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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中村干部的五个角色

发稿时间:2020-04-14 17:25:11
来源:经济日报作者:张扬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对标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村干部的职能角色需要正确定位,并以此为抓手提升村干部“关键少数”的关键能力。

  政治引路角色。乡村振兴战略实现,需要村干部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担好农村社会的政治引路角色。要大力开展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做好宣传机构、人力、经费的保障,借力数字、网络等现代技术,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及时了解和熟悉掌握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信息,在农村社会形成强大的政治凝聚力。

  致富带头角色。“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发展动力不足、农民增收缓慢是农村发展的瓶颈,需要村干部发挥能力优势,瞄准市场发展动向,担好农村农民致富的带头角色。引导农民改变农业发展观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从供给入手,推动农产品结构转型升级,走绿色有机产品、市场需求大、经济效益好的农业发展之路;把握乡村产业振兴政策机遇,采取各种措施,吸引大学生、退伍军人、乡贤等各类人才下乡返乡创业,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源泉。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推动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农村夜经济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富民产业发展。

  治理责任角色。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基础。现实农村存在的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等短板,要求村干部以此为突破口,以实现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目标,担好农村社会治理责任角色。应倡导现代权责对应观念,孕育浓厚的农村社会治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应倡导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模式,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根本、德治为引领,做到三治间张弛有度、密切配合,打造现代乡村共同体;应倡导协商民主治理机制,最大程度动员乡贤和村民参与,促进信息共享实现决策合理、共同参与实现认同保障。

  道德示范角色。好的道德风尚是农村社会和谐的根基。筑牢农村社会和谐的道德根基,关键在于村干部担好道德示范角色。这要求村干部有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的个人修为,处理村治事务能做到公正、客观、合理,并在日常生活中能以身作则,在品行等方面率先垂范。同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通过现身说法、榜样教育等各种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髓融于农村社会生活,使广大群众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打造集良好乡风、家风、民风为一体的乡村道德共同体。

  法治弘扬角色。法治社会建设是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的必备路径。村干部应以推进治村法治化为突破口,担好农村社会法治的弘扬角色。要储备好法律知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锻造自身法治修为,养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高度信仰的内在自觉;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充分运用于村级治理,推进治村法治化,将法治意识、法治规则、法治行为贯穿于村治事务运作的全过程;应以法律知识普及、法治警示教育等方式推进农村法治社会建设,塑造人人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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