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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对外关系的和平特征

发稿时间:2018-09-11 10:20:20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谢剑南 杨彩霞

  明朝在我国古代对外关系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自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美国费正清和邓嗣禹为代表提出古代东亚国际关系是“朝贡体系论”以来,其从西方角度由外往内看的观点似乎成为一种共识性认识,甚至成为一种研究古代中国天下秩序观或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礼治体系的主流范式。然而,明朝作为朝贡体系模式中的典型朝代,不能完全以一种单向而僵化的认识论涵盖当时多元而复杂的外交实践。从当今角度来看,明朝对外关系实际上具有基于道义与秩序基础上的和平外交与合作共赢的明显特征,并且产生了深远影响。

  坚持和平原则

  明朝建立后,积极恢复和调整因战争而受到影响的对外关系。在外交理念上,明朝十分注重发扬传统儒家文化与仁义思想,纠正了前朝元朝征战不断、威服天下的对外政策所带来的紧张外交关系;在外交实践上,奉行“以德睦邻和谐周边”的睦邻友好外交政策、“厚往薄来”的外贸政策和“一视同仁”的民族平等政策,积极构筑“相安于无事”并“永享太平之福”的和平共处外交关系;在制度化处理对外关系上,设立了完善的对外工作机构,设主客司“分掌诸藩朝贡接待给赐之事”,设行人司“专捧节、奉使之事”,设市舶司“掌海外诸蕃朝贡市易之事”,设鸿胪寺“掌管朝会与宾客等仪礼之事”,同时,设有四夷馆为专门的翻译机构,还设有会同馆专门接待朝贡人员住宿的驿馆并成为开市贸易场所。

  为了积极发展周边外交及对外关系,明朝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灵活外交措施。

  一是积极制定切实可行的外交政策。洪武四年九月(1371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奉天门颁布诏令,首次阐述了对外政策总纲领,强调“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这里既显示出朱元璋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决态度,提出军事应对或征讨的原则是“为患于中国者”,又明确提出对外政策总基调以和平外交为重,“不可辄自兴兵”。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刊布于世的《皇明祖训》首章中,明确朝鲜、日本和大、小琉球国等15国为“不征”之国,形成了明朝独特的以“不征”为特征的基本国策与和平外交模式。

  二是坚决消除西北北元侵扰之患。朱元璋提出,“惟西北胡戎,世为中国患,不可不谨备之耳”。明成祖朱棣执政时期,先后5次亲征北伐,重创北逃的北元势力,较好地解除了来自北方蒙元势力的侵扰,既让周边国家看到了明朝的强大,也让他们看到了蒙元的最后失势,使他们更坚定地放弃观望思想,进一步稳固了与明交好的态度。

  三是大量派遣使节出访各国。明成祖朱棣时期,派遣郑和7次从海路出使西洋,派遣陈诚5次从陆路出使西域。他们沿途积极宣扬明朝和平友好与商贸互惠政策,积极与相关国家及地区建立和平稳固的外交关系和商贸关系。郑和出使西洋到达的城市和国家多达36个;1419年陈诚回国时,有20个中西亚国家、人数多达600余人的使团跟随回访。

  四是采取了坚持正义、不倚强凌弱的外交做法。朱元璋曾说:“中国奠安,四方得所,非有意于臣服之也”,“惟欲中外人民咸乐其所”,“疆境既正,各安其守,不得复有所侵越”。在朝鲜由高丽王朝变更为李朝、安南王位更迭等过程中,明朝政府都于事后承认既成事实,并提出“推诚待之”“相安于彼此”,显示了互不侵犯、和平共处的理念与做法。

  致力促进和平稳定秩序

  明朝建立初期,仍保持强大军力。据《明史》记载,明太祖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时,正规军共有内外卫493个,每卫编制5600人,总兵力达276万人;明朝水师也很强大,明成祖时期的1420年达到鼎盛,共有3800艘船,包括1350艘巡船和1350艘战船。之后军队规模有所减少,但仍保持了适当规模,这为应对外来安全威胁提供了重要保障。

