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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两个重要规范

发稿时间:2017-12-29 10:43:26   来源:新华社  

   根据党中央要求和立法法有关规定,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8日发布两个重要工作规范——《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

  重大利益调整的论证咨询,根据法律草案所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可以采取论证会、听证会、委托研究、咨询等形式进行。立法涉及的有关问题专业性、技术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风险评估的,明确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相关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法律草案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或者存在重大意见分歧,对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权利义务有较大影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利益利害关系方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立法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问题和社会生活中新出现的问题,明确可以委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智库等开展专项研究。

  根据工作规范,论证咨询后形成的论证报告、听证报告、专项研究报告、咨询意见书等立法论证咨询报告和材料,应当作为研究法律草案修改完善和做好相关立法工作的重要参考。

  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草案,有关方面在调整范围、主要制度等重要立法事项上有较大争议的,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

  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可以选择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智库等作为接受委托的第三方。受委托第三方应当在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社会信誉良好;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研究力量,有较强的数据采集分析、决策咨询和政策评估经验和能力;在业务关系、机构隶属、资金来源等方面具有独立性,与有关争议方之间没有利益利害关系。

  根据工作规范,第三方评估报告应当作为协调协商处理有关争议事项、研究法律草案修改完善和做好相关立法工作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