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3年)》。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4万余件,审结数量与新收数量基本持平,分别比2022年上升3.41%和0.13%。人民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表示,人民法院加强科技创新保护,妥善审理涉及5G通信、量子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种业种源等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案件。营造诚信经营环境,有力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侵权仿冒,依法加强对驰名商标、传统品牌和老字号的司法保护力度。优化创新权益保护模式,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司法保护研究,开展数据产权保护等新类型案件专项调研,探索完善数据保护裁判规则。
据统计,2023年,全国法院在319件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同比增长117%,判赔金额11.6亿元,同比增长3.5倍。最高法审结“盼盼”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对恶意攀附商誉的行为适用4倍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超1亿元;审结“橡胶防老剂”技术秘密侵权案,判赔2.02亿元,创同类案件判赔金额新高。
知识产权赔偿问题,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司法实践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近年来,人民法院通过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激励创新创造,支撑和服务高质量发展。
人民法院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实现裁判标准和裁判结果的平衡与协调。比如,最高法通过发布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指导性案例,明确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条件,细化惩罚性赔偿的计算方法,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严格保护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这需要各部门不断完善保护体系,加强衔接协作,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大保护格局。
最高法深化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改革。截至目前,“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已覆盖主要技术领域,全国范围技术调查人才资源实现共建共享、按需调派。全国已有25个高院、242个中院和287个基层法院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有效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
实践中,人民法院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协同配合,推进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表示,我国对专利等知识产权有效性争议和侵权争议分别循行政审查程序和司法诉讼程序处理,民行程序往往交叉进行。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持续推动在上诉阶段实现民事和行政关联案件同期到庭、协同审理、同步裁判,既确保权利解释协调一致,也切实提升纠纷解决效率。
最高法近日还发布2023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在“西门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全额支持权利人1亿元的赔偿主张,彰显了中国法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力打击恶意攀附行为的鲜明态度。
人民法院坚持公平公正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治理。陶凯元表示,最高法持续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深入推进交流合作,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加强交流与合作谅解备忘录,指导多地法院与该组织仲调中心开展诉调对接,积极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贡献中国司法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