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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动态

每周改革快讯(1月7日至1月13日)

发稿时间:2019-01-18 11:05:45   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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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部署加快发行和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在建工程及补短板项目建设并带动消费扩大;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部署做好治欠保支工作。会议指出,要围绕优结构、稳内需,更有效发挥财政货币政策作用。落实好日前宣布的全面降准措施,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坚持不搞“大水漫灌”,适时预调微调,缓解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保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扩大就业和消费。同时,要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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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1日,人民银行召开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展重要工作部署和“放管服”改革要求,部署全国取消企业账户许可工作。会议强调,取消企业账户许可工作要坚持“两个不减,两个加强”的总体原则,即企业开户便利度不减、风险防控力不减,优化企业账户服务要加强、账户管理要加强。一方面,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建立优化企业账户服务长效机制,做到企业开户便利度不减、企业账户服务全面加强,真心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打开服务之门。另一方面,要坚持防范金融风险,建立矩阵式账户管理架构,横向压实商业银行主体责任,纵向压实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做到风险防控力只增不减,账户管理全周期、全流程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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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陕西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旨在进一步明晰民营经济发展的思路和目标,夯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责任体系。《意见》提出,精心组织实施企业减负行动,全面落实减税免税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已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增值税等减税举措,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免税政策,确保实质性降低民营企业负担;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对民营企业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精简优化涉企审批事项和各类收费;切实降低企业用电用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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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安徽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通过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国有资本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实行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