。靖安等地探索了党员示范、群众认领的河长“认领制”,全省基层共设专管员(巡查员)20105人、保洁员51249人,实现了河长制工作全覆盖。

  二是构建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体系。省水利厅、环保厅等24家相关部门被列为河长制省级责任单位,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通过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及信息简报等平台,加强横向、纵向沟通联系,形成紧密的协作联动机制和强大的工作合力。在全省开展的系列河湖专项整治活动中,水利、环保、农业、交通、住建、农工部等责任部门联合行动,形成强大合力,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整治效果。

  三、行动再细化,推进重点突出、目标明确的专项治理

  一是深化“清河行动”。去年10月份,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10个专项行动全面启动,分流域、分行业、分区域共排查出损害河湖健康问题919个,其中已整改销号754个,整改完成率82.1%。今年,又在去年10个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增加4个专项整治,共涉及8个牵头部门和4个配合单位,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倾倒废弃物、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以及破坏湿地等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清河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是实施“全域消灭劣V类水”工程。坚持分类防治、系统施治、长效管治、全民共治,明确提出“用一年左右时间基本消灭劣V类水,全省全域以Ⅳ类以上的水质进入2020年”的工作目标,44个重点治理断面均明确了措施,并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工程项目中。目前,44个重点治理断面涉及的10个设区市、31县(市、区)按照时间节点,全面推进以截污纳管、工业整治、化肥农药治理、排放整治、河道清淤、生态修复等“六大重点工程”为主要内容的175个工程治理项目,总投资预计71.7亿元。

  三是统筹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今年,江西省已启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在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的同时促进地方产业转型,打造一批河长制示范河流,推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进一步统筹推进流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协同推进流域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实现生态与富民双赢。

  四、保障再强化,夯实系统完备、同向合力的工作基础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今年,江西省完善了“4+3”的制度体系,在建立修订河长制省级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工作督办制度和工作考核办法等4项制度的基础上,又制定出台督察制度、验收制度、表彰奖励办法等3项制度,进一步筑牢了河长制改革“四梁八柱”。在2016年河长制工作考核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和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上,今年又把河长制工作内容纳入省直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并将各级河长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中。明确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纳入《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对违规越线的责任人员及时追责。

  二是强化能力保障。强化“1个平台+1个规划”的能力建设,一方面,推进河湖保护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以河湖保护管理为核心,突出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维护、河湖健康保障等核心业务,实现河湖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和系统化,建立河湖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开展“五河一湖一江流域”保护治理规划编制。调查摸清“五河一湖一江”流域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各流域保护治理的目标任务及对策措施,以流域和区域为单元,形成一套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为河湖保护和治理提供基本依据。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2016年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河长制专项工作经费2亿元,其中省财政专门安排5000万元资金。2017年,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的部署,积极整合流域内水利、环保、农业、林业、交通、旅游、文化等项目,打捆实施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同时,通过整合项目资金、社会资本参与、金融机构支持,加大对河湖管理与保护特别是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的投入,全省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预计总投资226亿元。

  四是强化宣传保障。2017年全省各级重点推进河长制进党校工作,倡导河长带头宣讲河长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宣传活动及河长制公益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编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通联部 卢志文  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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