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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2020年底彻底清除重点领域“僵尸企业”

发稿时间:2019-05-13 14:09:45   来源:中宏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14项重点任务。通知提出,要加快分类处置“僵尸企业”,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对于长期停工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没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僵尸企业”,加快实施清算注销、破产清算、强制注销。

  通知指出,着力巩固去产能成果。全面开展巩固钢铁煤炭去产能成果专项督查抽查,对2016-2018年去产能项目实施“回头看”,坚决防止已经退出的项目死灰复燃,确保财政和审计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巩固打击“地条钢”和治理违规建设煤矿成果,依法依规做好违规建设煤电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秩序。

  通知明确,要加快重点领域“僵尸企业”出清。认真落实钢铁、煤炭行业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分类处置“僵尸企业”,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对于长期停工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没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僵尸企业”,加快实施清算注销、破产清算、强制注销。对于已丧失清偿能力、但有一定发展潜力和重组价值的“僵尸企业”,加快实施破产重整、兼并重组、债务重组。

  通知同时表明,将严格治理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在产能置换、项目核准、产能核定、运力调整、价格监管等方面落实惩戒措施,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对列入“黑名单”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此外,根据通知,要加快推进资产债务处置。落实去产能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推动国有资产依法处置取得实质性进展。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756号),积极推进去产能行业债务处置。区分不同情形分别采取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债务重组、兼并重组等方式,自主协商形成处置方案,依法公平合理分担处置成本。加快去产能企业剩余矿产资源处置,做好资源价款返还、生态环境修复、采矿许可证注销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