  明朝一代,虽然采取了以“不征”为主基调的和平外交政策,但明朝始终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与区域秩序。元末明初,倭患已对沿海乡民生命财产和商贸往来产生了威胁。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十分关注倭患,洪武二年(1369年),他在诏谕“日本国王”(指日本征西将军怀良)时严正指出:“君臣非道,四扰邻邦。”洪武十四年(1381年),朱元璋又两次以礼部名义给予日本文书,他诘问道:“妄自尊大,肆侮邻邦,纵民为盗”,“如彼日本边民,曾被中国人民为盗而扰之乎?”“今彼国迩年以来自夸强盛,纵民为盗,贼害邻邦,必欲较胜负见是非者欤?辨强弱者欤?”不过,朱元璋虽然不满日本做法,但仍然力排众议,“弗允”群臣征伐之议,并且晚年仍把日本列为“不征”之国。

  到了明朝后期嘉靖年间,倭患骤然加剧,发展为有组织的恐怖主义和暴力犯罪,勾结海盗肆意侵犹明朝东南沿海,严重威胁沿海地区各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明朝统治稳定产生了很大威胁,到了非歼灭不可的地步。在朝廷支持下,在著名抗倭英雄戚继光、俞大猷等将领的奋力打击下,很快荡平了倭患和海盗,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与稳定。

  16世纪初,葡萄牙、荷兰等西方殖民者到达亚洲,先后侵占了包括台湾在内的很多地方。明朝水师与民众一起,奋起反击,在珠江口海战中击败葡萄牙殖民者,打击了葡萄牙殖民者妄图侵占澳门的企图;在澎湖之战和料罗湾海战中,击败荷兰殖民者,收复了台湾,沉痛打击了西方殖民者的嚣张行径,维护了国家安全、区域安全和地缘秩序。1592—1598年,日本两次发动侵朝战争,中国应朝鲜求援两次出兵击败日本。这次战争,从长远角度看,实际上重新平衡了各国政治军事力量,维护了东北亚和平与安全秩序,促进了此后东亚300年间的和平秩序,奠定了后来东北亚的地缘格局。

  积极发展经济和对外商贸

  明朝是我国古代经济发展史上的一个高峰时期。西方经济学家通常把中国古代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分成两个马鞍形,两个顶峰分别是宋朝和明朝,明朝顶峰高过宋朝,两边滑坡处是元朝和清朝。明朝发展程度的确超过了以往任何朝代,例如,在农业方面,万历年间耕地总面积达700万顷,明末时达780多万顷;在瓷器方面,仅南京一地就有众多的陶瓷厂,每年可生产100万件瓷器,江西景德镇则成为世界瓷都;在矿冶方面,明朝铁产量在万历年间达9000多吨,而当时欧洲产铁量最多的俄罗斯才2400吨。

  明朝发达的手工业和市场经济也促进了城市化发展。在南京等城市,“周围逾三十里,而一城之中,无论南北财货,即绅士商民近百万口”。明朝也有着世界之最的第三产业,仅北京就有从业者近两万人。万历年间,意大利著名传教士利玛窦在中国居住了27年,他把在各地游历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这里物质生产极大丰富,无所不有,糖比欧洲白,布比欧洲精美……人们衣饰华美,风度翩翩,百姓精神愉快,彬彬有礼,谈吐文雅。”他感叹道:“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作为理论叙述的理想,在中国已被付诸实践。”

  明朝时,中国人的足迹,东到日本、高丽,西到波斯湾、红海、非洲一带,北到蒙古大漠,南到南洋诸岛。明朝中外商贸合作关系取得了长足进展,即使在西北,明朝也会放宽互市,如与蒙古俺答汗部关系缓和之后,接连开大同、延绥、宁夏等三处互市口岸,放宽了对鞑靼互市的要求。在当时对外贸易制度上,分朝贡贸易和私商贸易两种,明朝真诚欢迎各国前来贸易,以满足经济交流的实际需要,同时东南沿海的“海商大贾”和“海湖大姓”的海外私商贸易也很活跃,“漳闽之人,与番舶夷商贸贩方物,往来络绎于海上”。

  不过由于倭患,明朝也曾阶段性采取过严厉禁海措施。总体来看,通过贸易和交流,明朝对外经贸合作形成了一种合作共赢关系,大明也成为当时世界最富有国家,德国学者弗兰克在《白银资本》中认为,在16和十七世纪,世界上三分之一的白银,通过贸易流向了中国,明朝也变得更为开放与繁荣。■