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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改框架建议已形成补偿争议尚未达成一致

发稿时间:2014-02-13 00:00:00
来源:华夏时报作者:杨仕省

   “我买的房子有5年了,房屋产权证拿到手好多年了,但是土地使用证却迟迟拿不到手。”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居民秋宏为此一直奔波。像她这样,因土地问题没有办好手续买房子的,在旺苍县还有很多,他们大多数人买的是县城周边的房子,这些房子从严格意义上来说,都是手续不全的小产权房。

  秋宏考虑到今后没有产权或者手续不全的房子,可能面临很多问题,因此她想趁早完善房屋手续。为此,她曾多次向当地房管部门、国土部门咨询过,但得到的答案并不理想,要么说可以补办,但要交一大笔土地出让金;要么干脆回应说办不了。

  因土地问题引发的问题何止这些,与此相关的咨询也越来越多。于是,征地制度改革被列为国土部今年的首要工作,但改革的难度依然存在。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如何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及突破现有法律的障碍。

  本报记者采访国土部获悉,在完善改革土地制度的过程中,国土部门已形成关于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框架建议,但与补偿相关的争议还尚未达成一致,而这也是困扰各方的难题。

  征地补偿标准难定

  虽然多个地方开始酝酿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但与广大市民的期待尚有差距。

  “在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方面,如何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各方首先需要面对的问题就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刘守英认为。

  在这一问题上,海南省的土改正在试着给出一个答案。据悉,海南省率先提出了按照“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的思路,以撬开农地入市的大门。“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权,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2月10日,海南省国土厅厅长陈健春首度公开表示,改革征地制度必须完善补偿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言及集体土地补偿标准,陈健春坦言,海南省现行的补偿标准是2009年制定的,已经不再适用。“现在,海南省已经有一些市县提高了征地补偿标准,3月前全省都会调整到位。”陈健春说,在今年3月前将出台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在土地改革中,征地补偿难题由来已久。“现在,公开酝酿提高征地补偿的省份并不多。”在刘守英看来,这涉及如何分配利益的问题。比如在安徽农地入市的试点中,宅基地退出也遭遇补偿难题,且当地出台的措施,并不令当地农民十分满意。

  “这涉及到市场资源的重新配置,伤及既有的利益格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告诉记者,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农地转为建设用地,农民获得的赔偿不足。“农民要获得更多的经济补偿,还应成为农地入市的交易主体,自愿参与其中。”姜明安说,解决好补偿相关的征地制度改革,农地市场化后农民的权益才会得到保证。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则表示,在《土地管理法》未修订前,首先要防止地方政府任意扩大征地范围。“因为不论是在《土地管理法》还是在《宪法》中,均没有对公共利益的土地事项做明确列举,这是问题的实质。”陈国强说,这是导致征地的补偿标准至今尚未达成一致的根本原因。

  “土地无论国有私有,都应同地同权同价。”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表示,农地入市是未来的方向,要真正落实好并不容易。“过去10年,一直酝酿的农地入市的全国性改革文件至今尚未面市。”黄小虎认为,各地以地生财,如果允许农地自己入市,这个问题如何解决,至今官方尚无说法。

  农地改革位列首位

  新年刚过,负责土地宏调的国土部便开始落实“土地改革”具体工作,包括起草备受外界关注的“农地入市”指导意见。

  “此前多是说说而已,但现在需要的是把这个难啃的骨头啃了。”国土部一位内部人士2月11日向本报记者证实,今年国土部首推农地改革,研究起草“农地入市”的文件,被提上国土部工作的重要议程。

  这不是空穴来风。“中央已经明确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的方向,要引导和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国土部副部长徐德明在年初召开“2014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上如是透露。徐德明说,国土部要选好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而在徐德明的阐述中,重点领域的重要一部分就是“农地”。

  “这表明农地入市拉开帷幕。”上述国土部人士说,要规范农地入市,首先要研究出台农地入市的“出让、租赁、入股”的具体措施。记者查阅国土部部长和相关文件显示,农地改革内容涉及三大部分,即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引导和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在规范农地入市上,徐德明的表态让人记忆犹新。他说,国土部为此明确了“修法立法”的几大主题:一是要加强与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的协调配合,做好《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二是研究起草不动产登记、集体土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国家土地督察等行政法规。

  而记者采访获悉,自去年9月开始,国土部内部便成立专题研究小组,谋划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向。有媒体随后称,国土部门已形成关于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框架建议,在完善改革土地制度的过程中,与补偿相关的征地制度改革是最大难题。

  “新一轮土地改革的核心,是如何打破土地二元结构限制。”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兆勇说。据他介绍,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土地所有权归属分两类:一是全民所有制,即国有土地;二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主要指农村集体土地。

  “除重新修订《土地管理法》外,还需要立即制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指导意见》等。”杜兆勇认为,未来农地征补过程中,农民不仅有望获得较高的补偿收益,还可以逐步成为农地入市的交易主体。“没有法律的约束,恐怕是不现实的。”杜兆勇说。

  杜兆勇还认为,目前既要制度创新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的流转,又要给农民公共政策阳光。杜兆勇提供的材料显示,农地改革的难点在于,实际上农民主体地位被架空,政府和农民之间价格谈不拢,往往引发剧烈的社会冲突,农民意见很大。“不管是否出于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土地,如果敢于给农民主体地位,那么农民土地征收会是多赢的结局,反之亦然。”杜兆勇说,土地改革方向有了,但具体的尺度很难拿捏。

  而其他部委也在今年的工作会上慷慨陈辞,如将征地制度改革列为国土部、农业部等部门2014年改革工作的重点内容。黄小虎表示,从中央到部委的表态看,土改的基调是以稳健为主,较为一致的观点是,要警惕农民权益边缘化。

  在土改上,一号文件的表述还是相对“保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解读一号文件时强调,土地制度改革“要守住底线,试点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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