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箐城子:“税务抵扣”不如提高个税起征点

发稿时间:2015-12-15 00:00:00
来源:新京报作者:箐城子

    有效率的减税是大幅提高起征点,而所谓的“定点扶贫”“项目抵扣”,只会制造繁复报表,还容易造成法律迷宫,成为一般人根本享受不到的好处。


  据报道,个税改革,税务抵扣或先行。住房按揭贷款利息、家庭赡养老人费用、子女教育费用、房租都有望纳入个税抵扣。


  从减轻税负的角度说,这确实是好事,理当支持。但我担心此种方案的减税效果并不乐观,因为税务抵免通常是事后申报,提交一大堆票据和证明。商品房的按揭利息好提取,教育子女的费用相对多样,赡养老人的费用则几乎难以证明。越是穷人,他们缺乏相应知识,对抵税更是茫然无知。个税抵扣是否华而不实,表面诸多实惠,实际恐怕难以操作。此外,抵扣个税的票据收集、证明提供、真假核验,这些都是不小的成本。更大的代价可能是,个税改革的方向就此改变。


  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历经多次修改,主题是提高起征点。1981年个税起征点是800元,这在当时是名副其实的富豪税,除了外籍在华职员,少有中国人达到。2005年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600元,到2011年再度被提高到3500元。最近几年中国物价上涨明显,民众对提高个税起征点愿望强烈。按照过去幅度,不少专家学者提出起征点应在5000元至8000元之间。然而,根据媒体报道,接近财政部的人士透露,明年个税起征点将不会提高。


  在所有税务改革中,直接的减税和免税是成本最低,立竿见影的。税务部门只需在报表中修改一格数字,民众就能获得好处,无需额外奔波。有效率的减税应是大幅提高起征点,而所谓的“定点扶贫”“项目抵扣”,只会制造繁复报表,还容易造成法律迷宫,成为一般人根本享受不到的好处。


  目前中国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这在一二线城市连工薪税都谈不上,只能算贫民税。中国税制原本就很复杂,对企业大量重复征税,现在连个税也有此倾向。抵、免、返以预扣个税为前提,相当于个人从政府要回上缴的税收,其难度可以参考企业申请退税。企业有专业会计做这事,普通家庭哪有这样的能力?


  我主张大幅提升个税起征点,从目前起征点3500元提高至万元左右。在北京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这个收入水平算是“脱离低收入阶层”,刚刚步入小康。这样的收入群体,基本上房贷压身,上有老下有小,负担沉重。在中小城市,该收入水平可以归入中产阶层,并非个税所称“调节贫富差距”的目标,实在不宜课以重税。近几年通胀严重,这个起征点在很多人看来偏高,实际上过不了几年,又会变成工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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